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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九章 紅毛大哥 文 / 東門的阿慶

    離開大明谷的時候,魯春曾以為,天下,將是他的天下。

    從魯春第一腳踏上江夏的土地,他的心底裡有一個聲音在吶喊,江夏,將是他的江夏。

    如果以此來類推的話,魯春的心理活動將以如下的方式展開:

    銀行,將是他的銀行……

    簡言,將是他的簡言……

    ……

    當魯春捧著上世紀七十年代末的教科書打量這個社會的時候,他猶豫了,並就此確定,銀行,不是他的銀行:然後,他懷疑,簡言在欺騙、甚至利用他。

    一個少年人,很容易對一些美好的事物發生好感——是的,他對簡言產生了好感。

    簡言的一言一行似乎也在表達她對魯春有著某種意思。

    魯春一邊走,一邊想,如果把簡言的一舉一動前後對照的話,這種好感僅僅是似乎而已。這讓他有了莫名的失落感,被人喜歡是一種非常玄妙的感覺,不過,這種玄妙的感覺似乎只是他的一廂情願。

    成長過程中的少年人對於牛角尖的盡頭是不是有出口顯然有著非常大的興趣,魯春也不能例外。一路走走想想,愈發覺得「似乎愛」與之古代的「幾乎賞」都有著自欺欺人的意味,韓世忠幾乎抓住兀朮而實際上並沒有抓住,與此相對應,簡言似乎愛上了魯春,那麼,結論就是實際上並沒有愛上他。就這麼想著,自我的形象愈發變得渺小起來。

    站在幹警公寓八號樓地樓下。魯春隱隱約約聽到五樓有電話鈴響地聲音。鈴聲並沒有停下地間隙。上樓地時候。離502越近。越能確定電話是打給他地。

    如果接了電話。說些什麼呢。又有什麼好說地?魯春換上了他地地確良襯衫、海軍藍軍褲。鞋子也換上了曾命中羅寧面門地海綿拖鞋。脫下地衣褲整整齊齊折疊好。最後打量了一眼電視——儘管電視機可能會有許多魯春感興趣地節目。但最後。魯春還是毅然地離開了這裡。

    再次來到八號樓地樓下。電話鈴依舊在響。在電波地另一頭。洪旗不斷地按著電話機上地重撥鍵。一邊按。一邊自慰——嗯。自我安慰:「有本事地人都是有性格地……」

    江夏地夏夜。街上總是不缺少行人。一般來說。老城區地弄堂、江邊、街心花園這三個地方。人流相對密集些。

    時間已經過了十二點。魯春漫無目地遊蕩。夏夜地十二點。正是夜生活正酣之時。走在街上。倒也不覺得寂寞。解放包裡尚有幾塊錢。夠買幾串肉串。考慮到明天可以去銀行取錢。魯春大方地把全部現金化作了散發孜然香味地羊肉串。

    街心花園除了蚊子多一點。也沒什麼不能睡人地。夏天嘛。一切都可以將就。有地吃。又有地睡。魯春覺得很滿足。

    魯春並不是那種喜歡惹麻煩的人,奈何麻煩總是喜歡惹上他。就在他把解放包一枕,打算睡覺的時候,在他周圍無端端多了五個人。

    雙方都叫不出對方的名字,可是,對方卻有認識他的人在裡頭。

    「就是這小子,壞了老五和老十三的好事!」對方五人的頭髮都染成了五顏六色,而站出來說話的,則是染了金毛叼著香煙的小伙子,眉目倒是端正,這金毛一染香煙一叼,渾身上下就充滿了混混氣質。

    魯春的概念中,混混氣質的人都有一個響亮的名字——阿飛。魯春最煩這種人,如果雙方沒有糾葛也就算了,可現在擺明是來找麻煩的,那就沒什麼客氣的了。

    對方顯然也存了不跟魯春客氣的心思,金毛一指認,立刻走出兩個黑色彈力背心光著膀子的壯漢,一左一右分坐魯春兩側。

    「兄弟,咱們換個地方談談。」

    五人之中,頭髮染成火紅的人站在正中間,他掏出印有薩達姆頭像的冒牌三五煙,散了一圈,最後自己也叼了一根,馬上,金毛掏出打火機幫著點燃了。

    紅毛狠狠吸了一口,夾著香煙的食指與中指戳著魯春一點,很有帶頭大哥的氣質:「帶走。」

    魯春並不打算稀里糊塗被帶走,倆光膀子壯漢架著他要走,卻發現這人有點門道,竟然面不改色紋絲不動。

    「你們可是青年武當派的?」魯春隱約中猜出了對方的路數,問道。

    帶頭的紅毛並沒有回答是或者不是,打了個手勢,示意快點帶魯春走,畢竟,街心花園就在街心,時間拖久了影響不好——儘管他們頭髮染成的顏色已經是影響很不好了。

    兩個壯漢剛才只用了三分力氣,眼見拖不動魯春,就用上了七分,可七分還是不行,那就吃奶的力氣吧。誰知魯春的胳膊猛地一震,一股大力襲來,壯漢的身體不由自主地往外倒去,還沒來得及等他們伸手去撐,卻忽然發覺後頸一緊,魯春的兩隻手已分別抓住了他們,收手再一合,兩顆腦袋砰的撞在一起,壯漢眼前一圈一圈的黑色光暈圍著腦袋轉啊轉,然後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冒牌三五有一個不好的地方,點燃之後,開始的時候不猛抽它幾口,煙頭的火很容易就熄滅掉,事實上,大多數的冒牌煙都有這個毛病。

    身為帶頭大哥的紅毛,眼見著己方兩大高手不知何故軟倒地上,很是驚慌了一陣,於是猛抽幾口煙打算壓壓驚,這一抽,才發現煙頭的火已經熄了。

    看著慢慢走過來的魯春,紅毛也後退半步,掏出火柴先點煙——作為混混,混到他這種手下有四個小弟聽使喚的地步,再用打火機點煙就顯得很掉價了。

    火柴才從盒子裡抽出來,眼前一花,火柴與香煙同時消失不見。紅毛受驚了,頓時急退,同時叫道:「給我上!」

    據說國共內戰的時候,**指揮官也喜歡說「給我上」,相比於解放軍指揮官的「跟我上!」一字之差,卻已經決定了雙方的勝負。再說這紅毛,雖然是「長在紅旗下,生在新中國」,從小沒少學解放軍,可臨到頭來,解放軍的優良傳統沒學到,盡學**已被證明是失敗的那一套,可見,從他說出「給我上」的那一刻起,結局已經注定了將會以黯然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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