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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9章 康復 文 / 晚天欲

    凌雋也還是沒回信息。

    一直等到天黑凌雋也沒回來,我開始有些著急了。

    乾媽反而表現得很淡定,放心吧,阿雋不會走的,他會回來的。

    好像是真的生氣了,我也許真的不應該那麼那麼氣他才對。我說。

    放心吧,他生氣也只是一時的,他不是那麼小家子氣的人,不會因為和你生氣就自己走掉了,他要是那樣的人,那他就不是凌雋了。乾媽說。

    聽她的口氣,好像她很瞭解凌雋的樣子。

    其實我也認為他不會真的因為和我吵了一架後就真的走了,我也認為他不是那麼小氣的人,不過他做事風格從來都不按常理出牌,鬼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回去。

    直到晚飯時間,凌雋也還是沒有回來。我心裡真是有些慌了。

    這混蛋難道真的就自己回去了?真是小氣!我心裡罵道。

    晚飯時間有些沉悶,阿芳的臉色也不好看,她顯然還在為我氣走凌雋的事生氣,阿芳在凌家的時間長,和我們像親人一樣的,現在我把凌雋氣走,他當然不高興。

    好吧,都是我的錯,我也沒想到他會那麼小氣,真的就走掉了,我現在再發信息給他道歉就是了。我說。

    現在先生都遠了,你現在還發信息認錯有什麼用啊。阿芳說。

    哎,兩個人吵架也是很正常的吧,難道我以後還不能和凌雋吵架了?誰知道他會那麼小氣得無聊?他不也說我了嗎,他說我就可以,我隨便說他一句就不行了?他也就是欺負我腿腳不靈便,不然我也生氣走了。我委屈地說。

    雖然嘴硬,但我還是給他發了一條信息:是我錯了,你回來吧,以後我不惹你生氣了,我知道你對我好,我說的那些話都是胡話,都不是我的真心話。

    信息發出去以後,他一直沒回。

    我又接著發信息:你一個大男人,就不能原諒我一次嘛?我現在腿腳不方便,你把我一個人扔在這荒山野嶺的,你放心得下嗎?你忍心嗎?你不怕我被狼叨去了嗎?

    這話當然是誇張了,雖然說這裡條件是艱苦了一些,但這裡怎麼說也是在村裡,並沒有在荒山野嶺,自然也不會有狼來將我叨走。

    但他還是不回信息,什麼也不說。

    我繼續發:只要你回來,我什麼都依你。

    他還是不回,我也發得沒勁了,吃了飯泡了腳,自己睡去。

    躺在在床上折騰半天也睡不著,想著今天的事,懊悔不已。

    白天鍛煉消耗體力太多,終究還是有些累了,過了一會,慢慢睡去。

    我又開始做夢,又夢到了那一片花海,我又和凌雋在花海裡起舞,這一次沒有蝴蝶飛來,反而是下起雨來。

    凌雋給我撐起雨傘,伸過頭吻我。

    我被吻得呼吸困難,把我憋醒,我身邊果然睡了一個人,他正用力的吻我,舌頭在我嘴裡不斷地攻城略地,手也不老實地在我身上遊走。

    這個人當然是凌雋,除了他,誰敢對我如此放肆。

    我試圖推開他,但我的反抗讓他更加粗暴起來,我一方面是腿腳不方便,所以反抗的力度確實不大,另一方面也不敢把動靜鬧得太大,讓人聽見了就不好了。

    他湊在我耳邊:你不是說只要我回來,你什麼都聽我的嗎?現在又反悔了?

    你個小氣鬼,你不是自己走了嗎,你還回來幹嘛?我罵道。

    我就是要等你認錯我才回來,現在我回來了,你可以履行的你的承諾了,那就是隨我怎樣都行話沒說完,他的手已經向某些不該去的地方伸去

    折騰到快天亮,他這才摸回自己屋裡睡去了。

    第二天我困得不行,又不好意思晚起,因為我每天早上都是要鍛煉的。

    我喝著粥,感覺頭有些暈,昨天晚上實在是折騰得太久了,一點也沒睡好。

    太太,你怎麼精神那麼不好啊,昨天晚上沒睡好嗎?阿芳問我。

    凌雋昨天晚上好像回來了。乾媽在旁邊淡淡地說。

    先生回來了?那他怎麼還沒起床?去叫他起來吃早餐吧?阿芳說。

    讓他多睡會吧,昨晚恐怕是累壞了。乾媽還不動聲色地說。

    雖然她沒說什麼,我還是臉微微發熱,這個乾媽真是明察秋毫,什麼事都瞞不過她。

    阿芳扶著我在屋內慢慢地邁步,我又回到了初生嬰兒學步的階段,一步一步地走,我忽然就想起了軒兒,等我學會走路了,軒兒也也該會走路了吧?沒想到媽媽和兒子竟然一起學走路了,要是軒兒在身邊,這一起學走路倒真是一件有意思的事。

    晚上沒睡好,一點精神都沒有,練習了一會,我就大汗淋漓了,阿芳見我太累,就扶我先休息一會。

    這時凌雋起床了,他倒是挺好,睡得飽飽的起來,精神非常的好,瞄了我一眼,壞壞地笑了笑。

    我瞪了他一眼,懶得理他。

    先生,你昨晚回來得很晚啊?我都沒聽到動靜。阿芳說。

    是啊,我是天快亮了才回來的,你白天太累了,睡得太沉,所以沒聽到動靜吧。凌雋說。

    乾媽在旁邊沒說話,只是笑了笑,她肯定是知道怎麼回事的,不過她確實對凌雋很瞭解,他說凌雋肯定沒走,一定會回來,凌雋還真就回來了。

    幸虧她年紀大了,要是她年輕一些,她長得那麼漂亮,和凌雋關係又那麼近,我得吃醋了。

    我昨天去城裡買了一些東西回來,秋荻最近瘦了許多,我買了一些人參和其他補品,得給她補一補身子才行,可惜縣城裡賣的太少,買不到很好的,只有將就了。凌雋說。

    我就知道先生對太太還是非常關心的,還以為你負氣走了呢,原來是給太太買補品去了。阿芳說。

    我聽了心裡也暖暖的,不過嘴上可不認:他那是黃鼠狼給雞拜年,沒安好心呢。

    婦人之見,懶得理你。凌雋不屑地說,自己洗漱去了。

    山裡的天氣漸漸涼了起來,轉眼已到深秋。

    在阿芳和凌雋的幫助之下,我的腿傷基本已經痊癒,雖然還沒有恢復到以前最佳的狀態,但總算是擺脫了對枴杖的依賴,能自由行走,還能在平滑的路面上小跑。

    環境總是會改變人的,在山裡的這段時間,我和凌雋都改變了許多,我們都慢慢地變得平和起來,暫時忘記了都市中的恩怨情仇,和村裡鄉親們打成一片,看著他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們過著與自然相諧的生活,他們的世界裡沒有股票,沒有利率,沒有金融危機,也沒有經濟指數,他們只遵循著自然的規律,在布谷鳥催種的時候撒下種子,在金秋時節欣喜收穫,他們不用爾虞我詐,一樣生活得安逸自在。

    村民的生活可以詮釋一條讓世人一直不相信的真理,那就是大多數的時候,幸福與物質其實並沒有多大的關係,錦衣玉食未必能讓人愉悅,粗茶淡飯也同樣可以給人快樂。

    在永樂村養病的這一段時間,可以說是我最快樂的一段時間,內心平靜,不像在都市時那樣患得患失,這樣的生活其實是一種更好的境界,諷刺的是,我是被迫接受這種境界的,要不是我被人所害,我肯定不會在這樣偏僻的鄉村裡生活這麼長時間,也沒有精力和時間陪凌雋一起看夕陽落山,看新月升起。

    但我們畢竟屬於都市,我和凌雋在都市都有未了結的恩怨,雖然這裡的生活恬淡而美好,但我們畢竟不屬於這裡,我是齊氏的少主,我承擔著家族的責任,凌雋是萬華市金融界的傳奇,他當然也不可能永遠埋沒於這偏遠鄉村,我們的出身和經歷,已經在我們身上刻下特有的印記,注定我們不屬於這裡

    我們終究是要離開的,我們注定只能在這裡暫時停留。

    乾媽也知道我們要離開,但她顯得很淡然,因為她也清楚我和凌雋都不可能屬於山村。

    我和凌雋開車到縣城裡買了許多菜,請村裡幾個做菜不錯的『廚師』坐了流水席,宴請村裡的鄉親,算是告別宴,也是答謝宴。我們在村裡的日子,確實受到鄉親們的關照,我們不是村裡人,在這裡也沒什麼親人,和鄉親混熟後,哪個鄉親家要殺隻雞,要宰隻羊,都會請我們去吃一餐,雖然他們所謂的美食並不見得有多美味,但卻飽含濃濃的情意。

    在這裡可以將心打開,而不用層層包裹,這是我們都能平和而恬淡的原因。

    答謝宴結束,剩下的事,就是要和乾媽告別。

    乾媽雖然表現很淡然,但誰都看得出她的不捨。

    乾媽,要不你和我們一起回城裡吧?我和凌雋都會孝順您,我媽媽沒了,我會將你當成親媽看待。我對乾媽說。

    我說的不是虛情假意的話,我真是這樣想的,乾媽已經慢慢老去,一個人生活在這偏遠的村落裡,終究是有些淒涼。

    乾媽笑了笑,謝謝秋荻的美意,我在這裡已經住習慣了,不想離開,我厭煩了城裡的生活,在這裡我生活得很愉快,不想回去了。

    我點點頭,表示理解。在城裡確實很累,那種累不是身體上的,而是心累,那種累根本不是休息一下就可以恢復的,而是一種長期的慢長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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