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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13章 淡定的死囚 文 / 晚天欲

    第二天上班後不久,快遞終於送來了。

    我以為會有厚厚的一沓材料,但事實上只有幾張媽媽在監獄中的照片,另外就是一張字條,上面寫著,二月十九號,華彩夜總會案。

    動用事務所的資源,我很快查到了這個案子的詳情。

    華彩夜總會是萬華的一個二流夜場,和朝會那樣的頂級夜場當然差了許多,老闆孫興權是個三十七歲的男性,在二月十九號晚殺死了夜總會的一個坐台小姐,凶器是一把雨傘的傘柄。

    現在的雨傘頂上大多已沒有一個尖銳的頭,那種桿子很長的雨傘已經極為少見,沒想到這個孫興權很懷舊,還用著那種雨傘,並且還用來殺人。

    案子已過一審,法官認為證據確鑿,一審判了死刑,因為傘柄上有孫興權的指紋,而且孫興權外套上也賤了死者小紅的血,認定他就是兇手。

    像這樣的坐*台小姐,名字當然是假的,警方並沒有查到小紅的真實身份,只是確定她是華彩夜總會的一名坐*台小姐。

    而孫興權並沒有承認自己殺人,但也拿不出自己沒有殺人的證據,這是萬華第一樁零口供裁定死刑的案件。

    我瞭解到這案子後,心不斷地往下沉,這個案子幾乎已經辦成鐵案,要想在二審中把孫興權辯成無罪,這恐怕不是靠律師的雄辯就可以辦得到的。

    證據確鑿,要想翻案非常困難,但我又不得不去辦這件案子。

    來到黃建宇的辦公室,在想著要如何向他提出接這個案子的事,我現在還是事務所的一員,接案子當然得經過他的批准。

    「師傅,我準備接手華彩夜總會的殺人案。」我索性直接說明自己的意思。

    「那個案子我聽說過,好像一審已經結束,因為證據充分,檢方辦得很快,法院也審得很快,不過一審後當事人提出了上訴,但像這種案子,二審能贏的可能不大,是當事人的家屬請你接的嗎?他們願意出多少價,或者說,你準備要多少價?如果價格高,你可以考慮,反正打輸打贏都可以收錢,如果價格太低,那就不要接了,這件案子輸的可能太大,到時影響事務所的聲譽,拉低事務所全年辦案的勝訴率。」

    黃建宇的勢利果然不是一般,直接就說出了要害。

    只是現在人家是以威脅我的方式要我辦這件事,根本就沒有報酬,但我又不能直接說出來,我一但說出來,黃建宇是不會同意的。

    「給的價有些低,還在談,不過我認為這個案子很有挑戰性,如果能勝出,那還是可以給咱們的事務所增添美譽度的,我很有信心辦好這件案子。」我說。

    「那你到底要價多少?他們答應了沒有?」黃建宇問。

    「我要價一萬,他們答應了。」

    沒有辦法,我只好撒謊了,我是事務所的職員,我接的報酬當然要上交給事務所,再由事務所來提成給我,我報的價格低一些,這樣我自己就少貼錢了,如果貼錢太多,那我真的承受不了。

    「一萬?駱濛你這是瘋了麼?一萬塊的活你也接?你以為你在做慈善呢?義務辯護那有法院指定的律師,還要你去幹嘛?你好歹也是在萬華排名前二十位的律師,一萬塊這樣的價格,那些剛拿到執照的都不止這個價!馬上把這案子退了!」黃建宇一聽就怒了。

    其實他的反應在我意料之中,我就知道這個價格會讓他大怒的。

    「可是我已經簽了委託書了,如果我沒有正當的理由無故放棄這個案子,那對方是可以告我的。而且對事務所的聲譽也有影響。」我說。

    「你簡直就是瘋了!你怎麼能私下就和人家簽約呢?事務所的規定你不是不知道!你腦子進水了麼?」黃建宇繼續口沫橫飛。

    雖然他是我師傅,也是我老闆,但當聽到他說我『腦子進水』這樣不尊重的話的時候,我還是有些火了。

    「師傅,一個案子而已,如果你認為這個案子會影響到事務所,那我辭職好了,我以個人名譽來接這個案子,不會讓事務所有損失。」我說。

    黃建宇一聽我要辭職,這才口氣軟了下來,論業務能力,在事務所中除了黃建宇之外,那就是我的能力最強,我也為事務所賺了很多的錢,現在我要辭職,他當然不可能不挽留。

    「算了算了,既然你都已經接了,那就接吧,不過這個案子贏的可能實在很太小,你對外就說是你自己接的私活好了,不要影響到事務所的聲譽。」

    黃建宇的意思很明確,那就是案子的報酬該上交的還得上交,但是如果輸了,那不能算在事務所的頭上,要我自己承擔後果。

    他不知道的是,這個案子其實不能輸,因為如果輸了,那將影響到我媽媽的安全,所以我只能贏,不能輸。

    「謝謝師傅,那我去做事了。」我說。

    「去吧,這種案子贏的機率太低,不用很用力,應付一下就行了。」黃建宇說。

    「我知道了。」我也趕緊應付道。

    我現在當然也不能和他鬧得太僵,我只要不辭職,那就還是事務所的人,這樣就還可以動用事務所的一些資源,辦起事來也會方便許多。

    雖然騙了黃建宇說我已經簽了委託書,但事實上我並沒有,我如果沒有得到當事人的委託,就不能行使代理律師的職責,所以第一件事,我還得見當事人。

    我以事務所律師的名譽找了相關的人,很快見到了孫興權。

    孫興權已經快四十了,但保養得很好,皮膚很白,耳朵上打著好幾個耳洞,屬於那種油頭粉面的花男人。

    我其實最討厭這種類型的男人,但我又不得不面對他。

    「我是律師駱濛,請你在這份委託書上簽字,我才能接手這個案子。我會為你作無罪辯護,但你要把所有的實情都告訴我,我必須知道真相。」我說。

    「美女?嘿嘿,誰找你來的?你長得可真漂亮。」孫興權說。

    「如果你不想死的話,你就不要跟我說這些輕佻的話,現在我是在和你說正事,如果你不簽字,我就沒辦法行使我的職權,你要不要配合?」我冷冷地說。

    「我簽,我簽。」孫興權嬉皮笑臉地說。

    他在委託書上簽了字,從現在開始,我正式成為他的代理律師。

    「孫興權,我問你的每一個問題,你都必須要對我說實話,這樣我才能幫你,如果你刻意隱瞞,那後果會很嚴重,而且後果由你自負。」我說。

    「我一定全力配合,配合美女做事,我他媽最樂意了。」孫興權依然嬉皮笑臉。

    「不許對我說粗話!你是一個要死的人了,但你好像一點也不擔心?這是為什麼?難道你知道你不會死?」我說。

    「哈哈,生死有命,富貴在天,有什麼好擔心的?死就死唄,這不上帝就派你這個天使來拯救我了嗎?我就知道我不會死啊,因為有你唄。」孫興權說。

    看他那麼有底氣,我真是心裡覺得奇怪,再強大的人,只要面對死亡,那都是會恐懼的。當年東京審判,日本那些曾經指揮殺了十幾萬人的甲級戰犯被判死刑要上絞刑架時,依然害怕得全身發抖,眼前的這個油頭粉面的人,難道內心比那些兩手沾滿鮮血的戰犯還要強大?

    「那說說當天的事。」我說。

    「很簡單啊,當天我到公司去上班,後來聽說有個小姐得罪了客人,我就去看看,當時進去的時候,她已經死了,然後警察就說是我殺了那個人,就把我抓起來嘍,就這麼簡單。」孫興權說。

    「那檢方認為你的殺人動機是什麼?」我說。

    「這事最搞笑了,他們說因為那個小姐的衣服被撕扯過,所以他們說我要強暴那個小姐,她不從我就殺了她,這不扯淡麼?明顯缺乏常識,她在我的場子裡做生意,我要睡她,我還用得著去強暴?我瘋了?」孫興權一臉的不屑。

    雖然他說話難聽,但他說的確實有道理,就犯罪動機來說,明顯不夠充分,一個夜店的老闆要和一個做皮肉生意的小姐發生關係,的確沒有必要用強。

    「可是那把殺了小紅的雨傘上為什麼只有你的指紋?這作何解釋?」我說。

    「駱律師,你是我的辯護律師,你要替我開罪的,你現在怎麼變成審訊我了?這些都是他們冤枉我的!是你要去弄清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要是清楚,那我就不會關在這裡了!」孫興權說。

    這個混蛋真囂張,要不是為了我媽,我根本不會理他,他種人,死了也是活該。

    「那你能不能提出有關你自己無罪的證據,就算不是直接證據,是相關線索也行,我會順著線索跟進,也許能找到破解的契機。」我說。

    「我想不起來了,警察是專業的,我是業餘的,我哪裡說得過他們啊。」孫興權說。

    「大多數的警察也是公正的,也是講究正義的,並不會隨意指控你。」我沒好氣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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