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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如水要害不得辱 文 / 風在先

    阿秀看著趙獨眼覺得他更醜了,跟他辦事生孩子,她都想吐。她撒腿往竹林裡跑去,跑出竹林,外面就有一條出桃花坪的山路。

    還沒跑出竹林,阿秀就被趙獨眼提了回來。趙獨眼長得難看,力氣奇大,阿秀覺得自己在他手裡就像一隻小雞一樣。

    婆婆拿了一把撣灰塵的竹枝狠狠打阿秀,一邊打一邊罵。阿秀只覺得鑽心痛,但她沒有哭,只是冷漠地瞪著婆婆。趙獨眼到底心疼阿秀,奪了竹枝扔到院子裡。

    「娘,她細皮嫩-肉的,不經打。」趙獨眼哀求道。

    「好,好,娶了媳婦忘了娘。只一天你就耳朵根子發軟了,將來怎麼了得,怕是要把你娘趕出家門吧。」婆婆罵了兒子,又罵阿秀,「你這個小狐狸精,是不是放心不下家裡的相好,剛過門一天就熬不住了。你要是敢回去,我立刻叫桂珍回來。你以為自己吃虧了,吃虧得是我們。桂珍可比你漂亮多了,我兒子也比你哥高大,有力氣,幹農活一把好手。你哥算什麼東西,左看像個猴,右看還是像個猴。要不是桂珍嫁給他,保準打一輩子光棍。」

    婆婆罵到了阿秀的心窩裡,要不是為了哥,她打死也不會嫁到桃花坪來。阿秀只有一個兄弟,長得矮小又難看,要是娶不上媳婦,一家的香火就斷了。父母為了哥的婚事到處求媒人,可山下沒有一個姑娘看上她哥,好不容易在桃花坪說上一個姑娘,對方卻提出要換親。父母大喜過望,阿秀卻一百個不願意。哥為了不逼迫阿秀,夜裡偷偷找了根繩子上吊,幸好被父親發現救了下來。

    父母雖然沒有責罵阿秀,但他們的臉色比棺材板還難看。阿秀知道自己要是不答應,會把父母和哥都逼死。當天夜裡阿秀偷偷對哥說,桃花坪那戶人家挺好的,她願意嫁過去。哥當時就樂瘋了,屁顛屁顛地跑去向父母匯報。阿秀的心卻在流血。

    婆婆見阿秀沉默不語,知道自己的話起了作用,起身回屋裡做飯去了。

    趙獨眼扳扳阿秀的肩頭,讓她回屋裡去。初春時分,外面還有些冷。阿秀把肩頭一扭,對趙獨眼大聲吼道:「你別碰我。」

    「不碰,不碰。」趙獨眼嘿嘿笑了笑,在阿秀面前蹲下來,仔細打量著新媳婦兒。新媳婦兒還真漂亮,瓜子臉兒,杏仁小嘴,兩條眉毛像是細長的竹葉,身上還有一股好聞的香味。

    「你看什麼?」阿秀瞪著趙獨眼。

    「你好看,呵呵,真好看。昨天夜裡我喝爛醉了,沒看著,沒看著。」趙獨眼有些不好意思。

    阿秀別過臉去,不讓趙獨眼帶著口臭的氣息打在自己臉上。

    「我……我會對你好的。」趙獨眼用力擠出這幾個字,跑回屋去幫婆婆一起做飯。

    不一會兒,幾個幫廚過來。大家一起把昨天吃過的酒菜暖好,擺了三大桌子。一些高輩分的親戚和叔公們都趕到了,趙獨眼招呼大家吃酒。

    吃好酒,照例是新娘叩見長輩。

    婆婆已經準備好桂圓湯放在蓋碗裡。蓋碗是祖傳下來的,古色古香。一個年輕的媳婦端著托盤把蓋碗送到長輩面前,還有一個年輕的媳婦為阿秀介紹每個長輩的稱呼,讓她叩拜。

    阿秀一一跪拜過去,雙手遞上桂圓湯。每個長輩都會給阿秀一個紅包,裡面有一些錢。這些錢新媳婦可以自己積攢起來作為私房錢。趙獨眼家長輩好多,跪得阿秀腳都痛了。不過懷裡塞滿了紅包,讓她覺得很開心。

    輪到給村書記敬桂圓湯了。阿秀有些害怕。按理說,書記並不是阿秀家長輩,不用叩拜的。可村裡人都把書記當神一樣供起來,阿秀家也不例外。

    村書記有意刁難阿秀,拿了凳子坐在一個水窪邊上,面朝著水窪,只留出一點空間。阿秀要是想叩拜,必須從他雙腳當中跪下去,她的頭會鑽進村書記的褲-襠裡。

    那時鄉村的習俗是長輩坐哪裡新媳婦就得到哪裡叩拜,要不,會被視為不敬。

    一個年輕的媳婦托著蓋碗,送到村書記邊上,笑著讓村書記往裡讓讓。村書記哼了一聲,沒有動。這個年輕的媳婦又請了一次,村書記說:「阿魯家媳婦,你要是讓我撓三下,還能拿得住托盤,我就往裡移。」

    阿魯家媳婦最怕癢,當然不敢嘗試。再說村書記的撓癢,跟別人撓癢大不一樣,他盡往女人家最要害的地方撓,不要說拿著托盤,就是什麼都不拿,保準被他撓得起不來。記得有一次大婚,村書記三姨家娶媳婦,有個伴娘被他撓得臉跟炭火一樣,還換了一條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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