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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161】章 :擬協議三易其稿 文 / 老牛拉破車

    「好恐怖的夢呀,後來怎麼樣?」易文墨也為小月捏了一把汗,他急切地問。()

    「那男人聽見我喊,就回過頭來對我說:『你別喊了,我送女兒到美國留學,等她畢業了,會回來找你的』。」

    「這個夢不賴嘛,還有人資助你女兒去留學。」易文墨笑著說。

    「我大喊:,這是我女兒,你憑什麼不經過我同意,就送她去留學?』那男人回答:『她是你的女兒,也是我的女兒。我當然有資格送她去留學了。』」

    「弄了半天,原來是女兒的爸爸呀。」易文墨拍拍小月的臉:「看來,你想嫁人了。」

    「我才不想嫁人呢。易哥,你猜,那男人是誰?」小月幽幽地問。

    「我哪能猜得到呀。」易文墨搖搖頭,想了想,說:「不會是你前夫吧?」

    「我仔細一看,牽著我女兒的手,宣稱是她爸爸的人,竟然就是您─易哥呀。」小月說完,突然伏在易文墨肩上,抽泣起來。

    「小月,你哭什麼?」易文墨覺得不可理解,一個虛假的夢,值得如此動情嗎。

    「易哥,您心好狠喲,不跟我打個招呼,就把女兒牽走了。」小月哽噎著抱怨道。

    「哎呀,小月,那是個夢呀,又不是真的。」易文墨安慰道。「如果我和你真有了小孩,我決不會不吭聲就帶走孩子的。」

    「易哥,您說話要算數喲。我倆如果有了孩子,您不能隨便就把她帶走。」

    「好,我保證!不過

    ,小月,我倆怎麼會有孩子呢?」易文墨困惑了。

    「怎麼會沒有呢?想有就會有唄。」小月望著易文墨:「我才二十四歲,正是生小孩的最佳年齡。」

    易文墨勸阻道:「小月,正因為你還年輕,更應該認真考慮自己的個人問題,一個人過一輩子畢竟不是個事兒。過個五年,八年,如果你真不打算結婚了,到那時,再考慮要個小孩的問題。」

    「易哥,您的意思是:如果過五年、八年我還沒結婚,您就同意和我一起生個小孩。」小月追問道。

    易文墨想:小月不願意結婚,只是一時的偏激,過個年把兩年,就會改變想法。於是,他爽快地回答:「行,到那時我會同意的。」

    「真的?沒騙我吧。」小月仰起臉,充滿期待地問。

    「我要騙你,那就是缺德到家了。」易文墨堅定地說。

    小月從包包裡掏出一迭紙和一支筆,說:「易哥,空口無憑,您把它寫下來。」

    易文墨驚訝地問:「小月,你還隨身帶著紙和筆呀?」

    小月笑嘻嘻地解釋:「我們做生意的人,紙筆隨時帶在身上。碰到筆生意,隨時都會簽合同。」

    「哦,我還以為你早有預謀,給我設了個局呢。」易文墨想:小月說得有道理,做生意的人,確實離不開紙和筆。

    「易哥,您把我看得這麼壞呀。我給天下的男人都設了局,也不會給您設局呀。再說了,我和您生一個小孩,對您

    也不會造成一絲一毫的影響。我一不會要求您離婚,二不會索要小孩的撫養費,三不會拿小孩要挾您幹任何事情。總之,算您可憐我,贈送給我一隻精子。」

    「小月,我隨口開個玩笑,你別在意。我只是覺得這一寫,就是白紙黑字的東西了,一旦落到別人手裡,會闖出大禍來呀。」易文墨想:若是被人知道了,豈不成一樁賴不掉的鐵證。嘴上說說,風一吹就過去了。往紙上一寫,能保留一百年。就是人死了,也會給後世落下笑柄。

    小月笑嘻嘻地說:「易大哥,我想好了,您別簽名就行了,光按個手印,您知我知,誰也猜不出是您呀。」

    「小月,你還說沒預謀呢,連不簽名都想好了,哼!」易文墨假裝生氣道。

    「易哥,你說誰預謀呀?好像我是陰險的小人似的。說來說去,不就是要了您一隻精子嘛。這麼小氣!」小月撅起了嘴。

    「好,好,好!捨命贈精子。」易文墨接過紙和筆。

    易文墨想了想,在紙上鄭重寫下:「我保證:如果小月五年後仍未婚,就與她生養一個小孩。」寫完了,遞給小月:「你看看,滿不滿意?」

    小月仔細琢磨了好一會兒,說:「易哥,您把裡面的『養』字刪掉,我說了嘛,不要您付撫養費,我一個人完全有能力把小孩養大成人。」

    「小月,你開淘寶小店,每年能賺多少錢?」易文墨問。

    「每年淨嫌

    二十多萬吧,足夠我和小孩的花銷了。」

    「若能保持這個盈利水平,當然不成問題。不過,生意場上瞬息萬變呀。」易文墨擔心地說。

    「我不光開淘寶小店,今年又開了一家實體服裝店,估計明年就能賺錢了。」小月頗為自豪地說。

    易文墨想了想,說:「小月,我給你的服裝店投資二十萬元,算算我能有多少股份?」

    前幾個月,易文墨拿「大魚」給的七萬元錢,投資比特幣,最近翻了五個斤頭,已經變成了近四十萬元。易文墨想:拿二十萬出來投資實體,靠譜些。萬一將來和小月生了小孩,這筆錢就可以用做小孩的撫養費了。

    小月問:「您究竟是投資,還是為小孩打算?」

    易文墨擺擺手:「這筆投資與小孩無關,我手裡正好有一筆閒錢,放到銀行裡利息太低,乾脆投資,或許還能多賺點。」易文墨笑著說。

    「易大哥,您是投資,賺了才能分紅,虧了不但一分錢賺不著,可能連本錢都打水漂了。您可得想好了,別到時又怨我。」小月把醜話說在了前面。

    「小月,我懂。這筆錢我過兩天就給你。若服裝店賺了錢,我把分的紅再投進去。這樣,紅滾紅,就讓它一直滾下去吧。」易文墨笑著說。

    「好吧,我服裝店投了八十萬,算上您這二十萬,正好一百萬。您佔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等我有錢了,再多投點,爭取股份超過你

    ,那時,我就是老闆了。」易文墨嘻嘻笑著說。

    「甭想得美,您再投,我也只讓您佔百分之四十九。哼!當我的老闆,想都別想。」小月戳了一下易文墨的鼻子。「好了,言歸正傳,您重寫一張,不要那個『養』字。」易文墨又重新寫了一張,寫完了,再遞給小月。「你再仔細看看,這次應該沒問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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