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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野外追蹤 文 / 雲的漂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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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愛女如今的處境,喬景儼心中焦急,只顧唉聲歎氣,一時間說不出話來。站在喬景儼身後的喬景儀見狀無可奈何的搖了搖頭,上前將侄女喬瑾雅被綁架的始末告訴了三人。

    孟知恩聞言臉色大變,本縣最大的財主喬家的小姐被人綁架了,還開出了100萬兩銀子的天價贖金。孟知恩知道要是自己處理不好這件事情,那自己頭上的頂戴就保不住了,如果連縣裡這些有錢人的生命安全都保護不了,肯定會被這些財主們生氣,這些人的能量可是很大的,有時候連巡撫大人都得給幾分面子,想要處理自己這樣一個七品知縣,那時易如反掌。

    「望公,您是本縣有名的長者,請您放心,我一定會盡全力解救喬小姐的。」孟知恩趕緊向喬家兄弟保證道,不管結果怎麼樣現在都需要穩住他們。

    「多謝孟知縣了,我願出十萬兩銀子的賞錢,誰能夠將瑾雅安全的救回,我喬景儼願意付給他十萬兩銀子的賞錢,還請孟大人告訴一下手下們。」喬景儼自然知道縣裡巡警營和防軍的那些兵爺們的習性,如果不給他們一點利益,恐怕他們根本不會盡心,十萬兩銀子雖說很多,但是和愛女的性命一比就顯得無足輕重了。

    「十萬兩銀子?!喬老爺真是大手筆啊,我一定會告訴底下人的,同時我也會通知底下人,只要救回喬小姐,本官就保舉他官升一級。」孟知恩顯然被喬景儼如此巨額的賞金驚了一下,從中就可以看出喬家小姐多麼受到重視。

    商談結束後,祁縣縣城內的巡警營和防軍全部出動,浩浩蕩蕩的向著出事地點奔馳而去。所有的士兵都已經知道了喬老爺的巨額賞金和知縣大人的陞官保證,官升一級無足輕重,不過喬老爺的賞錢可是白花花的十萬兩銀子,如果能夠得到這筆巨額賞金,吃喝嫖賭一輩子都沒問題了,以喬家在祁縣的地位來說,沒有懷疑這件事的真實性,因此一反常態的人人爭先,生怕這個功勞被別人搶到。

    縣城內的官軍剛剛出動,方華帶著二虎和楊志及九個親兵已經趕到了現場,到達何家堡附近時發現路邊一群村民正擁擠在一頂轎子周圍。喬家小姐所坐的轎子肯定是很豪華的,裡邊還有不少貴重物品,那群村民正裡裡外外的翻找著,期盼能夠發個意外之財。方華立刻帶人上前抓住了圍住了這些村民,將巡防營官兵的身份一亮,隨即對他們一一進行審問。村民們都膽小怕事,見到面前這些凶悍的官兵自然不敢隱瞞情況,於是把知道的線索都說了出來。

    根據村民提供的信息,方華判斷綁架喬瑾雅的土匪沿著山路向西南方向的山區跑去了。然後又在附近勘察了一下地面情況,根據腳印等等痕跡,推測出這伙山匪的人數大約在十個人到十四個人之間。

    方華思考著自己一方有著十一人,除了自己外都是身經百戰,身手不錯的好手,其中甚至有楊志這樣的高手,每人都帶著兩把毛瑟手槍,火力上也沒有問題。相信縣城的官兵很快就會趕到了,方華也就不作停留,帶著一行人沿著西南方向的山路追了下去。

    西南方向是山窪地形,而且林木、草叢眾多,前幾日剛下過一場雨,地面都還有些濕潤,方華親兵隊的人是從當初上千土匪中精選出來的,自然也有擅長追蹤的人才,因此,一行人沿著並不算清晰的痕跡追了下去。

    經過連續三四個小時的追蹤,方華一行人已經追蹤到距離事發現場差不多十七、八里遠的地方了。那些土匪並不懂得什麼反追蹤的手段,如果讓縣城的官兵來偵查,恐怕並不會有什麼發現,可是方華一行人都是從土匪走出來的,論起這些方面的手段並不比那些人差,因此兩方人的距離越來越近。

    一開始天色還不錯,方華一行人偵查痕跡還是很順利的,不過隨著天色慢慢暗下來,尋找痕跡越來越難了,方華知道必須在天黑之前與這幫綁匪縮短距離,否則一旦入夜找到這夥人的幾率就大打折扣了,因此一行人盡量加快速度,以求縮短距離。

    到了夜晚,方華一行人已經沒辦法繼續尋找痕跡了,只好停了下來。一行人從中午從縣城出來一直在趕路,中間並沒有怎麼休息,即便以親兵隊的體力也有些累了,一行人只好找了處地方恢復一下體力。

    休息時方華分析著,據小鎖所說的小廝從事發地點跑回來報信,到他趕到現場進行調查,然後沿著痕跡開始追蹤,前後一共有大約四個小時的空白時間。按照綁匪攜帶著兩個弱女子的步行速度,四個小時最多不會超過四十里,同時不排除路上有休息,或者入夜後會找個地方落腳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他現在的位置距離綁匪的位置只相差十幾里左右了。

    「方華哥,吃一點吧。你午飯和晚飯都沒吃呢,我們還要繼續追呢,體力跟不上可不行啊!」張二虎從懷中拿出一塊餅遞給了方華說道。

    「你先吃吧,我現在沒胃口吃。」方華笑著搖頭道,二虎雖說平時脾氣有些暴躁,行為也有些魯莽,不過對自己是真心以待,這也是為什麼方華為何如此信任他的原因。

    方華與二虎說了幾句話後,朝著四周看了看,他現在所處的位置林木比較密集,而且地形有些上拔的趨勢,應該是走進了深山之中了。不過他知道太原府四周屬於丘陵地形,祁縣周圍就算有山也不會很高。

    「要說這些綁匪還真能跑,都跑了三四十里地了吧,我們不停歇的追居然還追不上,要是讓我碰到非一槍一個斃掉他們。要不是他們,今晚就能在客棧喝酒吃肉了,哪像現在連晚飯都沒能吃上。」一名親兵抱怨道。

    「你就別提喝酒吃肉了,弄得我都肚子餓了。」旁邊一人苦笑道。

    方華聽到這裡,腦海中忽然靈光一閃,對啊,現在正是吃飯的時候,匪徒是人自然是要吃飯的!既然在吃飯,黑燈瞎火的天色他們肯定會點篝火。如果匪徒沒點篝火,那應該說明他們已經回到匪窩了,也就是說匪窩就在附近了。

    這個時代的軍事素質十分落後,更何況綁匪又不是正規軍人,他們當然不會顧慮到黑夜裡的火光能夠傳播到十幾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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