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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章 綠羅裙4 文 / 桐華

    趙破奴心中震驚,面上卻不敢露出半分異樣,恭敬地回道:「我不知道。」

    「不知道?天山雪駝和汗血寶馬被譽為西域兩寶,先皇為了得到汗血寶馬,發兵數十萬攻打大宛,傾大漢國力,死傷無數,才得了寶馬。這世間有幾個人能用得起天山雪駝?還有大漠天上的王白雕,地上的王狼陪伴,雲歌又說了你和她的娘親認識,這般的人物在你認識的人中能有幾個?」

    「我真地不知道。對方指點我們走出大漠是一番好意,又何必追究對方來歷?」

    趙陵沉默了一瞬,輕描淡寫地說:「我不是想追查他們的身份,我……我想留下雲歌。」

    趙破奴大驚失色,一下跪到了地上,「不可!萬萬不可!雲歌的父母肯定不會同意!」

    「這裡不是你跪的地方,你起來。」趙陵唇角微翹,似笑非笑:「你是替雲歌的父母擔心,還是替我擔心?我倒想見見他們,只要扣下雲歌,她的父母即使是神龍,也要顯身……」

    雲歌從遠處一蹦一跳地過來,身側的鈴當馱著毯子,「陵哥哥,水來了。」

    趙陵向趙破奴揮了下手,示意他退下。趙破奴面色沉重地起身而去,如果雲歌真是她的孩子,那當年……當年的事情究竟是怎麼回事?他不敢再往下想,心中只暗定主意,即使一死,也無論如何不能讓雲歌被扣下。

    趙陵用毯子把兩人裹好。一狼、一駝臥在他們身後,兩隻雕臥在駱駝身上。草原的夜空低而空曠,繁星綴滿天,再加上他們這個奇怪的組合,有一種神秘幽靜的美。

    「陵哥哥,你還會來西域嗎?或者去塞北?或者出海?聽說南疆苗嶺很好玩,我還沒去過,我們可以一起去。」

    「恐怕不會,就這一次機會還是我費盡心思才爭取到的,這也許會是我這輩子走過的最遠的地方。你年紀比我小,去過的地方卻遠遠比我多。」

    兩人沉默下來,趙陵忽地問:「雲歌,你的故事中從來沒有提到過長安,你願意來長安玩嗎?」

    雲歌輕歎口氣,「我爹爹和娘親不會答應,爹爹和娘親不許我和三哥踏入漢朝疆域,而且我要回家,不過……」她的眼睛瞬即又亮起來,「我爹爹說過兒女就是小鷹,大了就會飛出去,我爹娘從來不管我二哥的行蹤。過幾年,等我長大一些時,等我也能自己飛時,我去長安找你玩。」

    趙陵望著她晶晶亮的眼睛,怎麼能讓這樣一雙眼睛蒙上陰影呢?半晌後,他緩緩點了點頭,

    「好,我在長安等你。」

    雲歌笑拍著手,「我們拉勾,誰都不許說話不算話。我到長安後,你可要盡地主之誼呀!」

    趙陵不解,「什麼拉勾?」

    雲歌一面教他,一面詫異地問:「你怎麼連拉勾都不會?你小時候都做些什麼?」

    兩人小拇指相勾,雲歌的聲音清脆悅耳:「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許變!」兩人的大拇指相對一按時,雲歌自己又大笑著加了句,「誰變誰是小豬!」

    趙陵第一次露了笑意。他不笑時眼睛內幽暗黑沉,可這一笑卻仿似令滿天的星辰都溶化在他的眼睛中,黑眸內點點璀璨的光芒閃動,雲歌看得一呆,脫口而出道:「你笑起來真好看,比天上的星星還好看。」

    趙陵的笑意斂去,自己有多久沒有真心笑過了?是從那個夜晚,躲在簾子後,聽到父親要殺死母親時嗎?太想忘記,也在努力忘記,可是每一個瞬間只是越發清楚……

    趙陵從衣領內掏出一個東西,掛到雲歌頸間,「你到長安城後出示這個給守門人,就可以見到我。()」的

    雲歌低頭細看,一條好似黑色絲線編織的繩子,手感特異,看著沒什麼特別,掛著的東西卻很別緻,好像是女子的一副耳墜。

    趙陵淡淡解釋:「這是我母親在臨走前的一晚上,拔發為繩,用自己的頭髮編織了這個繩子,做了掛墜給我留個紀念。」

    雲歌一聽,急得想脫下來,「你母親去哪裡了?這是你母親為你做的,我不能收。你要怕我找不到你,就給我你腰間的玉珮做信物吧!」

    趙陵按住了她的手,「等下次見到我,你再還給我就行了,它雖是我最珍惜的東西,可有時候我也不想見它。掛在我心口,常壓得我喘不過氣來。這個玉珮……」趙陵小指頭勾著腰間藏著的玉珮晃了晃,微光閃爍間,上面刻著的一條飛龍好似活了一般,「我自己都憎恨它,怎麼會讓你戴著它?」

    雲歌並沒有聽懂趙陵的話,但看到趙陵幽黑雙眸中的暗潮湧動,雲歌心裡莫名一澀,她不禁乖乖點點頭,收下了發繩。

    雲歌摸了摸自己頭髮,只有挽著發鬟的絲帶,脖子上戴著的竹哨是用來和小謙小淘交流的,手上也沒有飾物,腰間只有裝了薑片、胡椒、酸棗的荷包,這個肯定不能送人……從頭到腳摸完自己,身無餘物。

    趙陵看她面色著急,淡淡說:「你不用送我東西。」

    雲歌蹙著眉頭,「來而不往非禮也!啊……對了!我看你剛見我時,盯著我的鞋子看,好像很喜歡,我送你一隻鞋子,好不好?」雲歌說著話,已經脫下了腳上的鞋子,撣去鞋上的灰後,遞給了趙陵。

    趙陵愣了一瞬,哭笑不得,「你知道女子送繡鞋給男子是什麼意思嗎?」

    雲歌茫然地看著趙陵,眼睛忽閃忽閃。趙陵盯了她一會後,唇角慢慢逸出了笑,接過剛有他手掌大的鞋,鄭重地收進了懷中,一字字地說:「我收下了。雲歌,你也一定要記住!」

    雲歌嘻嘻笑著,用力點頭,「我不會忘記的,忘記的是小豬。」……

    雲歌忽想起昨夜的事情,「陵哥哥,你經常做噩夢嗎?」

    趙陵沒有回答,雲歌摸了摸了他鎖著的眉頭,「我給你唱首歌,聽了就會睡得很香,不會做噩夢。」

    雲歌清了清嗓子,小聲唱起來:

    月兒明,風兒靜,樹葉遮窗欞呀!

    蛐蛐兒叫錚錚,好比那琴弦兒聲啊!

    琴聲兒輕,調兒動聽,搖藍輕擺動

    陵哥哥閉上眼睛,睡了那個睡在了夢中……」

    世上最動聽的歌曲大概就是搖籃曲,一首曲反覆吟唱,要的不過是寶寶安睡。雲歌雖然把「娘的寶貝」硬生生地替換成了「陵哥哥」,不過心意曲中露,趙陵忽然覺得也許這個歌聲真能替他埋葬了噩夢。

    雲歌的催眠曲沒有把趙陵唱睡著,反倒把自己催睡了過去。太陽升起時,她才迷迷糊糊醒轉,待真正清醒,懊惱地大叫:「哎呀!我怎麼睡著了?陵哥哥,你怎麼不叫醒我?我的故事還沒有講完呢!」趙陵把雲歌抱放到駱駝上,「下次再講也來得及,等你到長安後,我們會有很多時間聽你講故事。」

    天空中傳來幾聲雕鳴,小淘和小謙立即衝向了高空,迎向兩隻正在高空盤旋的大雕,雲歌癟著嘴,笑吐吐舌頭,「哎喲!爹爹不知道又帶娘親去了哪裡,打發了三哥來接我,三哥可是個急性子,頂討厭等人,我得走了。」

    趙陵微一頷首,雲歌策著駱駝離去,一面頻頻向他揮手。綠羅裙下,兩隻腳一蕩一蕩,一隻雪白,一隻蔥綠。

    趙陵忽想起一事,叫道:「趙是我母親的姓,在長安時我姓劉……」看到趙破奴和其他人正遙遙走來,趙陵立即吞下了未出口的話。

    雲歌手兒攏在嘴爆回身說:「記住了!」

    趙破奴一夜未睡,思量的都是如何打消趙陵留下雲歌的念頭,卻不料清早看到的是兩人告別的一幕。他心中一鬆,可接著又是一陣失落。

    如果趙陵真扣下了雲歌,那他就可以見到她的父母。念頭未轉完又立即暗自譴責,竟然為了私念,全然不顧大局。何況真要算起來,趙陵和他們之間也許還有血海怨恨,如今這樣安然道別,以後永無瓜葛才是最好。

    雪狼護送雲歌到了集市外,就自動停了腳步,雲歌笑向雪狼告別,「雪姐姐,謝謝你了。」雪狼矜持地轉身離去,姿態優雅高貴。

    雲歌打量了一下自己,裙裾卷皺,一隻腳的鞋半趿著,一隻腳壓根沒有穿鞋,不禁好笑地想,難怪二哥說家有蕙質淑女時,三哥老是不屑地一聲冷含譏笑道:「我們家是有一個淑女,不過不是大哥口中的淑女,而是雪姐,雲歌兒頂多算一個舉止有些奇怪的蠢妖女。」

    剛到綠洲外圍,就看見了三哥,她那美麗如孔雀,驕傲如孔雀,自戀亦如孔雀的三哥,正坐在榆樹頂上,望著天空。

    榆樹下,幾個乞丐正在毆打一個和三哥年歲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那個男孩子的頭髮包在一定破舊氈帽子中,身子縮成一團,任由眾人的腳落在身上,不管他人打得再凶,都沒有發出一聲,如果不是他的手腳偶爾還會動一下,倒讓人覺得已是一個死人。

    雲歌輕歎一聲,三哥說她是妖女,她倒覺得三哥行事更逝怪,低下就要出人命,三哥卻一副壓根沒有看見的樣子,依舊能專心欣賞藍天白雲。不要說以眾凌寡,就是看在年紀差不多大,也該「小孩子」幫「小孩子」呀!

    「幾位大叔,不要打了。」雲歌笑瞇瞇地柔聲說。幾個乞丐正打得過癮,哪裡會理會一個小姑娘?

    「幾位大叔,不要打了。」雲歌加大了音量,乞丐依舊沒有理會。

    「幾位大叔,不要打了。」雲歌又加大了音量,乞丐們依舊照打。

    「幾位大叔,不要打了。」一聲好似狼嘯的聲音,響徹在林間,震得樹上的葉子嘩嘩而落,幾個乞丐被嚇得立即住手,兩個膽小的只覺心神剎那被奪,小腿肚子都嚇得只擺。

    雲歌瞇著眼睛,笑著向幾個乞丐行禮,笑靨如花一般嬌嫩,聲音卻響亮粗暴如狼嚎,「大叔,真是對不住,我不知道要說這麼大聲,大叔們才能聽到,剛才說話太小聲了。」

    一個年輕的乞丐,耳朵被震得嗡嗡直響,心頭火起,正想喝罵雲歌,一個年紀大的乞丐想起草原上流傳的驅策狼群的狼女傳聞,忙攔住了年輕的乞丐,陪著笑臉對雲歌說:「小姑娘,我們的耳朵很好,聽得到您說話。您快不要這樣說話了,把狼群招來了,可了不得!我們這些可憐人,夜晚都在外面露宿,怕的就是它們。」

    雲歌笑著點頭,很乖的樣子,聲音也立即變得小小,「原來大叔們的耳朵都很好。大叔,你們不要打小哥哥了。」

    年紀大的乞丐立即答應,示意其餘乞丐隨他離開。

    「小雜種!妖孽!」年輕的乞丐不甘心地又踢了一腳地上的男孩子,打量了一眼雲歌,露了失望之色,正打算要離開,忽瞥到雲歌鞋子上嵌的珍珠時,眼睛一亮,吞了口唾沫,全然不顧老乞丐的眼色,腆著臉說:「小姑娘,這可不是我們的錯,是這位小雜種……偷了我們的錢……」

    榆樹上傳來一聲冷含「雲歌,你有完沒完?我要走了。」三哥吹了聲口哨,就從榆樹上輕飄飄地飛出,恰落在一匹不知道從哪裡悄無聲息躥出的馬上。

    雲歌知道三哥是說走就走的人,絕對不是嚇唬她。座下的馬又是二哥給他的汗血寶馬,一旦撒開蹄子,絕對不是未長大的鈴當追得上的,急得直叫:「三哥,你等等我,你等等我。」

    眼前這個十歲上下的少年,一身華衣,貴氣逼人,坐在馬上高傲得如一頭正在開屏的孔雀,行動間如鬼魅一般悄無聲息。乞丐們雖不懂高深的功夫,但常年乞討,一點眼力還有。就是那個年輕乞丐也明白過來,今日的便宜不好占,一個不小心只怕會把命都搭進去,再不敢吭聲,年紀大的乞丐連連向雲歌行了幾禮後,帶著其餘人匆匆離去。

    雲歌本想立即就賺可看到地上的男孩一身的血,心中放心不下,匆匆跳下駱駝去扶他,「小哥哥,你覺得怎麼樣?」

    地上的男孩子聞聲睜開眼睛。一雙如黑色瑪瑙石般美麗的眼睛,比雨後的天空更明淨,更清透,只是他的眼睛沒有寶石的清澄光輝,而是帶著荒漠一般的死寂荒蕪。雲歌心中震動,她從未見過這麼漂亮的眼睛,也從未見過這麼絕望的眼睛。

    男孩子抹了把臉上的血,看到雲歌望著他的臉發呆,心中一聲冷笑,索性一把拽下了帽子。一頭夾雜著無數銀絲的長髮直飄而下,桀驁不馴地張揚在風中。黑白二色相映,對比強烈,襯得瑪瑙石般的眼睛中透著難言的妖氣。

    他對著雲歌一笑,幾分邪氣,幾分譏諷,幾分蔑視,「富貴人家的,您善良純潔的心已經向世人表露過了,我也被您的善良深深打動了,我會銘記住您的恩德,您可以騎上您的駱駝離開了。」

    少年雖然滿臉血污,可難掩五官的精緻。他的面容融合了漢人和胡人的最大優點,線條既深刻又柔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配著一頭半黑半白的頭髮,猶有稚氣的臉露著一股異樣的滄桑和邪魅。

    他雖然衣著破爛,躺在泥濘中,可神態高貴傲慢,讓雲歌覺得他如同一位王子,只不過……是……魔王的王子。

    雲歌鼓了鼓腮幫子,眼珠子一轉後笑起來,「你想氣我,我偏不生氣!你要去看大夫,你流了好多血。」

    雲歌的反應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禁深深盯了一眼雲歌,又看了看遠處馬上雲歌的三哥,哈哈笑起來,「富貴人家的,看大夫那是有錢人做的事情,我賤命一條,不用花那麼多功夫。不過越是命賤的人,越是會活下去,老天還指望著我給他解悶逗樂呢!我沒那麼容易死,您走您的路吧!」

    「雲歌兒!」三哥仰頭望天,眉頭攢成一團,夾了下馬腹,馬已經躥出去。

    雲歌著急地大嚷:「三哥,我給你做『風荷凝露』吃,是我新近想出來的菜式。」此時就是天下至寶、大漢朝的國璽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馬蹄下,三哥也會眼睛都不眨得任由馬蹄踩踏上去,可唯有吃,能讓他停住馬。

    三哥勒住韁繩,「二十聲。」

    雲歌忙點點頭,這是自小和三哥慣用的計時方式,二十聲,就是從一數到二十,多一下也不候。

    雲歌笑問男孩:「是不是有錢了,你就會去看大夫?」

    男孩子的眼睛中透出譏誚,故意用自己烏黑的手去抓住了雲歌的手,一個黑髒如泥,一個皓潔如雲,雲泥之別,雲歌卻一點沒有感覺,反倒順手握住了他的手,又問了一遍,「是不是有錢了,你就會去看大夫?」

    男孩子望著雲歌的手,一時怔住,沒有吭聲,雲歌笑道:「不吭聲,我就當你答應了。三哥,你有錢嗎?」

    三哥頭都未回地說:「我沒有帶錢出門。我可不會被騙,家裡面有一個蠢人就夠了。即使有,也不會給那麼沒用的男人。」

    地上的男孩不怒反笑,放開了雲歌的手,躺回地上,好似躺在舒服的軟榻上,笑得懶洋洋,又愜意的樣子,唇邊的譏誚不知道是在嘲笑別人,還是嘲笑自己,似乎透著悲哀。

    愛笑的雲歌卻斂去了笑,很認真地說:「被乞丐打不見得就是沒用,他們以大欺小,以多欺寡是他們不對。」

    地上的男孩子依舊笑得沒心沒肺的樣子,黑色瑪瑙般的眼睛中,光芒點點、又冷冷,如刀鋒。

    三哥哼了一聲,冷著聲音說:「十五、十六……」

    雲歌正著急間,地上的男孩子嘲笑地說:「富貴人家的,您如果沒有錢,不如把您腳上的珍珠賞了我吧!我去換了錢找大夫。」既然已經被人看作騙子,不如就騙了。那粒珍珠看大小和成色,不要說看大夫,就是買一家醫館都可以了。

    「這個也可以換錢的嗎?」雲歌只覺得珠子綴在鞋子上挺好看,所以讓娘親找人去做了鞋子,此時才知道可以換錢,笑著一點頭,立即去拽珍珠,珍珠是用金絲嵌纏到鞋面,很是堅固,一時拽不下來。

    「十八、十九……」

    雲歌匆匆把鞋子脫下,放到男孩子手爆回身跳上了駱駝,追在三哥身後離去,猶遠遠地叮囑:「記得去看大夫,君子一言,駟馬難追!」

    男孩子躺在地上,目送著雪白駱駝上的綠羅裙遠去。薄唇輕抿,依舊是一個懶洋洋的笑。眼睛中,死寂荒蕪的背後,透出了比最漆黑的黑夜更黑暗的傷痛。

    他緩緩握住了手邊的繡鞋,唇邊的譏誚和邪氣越發地重。原來在他人眼中意味著富貴和幸福生活的東西,在她的眼中不過是一顆用來戲耍的珠子。

    「我從來不是君子!也絕不打算做君子!」他狠狠地用力把鞋子扔了出去。仰望著高高在上,沒有任何表情,也永遠不會悲憫的天空大笑起來。

    這就是命運嗎?老天又是憑什麼決定誰該富貴?誰該低賤?誰該死?誰又該活?誰的命就更寶貴?死老天!我絕不遵從你規定的命運,你從我手裡奪取的,我一定都會加倍拿回來!我會遇鬼殺鬼,遇神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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