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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九章 真相(大結局) 文 / 言人十

    信是莊子蓮寄來的。信上的內容是這樣:

    天盈,我真不想寄這封信給你!但想想我的命都快沒了為什麼還要拉著阿楓墊背呢,我才鼓起勇氣寫的這封信。

    這或許我人生中做的最美好的一件事情了。我一直都是個自私的人,性格敏感又古怪,我從很小的時候,就在灑吧裡混了,或許十三歲,或許十四歲,誰還記得呢?像你這麼乾淨的人,一定不知道在酒吧裡混是什麼意思吧?我的眼睛盯準那些有錢的人,不管老的少的,只要給我錢,我就跟他們睡,現在你明白混的意思了吧?

    我髒到連自己都嫌棄自己,但是為什麼要讓我遇見了像蓮花一樣乾淨的林楓?他偶爾會來我們酒吧唱唱歌,卻從不收錢,我以前不知道他是個富家子,我覺得他的做法很奇怪,但是我深深地被他吸引。後來我瘋狂地愛上了他,在他還不知道我的時候,我就愛上了他。我慢慢接近他,利用我可憐的身世博取他的同情心,他沒有防備,很快接納我成了他的朋友,但是當時他已經和你在交往了,所以我要想辦法讓你們決裂!

    我成功地把本市市長歐陽洪勾搭了,並且懷了他的孩子。很噁心對不對,現在的這個孩子的確是歐陽洪的,那個又醜又好色的老頭知道我懷了他的孩子很生氣,要我把孩子打掉,但我也不是吃素的,偷偷把b超報告放在了我的密碼箱裡,我告訴歐陽洪,他別想著偷偷解決了我了事,如果我出事,他幹的醜事就會公諸於世。

    於是事情順利地出乎我的意料,他認了我做乾女兒,找人設計林楓,還收集了林少卿大量逃稅漏稅的證據,最終以聯姻的方式把我嫁給入了林家。

    我雖然如願以償了,但是我卻每天提心吊膽,同時又為自己的不擇手段而感到羞恥。雖然得到了林楓,我卻一點也快樂!他對我那麼好,可我卻這樣來害他!

    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終於有一天我和歐陽洪大吵大鬧間被林楓知道了所有的真相!他也曾想過和我離婚,他甚至那般瘋狂地以為可以和你重新開始!

    我不樂意了,我搬出了手中他爸爸的犯罪證據,如果他敢和我離婚,我就讓他爸爸去蹲大牢!就是我這樣的人,後來他知道我得了癌症,竟然還對我百般溫柔,就好像我從來沒有做過任何傷害他的事情,就好像我一直是他心愛的妻子一樣,那般疼惜我,照顧我,安慰我。再也沒提離婚兩個字!

    我終於輸給他了,我把所有的證據當著他的面燒了,我哭著說要和他離婚,他卻緊緊抱著我,吻我的眼淚,對著這麼骯髒醜陋的我,聲音竟然溫柔到極至,他說我們不離婚,我一輩子照顧你不好嗎?

    我想我真的做錯了,那樣好的一個男人,我卻親手把他的幸福毀了。但是我卻不後悔嫁給他,他是我活在這個世界上唯一一份溫暖的存在。

    我已經是晚期了,你一定覺得很奇怪,這麼年輕的女子,怎麼就會晚期了呢?也許是我作惡太多,又或許以前的行為太過於荒唐。從我懂事開始,我就知道我有病,我活不過20歲,我從來就沒指望過我能活多久,所以我一直放縱自己,以至於害了林楓。

    我不知道我的這封信會不會太晚,但是據我所知,阿迦和你舉行婚禮的那天就死了,如果你對林楓還有一份情誼在,那麼請你,來看看他。

    他出了車禍,就在你和阿迦舉行婚禮的那天,知道阿迦被炸死,他瘋了似的要去找你,闖紅燈,橫穿馬路,被一輛小車撞飛好幾米。我想我都一個快要的死的人了,卻還藏著這個真相不說出來,或許死後就不只是下地獄那麼輕易了。

    阿楓現在還躺在病床上沒有醒過來,每天靠著管子生存,我不知道他還能不能醒過來。

    我為我曾經對你造成的傷害對你說聲對不起!我請求你,來看看林楓。」

    信上有幾點暈開的墨點,估計寫的人是流著淚寫完這封信的。

    恍惚間,終點站到了!天盈看著手中的信,早已淚流滿面了。

    她麻木地下了車,這個陌生的城市好像剛剛下了雨,路面濕漉漉的。她手裡拿著那幾張信紙,回頭看著又開始轉入下一旅程的長途車,心裡突然寂靜無聲。

    原來過去這麼久,他一直站在原地,寂寞地,隱忍地,悲傷地,包容地。看滄海變成桑田海枯石爛,看繁華落盡我們變得冷漠……他還是原來的他,而我卻越走越遠,已經歷練出殘忍……

    如果,我向來時的方向逆行回去,能否回到他的身邊。

    可是已經沒有如果,我已經嫁與了阿迦,不管我多麼地勇敢努力,終究是回不去了。

    林楓,我的林楓。

    如果你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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