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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龍爭虎鬥 第六十章 、媒體質疑 文 / 胡小謅

    可是,臨水中院在裁定撤銷縣法院對吳明新的有罪判決後,並未將案件發回重審,對吳明新是否有罪也沒有下文,縣公安局那邊也不給個明確說法,喬銀忠更是如此,吳明新依然被關押在看守所裡,真是欲哭無淚,他感到自己沒有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而法院都不審了,吳明新卻仍然處於取保候審狀態,這是十分荒誕的。

    由於自行撤訴,從理論上講,吳明新也就無罪了。但從突然被抓,到被留置,刑訊,招供,後轉刑拘、立案、批捕,直到取保候審,吳明新被多關押了三個月。再到重新被抓、一審定罪、二審裁定,似乎一切工作都從實際出發、按程序辦事,但讓吳明新和家人朋友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公安、檢察院、法院的依據是什麼,誰又應該為他的半年牢獄之災負責呢?

    喬銀忠到底在玩什麼!

    吳明新就是死,他也想不明白……

    北京媒體對此發出疑問。

    吳明新受難期間,他的朋友們幫了很大的忙。一些戰友尤其表現得義憤填膺。他們集體到縣委、縣政府上訪,向媒體曝料,直至引起了中央權威新聞機構的關注。通過實地採訪和調查,記者就此事進行了報道,又對喬銀忠及其縣公安局——存在的大量問題進行了專題追蹤報道。

    直到這時候,一直暗暗得意的喬銀忠才痛感自己聰明一世,可也真是糊塗一時呀!不過,事情還遠遠沒有被徹底揭開,他心裡有數,而那個倒霉鬼吳明新屁股後面也仍然拖個長長的——誰也說不清的大尾巴……

    吳明新並未因此罷手,他不斷上訪。

    前面說過,吳明新是個強眼子,他要為自己的生命負責。他也為名譽而戰。就這麼不清不混,他不幹!

    事情鬧大後,有京城法制大報記者前往大鼎縣採訪,刑警隊開始不接待,後果縣委書記指示,給記者出示的《抓捕經過》表明,吳明新是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警大隊抓捕的。然而,細心的記者還是從中發現了一些疑問,從次日下午13時15分開始,刑警隊在吃飯前和吃飯後對吳明新的審訊性質發生了很大變化,訊問筆錄顯示,在接下來的審訊中沒有再問及吳明新是否承認「交通肇事」的問題,而是詳細訊問了吳明新謀殺「林強」的經過。

    從甲到乙,從肇事轉到「謀殺」,兩個完全不同性質的問題不僅當時吳明新被弄得越來越糊塗(何況他當晚根本就沒出車,有人證,只是喬銀忠根本就不採信!),就連後來採訪的記者也不例外。這讓有經驗的刑警大隊長喬銀忠尷尬,也開始有點兒心慌了。他解釋說,當時他正在外面陪兄弟局同志吃飯,具體情況不瞭解,可以問問其他人。

    他把記者引進另一間辦公室,簡單扼要對其他人交待幾句就走了,中隊長左吉勝對記者的態度跟喬銀忠一樣,客氣中不乏謹慎與霸氣。

    記者問當時安排這事的是哪個領導,是大隊長還是局領導?

    中隊長遲疑一下,沒有回答。

    本來,公安局從上到下對記者一向敏感,凡有採訪一律請他們到市局有關部門或縣委宣傳部聯繫,這次是縣委書記和丁局長親自同意的,主要是擔心負面影響過大,引起對自己更加不利的局面,意在解除北京新聞媒體的疑問,化解一些矛盾和危機。

    然而,事情看起來並未如願。現在的信息是異常活躍的,許多人隨時處於聯繫狀態,於是,當記者試圖搞清一些問題時,有人進來把中隊長左吉勝叫出去了。幾分鐘後,他回來告訴記者要馬上出現場,對不起,採訪被迫中止。

    從某種意義上說,記者與刑警的工作性質有相同之處,那就是追求事實真相。然而,在複雜的社會條件下,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記者還是弄清了一些疑問,回到北京後繼續發出聲音。

    無論別人怎麼勸說,莫須有的罪名已經成為吳明新的人生恥辱,壓得這位當過兵的漢子內心深處感到生不如死。雖說在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巨大壓力下,縣局處理了刑警大隊長左吉勝及小韓等打他的人,給喬銀忠黨內警告,其他幾人停職檢查,但是,吳明新仍然是氣恨難消。他認為,這樣的人根本就不配當警察。

    這是目前為止無法更改的事實。那些打得他大便拉在褲子裡的人永遠令他耿耿於懷、羞憤難忍……

    不給個說法,豈能罷休?

    震動還是有的。此事發生後縣政法委書記陳列很快就調走了。隨後由公安局長丁黎明兼任此職。檢察院和法院是與政府平行的,只比政府低半格,而公安機關則只是政府的一個局,比政府低一格,這樣公安機關就比檢察院和法院低了半級。長期以來公安系統不少領導對現行的行政地位格外不滿。為了使公安機關在行政級別上與檢察院和法院平起平坐,公安系統內部不少領導堅持讓公安局長丁黎明兼任政法委書記。

    這種情況全國並不少見,這次震動市委滿足了公安機關的呼聲。公、檢、法三家是互相監督的執法機關,在吳明新的「謀害+誹謗案」中因陳列親自抓案件,搞協調,監督功能自然失效。

    還有,警察之所以敢打人,吳明新認為歸根結底背後還不是有刑警大隊喬銀忠撐腰指使,到底為什麼,他也糊塗。他們從來就不會認錯。儘管公-安-部、最高檢、最高法都有批示,要求嚴查刑訊逼供並落實到人,但是,中國實在是太大了,大到什麼事情也不能一竿子插到底,總是在繞了一個又一個大圈子、千辛萬苦之後又回到起點。

    這讓吳明新和他的老婆孩子,還有眾多戰友感到了現實的無奈與難過。無論「嚴查」,還是「落實」,最終都像吊在天上的美夢——事情總要由丁黎明和喬銀忠點頭,難就難在這一步,無果。

    林強被害與屍體丟失的事發生後,一直懸而未決,本來至此可以一追到底。然而,天賜宮洗浴中心突然發生了於曉中槍擊黃老六案,縣公安局的領導包括後來背了個警告處分的刑警大隊長喬銀忠及辦公室人員全部在第一時間接到命令分赴各個崗位參加現場控制事態去了,也有人由此立即聯想到林強,並向丁黎明提出了質疑。

    平時沒什麼,公安局的事老大說怎樣就怎樣,而有些事老大丁黎明也不得不聽他喬銀忠的。丁黎明不點頭的事,任何人包括政委關長生和副局長陳鐵漢,有意見有想法也白搭,林強一出事,他們就曾建議暫時停止喬銀忠工作,但不好使。再提,丁黎明就更不這樣做了,除非他想要自己千方百計打下的江山崩塌……

    但是,出了林強和於曉中這事,動靜在網上一鬧大,各地媒體一蜂擁而來,縣委縣政府領導一重視,危機感便從未有過地瞬間來到了丁黎明和喬銀忠眼前……

    領導是為了自己的烏紗帽穩穩當當地戴在頭上,化解危機,喬銀忠則是為了自己的命,不得不硬著頭皮出面解釋。

    按說,林強死的再詭異,丁黎明、喬銀忠不查,任何人血招沒有,縣官不如現管,分管刑事偵查的陳鐵漢也要聽丁黎明的,公安局的任何事情丁黎明不點頭,別想辦。刑警大隊的任何事情,喬銀忠不安排,想辦也不可能。這樣一來,縣公安局的兩個關鍵人物遲早也會讓林強案成為懸案、死案——這既是特色,也是一條鐵律,除了偃旗息鼓,不會有多大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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