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 都市小說 > 弒戒

《》第三卷 龍爭虎鬥 第一百章 、誰來辯護 文 / 胡小謅

    於曉中怎麼能不後悔?

    應該說,在大鼎縣公安局內部,喬銀忠、林強、於曉中、肖偉峰、劉斌、左吉勝等人都算得上是精英和骨幹力量,他們之間過去既曾經團結互助,如今又矛盾加劇,都是為了工作,為了各自利益,在工作的前提下誰都想擁有權力,讓自己的生活和老婆孩子過得更好更體面一點,他又怎能不痛苦不堪呢!

    他離開刑警大隊早,並不知道喬銀忠這期間背後究竟都幹了些什麼,然而林強知道,喬銀忠再怎麼掩蓋,林強也會知道一些的,可是現在林強死了,剩下他於曉中,對於如何處理他,陳鐵漢、關長生、肖偉峰、劉斌根本使不上勁兒,說不上話,命運還仍然掌握在丁黎明、這個喬銀忠手上,他如何能安穩地睡著覺呢?

    他知道自己凶多吉少。

    現在,於曉中心裡越來越清晰地不懷疑這樣一個事實:林強之死及屍體神秘丟失,背後一定跟喬銀忠有關!

    別人不敢,更沒必要這樣做!

    不管出於何種目的和犯罪動機,即使是恨林強入骨,人已經遇害,也根本沒必要再冒險再將他的屍體弄到一個人不知鬼不覺的地方去。

    自己都能想明白的事,難道丁黎明會真的不明白嗎?

    陳鐵漢——那樣一個老刑警,還有肖偉峰、劉斌他們,他們又怎麼會不懷疑這事與喬銀忠有關呢?

    奇怪!

    現在,沒有人跟他說這些,而過去,這是他的工作職責狡黠內的事,不研究不討論怎麼可能呢?而自己的事,他同樣相信,喬銀忠背後不知跟黃老六說了什麼,做了哪些手腳,不然的話,僅僅憑自己曾經帶人查過他的天賜宮洗浴中心,抓過人,查封過他的娛樂城,這個黃老六斷不會——也不敢如此報復!

    如果背後沒有喬銀忠的挑撥指使,黃老六是絕對不至於想出這麼惡劣的主意,更不會這麼幹的,不值得,他畢竟是做生意,畢竟是在他於曉中這個治安大隊長的管轄之下,他怎麼會突然之間這麼大膽,而且非要拿自己的老婆開刀呢!

    ……

    不過,冷靜下來於曉中也明白畢竟不是所有人都這樣。

    於曉中知道自己的案子即將開庭之後,也只能把最後的一點希望寄托在法院上。

    希望不大!

    ……………………………………

    ……………………………………

    薄暮降臨,寒氣襲人,雖然天空仍是一片深藍色,但高於周圍的大牆上的陰影漸漸拉長了。看守所裡最多的就是時間。關在這裡邊的都是鯊魚,沒有其他魚。任何一個新進來的人都必須遵守規矩,熬過他必須付出的時間。不過,這一切對于于曉中來說似乎意義不大了,他知道自己大限將至,不會在「東大院」呆很久了。

    或者有罪,或者無罪,的確如此。

    儘管於曉中事實確鑿地承認自己開槍擊傷了黃老六,但他不承認黃老六(喬銀忠)所說的「故意殺(傷)人」,絕對承認!

    於曉中只承認,他當時看到自己的老婆跟黃老六那樣的場面,的確是氣憤之極,為警告或義憤填膺而犯下驚動全縣之事,然而,檢察院、法院仍然有相當一些人包括院長在內,都認為於曉中這件事實在蹊蹺且冤枉!

    想想看,檢察官、法官也有老婆,人怕將心比心,法律也是人情化的產物,如果自己的老婆讓黃老六睡了,而且那麼張狂,居然還敢公然當面羞辱公安幹警,或者公然羞辱他們檢察官、法官的話,他們會怎麼樣?

    如果手上正好有一隻槍呢?

    公正透明的法庭調查和最終目的,除了要依法懲治罪惡之外,其法律與人性的光輝也必然要在整個審判中得到充分體現。

    何況,背後早有人風傳有人要治於曉中於死地而後快,也必然有人要不惜一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解救他,還於曉中以公道,不讓他受到更大的程度上的傷害與陷害。至少,也要替他保住他今生今世最熱愛的警察這個職業。

    萬一判刑,那麼於曉中的一切都將徹底結束!

    雖然法官們並不十分清楚公安局內部的事,但誰也不是傻子,風言風語也好,小道消息也罷,憑感覺和多年辦案經驗,就能夠知曉一二!

    喬銀忠……

    這個讓人怕讓人恨又讓許多人愛的人……

    總之,有人已經決心不能讓公安局的個別人目的得逞!

    不管他們到底想把於曉中怎樣,既然案子到了自己手上,到了法院,就應該聽法院的了。

    換句話說,縣法院是於曉中案子的最後一關了,如果判他有罪,於曉中不服可以上訴,但縣法院這一關判決對於曉中有罪無罪的量刑而言,此時此刻實在是太重要了……如果判於曉中無罪,黃老六他們上訴改判的可能性不大,反之亦然,如果判於曉中有罪,那麼於曉中再上訴又有幾分改判的可能性呢!

    因此,這些日子,箭在弦上,兩幫人馬各自為政,相互奔波不停。

    不僅黃老六及其家屬們到處奔波,動力一切力量和金錢,找關係,暗中做手腳,他們揚言一定要辦於曉中重罪,至少也得判幾年。

    而於曉中這邊,他老婆張艷蘭出於社會輿論的巨大壓力和內心世界的某種意義上的懊悔,當然了,也不排除她感到是自己把好端端的一個治安大隊長丈夫害成了今天這個樣子,因此她出於無奈和對丈夫的愧疚請的女律師也沒閒著,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到處奔波,深入調查,掌握了大量有力于于曉中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規定: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第三十二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被告人的辯護權是現代文明國家刑事訴訟程序的基本原則之一,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公-安-部門、檢察院和法院必須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其辯護權。被告人有權自行辯護,也有權委託律師為自己辯護;被告人自行辯護時,他可以事先準備稿子以應對公訴人和法官可能的提問,也可以完全不要稿子臨場隨機應變,具體如何辯護應由被告人選擇。

    誰將為於曉中辯護?

    這個問題,他本人非常關注。因為他雖然知道法律背後有一些不可理喻事情,然而他再不關注自己的命運,就完了!

    當妻子張艷蘭給他請的女律師會見他時,他詳詳細細地回憶了那天晚上的所有情景,包括黃老六這個人及其黃氏家族在大鼎多年來的所作所為。

    「我當時並沒想殺他,請你相信我的話,真的!那種極其特殊的環境和情況下我只是想嚇唬,因為最後一剎那我竟然還是想到了自己是個警察!」

    「如果我殺他,我也完了!」

    「還會給警察臉上抹黑!」

    「不然的話,我完全可以一槍打死他!」

    「他們太有勢力了,你要注意安全。謝謝你,律師!」

    於曉中心裡什麼都明白,他提醒女律師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要讓她為了他而出事。這一點,早在初次接受有關人員審訊向其明確告之時,他就有明確表示。如果他是一名大學教授,或許,他可能要在莊嚴肅穆的法庭上有條不紊地引法據律為自己的命運辯護。

    然而,他只是一名治安大隊長,走進審判庭可能是他生平第一次——也必將是最後一次!

    於曉中暗想:「如果法院判我有罪,我一定上訴,如果法院判我無罪,這也是必將是我人生的最後一次!」

    ******************************

    ps:今天還有一更,求票!求收藏!!!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