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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龍爭虎鬥 第二百零三章 、神馬大局 文 / 胡小謅

    這樣一來,再加上縣委這些主要領導,即使是看到一些嚴重的犯法犯罪也說那僅僅是個案,反過來一開會就張口指責公安局長管理整治不力,一管就死,一放就亂。

    局長丁黎明為此曾多次感到無以言表的憤怒。他本身就是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一些案子最為明顯和令人無法忍受,公安機關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將兩大涉嫌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主要成員數十人偵結轉交檢察院後,檢察院卻對公安局辦案持一種懷疑態度,他們公開不敢講,但是他們可以拖,說各種模稜兩可的意見,包括證據取得不合法,刑訊逼供。

    那麼其他人一聽就明白他們的意思了。

    對於這一點,局長丁黎明感慨萬端。

    一方面,他背後跟喬銀忠穿一條褲子,吃他的各種好處,另一方面,事關他領導下的這個公安局利益,上面常常讓他臉上掛著無奈的表情和比較痛苦的沉默不語,其實也是對喬銀忠的最好幫助。

    他自己就是從基層一步步過來的,法院他也待過,而且還當過基層法院的副院長,對打擊各種犯罪有自己的親身感受和獨特認識,知道輕重緩急,敢於承擔責任,也知道當一名好法官、好警察不易,許多人不是單單為了生活才選擇了警察這個職業並為之獻出青春乃至生命——

    你嘗過三九天的晚上迎著雪花巡邏,腳凍出凍瘡的滋味嗎?

    你嘗過三伏天迎著烈日被曬暴幾層皮的滋味嗎?

    你嘗過迎著歹徒的利刃撲上去的感受嗎?

    還有高發的胃病、關節炎、腰腿疼……

    這就是大鼎縣公安局普通警察尤其是刑警副大隊長劉斌、原治安大隊長於曉中他們的工作和生活!

    不過,作為一局之長他明白,自己重用了喬銀忠之後,尤其是跟他利益一致之後這一年多來,已經變得常常身不由己,過去的一身正氣,如今很難再見到了。當然公安局內部的敗類也有,但是敗類畢竟是少數的。無論社會再怎麼亂、怎麼壞,人們如何瘋狂追求金錢和女人,然而許多時候警察真的還是心裡有一桿為民除害的公正之心和正氣的!

    這一點,他從來沒有懷疑過,他跟喬銀忠每每說起這些,喬銀忠嘴上也頗多感慨,心裡卻不以為然,既十分理解,又絕不贊同這個觀點!

    許多時候,他前往縣委書記的辦公室時,只想跟那位真正掌握著大鼎縣生殺預奪大權及可以決定一切大事的人說一句話:「警察真的很累,很苦。他們每天工作很辛苦,經常加班,女同志即使是懷孕的日子,也沒有任何的照顧,現在全國統一換二代身份證,已經幾個月了,沒有休一天的班,有一對夫妻都是警察工作,星期六、星期天都是男人帶孩子到妻子所在的派出所裡看孩子,她經常累的直不起腰,真的很辛苦。」

    不過領導根本不聽他的,他們除了開會、酒宴、辦大事,就是出國考察、招商引資,沒工夫,那個女人還是幸運的,他們所裡的男同志,每個星期要值班三天,孩子、家幾乎都顧不上,但是他們的工資的確是很少,付出與所得根本不成比例。

    趕上案子,刑警們天天在外蹲守,每天睡眠不足五小時,吃的是饅頭,孩子和家根本顧不上。嫌疑人抓到了,要連夜審,他們中許多人工作十幾年了,工資才一千塊錢左右……

    說到刑訊逼供,局長丁黎明搖頭,喬銀忠不否認過去偶爾發生過這種情況,即使是現在,他們辦案特別是那些影響大的大案要案,仍然需要上措施,去毆打犯罪嫌疑人或是指望這些破案,因為國家法律制度越來越嚴格,他們自己大會小會也無數次強調過,不管犯下何種罪行,被抓的也是人,是人就要拿對人的方法對待。

    如果發現誰還搞刑訊逼供這一套,決沒二話,就是「把身上的警服脫下來回家吧!」

    「你不要忘了我們沒有權利逼著人家自證其罪!」

    這是法律規定,也是所有警察的底線。

    然而,一到了真正的工作,一切從實際出發,還是老樣子,老手段,不過,說起這個,半年多之後,局長丁黎明心裡也發生了許多奧妙的變化,現在,打人、刑訊逼供,仍然存在,又有反覆了,他也懶得再管那麼嚴,有些人,你不打,他就不說,還跟刑警玩哩格啷,氣死人,手下人面對那些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打他真不說,怎麼辦??

    「打就打吧,只要別打死人……」

    喬銀忠打人最狠毒,下手最重,高招和花樣最多,常常是花樣翻新,他不怕有人拿這個污水往他和自己的下屬腦袋上潑,因為他認為這就是為國家、為社會安寧效力的執法機關。

    這讓局長丁黎明一想起來就感到憤怒,也感到無以表達出內心世界的悲憤與蒼涼。

    他擔心,萬一哪天打出事,打死人了怎麼辦?他這個局長還要不要出面負責?可是,他又無奈,有時候當著喬銀忠的面,也不忍心罵那些出力不討好的警察,打人的人,犯罪嫌疑人,都是爹娘養的血肉之軀,警察拿的只是普通公務員工資,摸摸自己的良心,拿的是納稅人的錢不假,但是大鼎縣公安局大部分人的付出遠大於他們得到的回報!

    有一次跟副局長阮濤談到處理過去一個縣城黑社會團伙的打擊時,全縣都沸騰了,老百姓無不歡欣鼓舞,奔走相告。他認為老百姓對代表著黨和國家意志的執法機關沒有任何特殊要求,只希望在它們的保護下過平安無事的日子,哪怕貧困一點。然而,兩大團伙至今不判,豈止是僅僅危害老百姓這樣簡單?

    他們殘害的是大鼎縣整個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丁黎明明白,喬銀忠心裡更明白,其實他們同樣是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和這種大局的重要人物其中之一,但就是這樣事實確鑿的大案,最後檢察院居然也退回了好幾次。

    我考!

    有時候就算不是縣上的一些特殊利益集團,最起碼也是權力機關某個人物與另外一些人有很密切的關係,比如說如今搖身一變、帶病提拔的喬銀忠,包括個別涉嫌犯罪的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身份。查這樣的人,有的領導表面上支持你,內心卻不支持你,公安局如果負責任、較真,就是要查處,那就必須要提交討論,這也是一個程序問題。

    作為一局之長,局長丁黎明心裡什麼不懂呢?內心深處矛盾重重啊……

    那麼開會研究的時候,領導就說,回來之後他也說:「要全面的看問題,某某人對我縣經濟發展影響很大,等等再說。」

    雖然沒有明確表態,「等等」就是態度。

    公安機關就要遵照執行。

    ……

    總之,無論是當了一年多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的局長丁黎明,還是剛剛上任沒幾天的喬銀忠,他們晚上偶爾在辦公室或一起去賓館吃飯時,交流最多的就是上面這些令人生氣、尷尬和難堪的深層次問題。當然了,沒人時,丁黎明偶爾也要不斷提醒喬銀忠,叫他注意影響,做事一定要留有餘地。

    據說,主要領導搞「一言堂」在省一級不嚴重。個別地市一級就說不清楚了,而到了縣一級,比如在大鼎縣,原來是姜永軍(原縣委書記——現任書記前任,現市委副書記,已調到省裡)一言九鼎,現在就是唐山說了算。

    一句話,不能監督。對此局長丁黎明局長深有感觸。他不也是一樣麼??

    一般來說,對一個副縣級的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局長丁黎明,即使是他的第一副手喬銀忠走路都得差半步,何況其他副局長們。那麼上面呢?比如說縣委縣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那些正縣、地級主要領導的親戚呢?如果沒有確鑿的犯罪證據,一些特殊人物或雙重身份的人物上面一般不會查,公安局更不敢查。

    但是,對黑社會犯罪活動打擊不力,老百姓以為他局長丁黎明在包庇或縱容,這個黑鍋要他這個縣公安局長來背。

    「tmmd!這公平嗎?夥計!」

    喬銀忠搖頭,卻是笑了,當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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