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決一雌雄 第二百八六章 、新的情婦 文 / 胡小謅
整整一夜,王光成幾乎沒怎麼合眼,第二天一早他喝了點酒後就上了北山,打算到廟裡進進香,讓老天爺保佑自己平安無事。沒想到一進廟門就被擋了「駕」,收票的人聞出王光成滿口酒氣,就對他說喝了酒是不能進香的,心不誠,上香自然也不會靈,希望他明天早晨別喝酒,早點來進香。
王光成只好下了山,但心裡卻不甘心。
大鼎縣有廟的地方並不少,想了想,他又打出租車一直去了遠郊的磨盤山。
到了磨盤山,王光成口中的酒氣已經散盡,因此在這裡他如願以償。
王光成先往功德箱裡扔了一百塊錢,然後雙膝跪在觀音菩薩腳下,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喃喃地嘟囔道:
「…………我把她們殺了,
是她們前世欠我的;
觀音菩薩您老保佑我,
別出啥事兒,
我王光成這裡給您老人家磕頭了…………」
可悲可笑的是,當殺人惡魔王光成虔誠地跪在佛主下面口裡唸唸有詞之時,慈悲為懷、佛法無邊的佛主作何感想?!
……
從此,王光成就再也沒有回到那間令他害怕的小黑屋。
下山之後的一段時間裡,他偶爾住在朋友小日本家,但那裡也不安全,小日本總犯事兒,他擔心哪天弄不好讓警察一起給查進去;多數時間,王光成就在各個洗浴中心浪蕩,那裡既能洗澡,又有小姐好玩,不過,也不算安全,因為治安隊總去檢查。
我考,沒辦法,王光成呆的最多同時他也認為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一個叫夢達的錄相廳,在那裡,放錄相的旁邊正好有一張破床,上面還有床破被,外面有一布簾擋著,外面看錄相的人看不著他,每天只要他交給老闆5塊錢——為了拉攏老闆,有時扔給老闆10元錢後他還會說『別找了』,就可以消消停停、安安全全地在裡邊躲避警方可能對他的抓捕危險。
一直到過了春節,又過了二月二,王光成見外面沒有任何風聲,才回到自己的家。
走進那個大門前,為了安全起見,他先蜇進附近的小食品店,試探一番。
「大娘,這些日子沒啥事吧?」
「有啥事兒?」老太太不知王光成問的啥意思。
「沒有人找我吧?」
「沒有。」老太太搖頭,又問,「咋的啦?」
「不咋地,隨便問問。」
於是,王光成放心大膽地告辭,溜回家去。
在這裡,他還想再殺一個人,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叫李海艷。
如果不是後來公安機關及時抓獲了王光成,也許這個曾是王光成情婦的女人就死定了。但是,江橋公安分局在接到被害人姜桂圓的報案後,迅速行動,將王光成當夜抓獲,王光成後來說,他沒想到這麼快就犯了事兒,要不,他決不讓那個該死的女人活到春天!
根據以上情況,喬銀忠分析認為,這個小子絕對不是一個好鳥,他幹的事情也絕對不會是這一起,殺的人同樣地不會是這兩個可憐的小姑娘——
「繼續給我審!不行就上措施!」
他幾次三番在電話上對自己的手下嚴厲批評,要求加大力度,一定要把這個小子的事徹底搞清楚。事實上,這喬銀忠也真的不是白給的,刑警大隊長和之前的派出所長也都不是白幹的,他的經驗豐富,判斷能力極強。事實勝於雄辯,也再一次證明了這一點。
王光成在殺害常紅艷、常紅花小姐妹倆之前,就曾有過殺死其他三人(二女一男)的犯罪記錄。不過,在殺死常家小姐妹倆之後,他最想殺的卻是自己原來的情婦李海艷!
因為李海艷在他被拘留15天期間從沒去看過他,出來後,發現李海艷竟將他家所有財物洗劫一空,從此不知去向!王光成恨得牙根疼,但找了幾個月,仍未找到…………
2010年7月,剛剛走出監獄大門的王光成在兒童公園附近的朦朧舞廳跳舞時認識了李海艷。當時,李海艷只有22歲,還是個姑娘,但身子早已不是處女了。
此前她處了個對象,是當地駐軍一個外地小戰士,李海艷懷孕後,這個小戰士也已經復員走了,不知道他家到底在遼寧還是河北,李海艷也找不到他。
孩子生下來後,李海艷就開始風騷起來。
孩子被送到母親家,她則天天泡舞廳。
想女人想瘋了的王光成正是這時遇到了李海艷。他比李海艷整整大十六歲,不在乎李海艷是怎麼回事,反正李海艷只要是個女的就行。雖說李海艷長得個兒矮了點,不過模樣還行,又挺風騷,於是王光成一進舞廳就盯上了她。
幾圈跳下來,王光成已經心中有數,正好中午了,他就邀她一起出去吃飯。
在朦朧舞廳附近的一家小飯館裡,兩個人邊吃邊開始了交談。
王光成問:「哎妹子,你叫啥名?」
李海艷嫣然一笑:「我叫李艷。你呢,大哥?」
王光成一笑:「我呀,你猜猜。」
李海艷風騷地一推他:「猜不著…………」
王光成:「我叫王軍。」
兩人都是騙子,又都有意將自己名字中間的一個字縮減掉了。其實他們都明白,只是不說穿而已。王光成喝了一大口酒,突然壓低聲音對李海艷說:「猴見猴你別跳,賊見賊你也別貓腰,我操-你-媽的,這事兒你要能胡弄得了我,我就是你養的。我都敢摳眼珠子跟你他馬打這個賭:你百分之百跟我撒慌說的假名,這事兒我都懂,你肯定不是叫『李艷』!」
李海艷一口咬定說她就是叫「李艷」。
王光成說:「你是也好,不是也好,這事兒我先不過問你。你願意說就說,不願意說就不說,那你家在哪兒住呵?」
李海艷說:「在江北。」
王光成鬼笑一聲,突然又一指自己的鼻子,說:「不瞞你說,妹子,你再猜猜我是幹啥的?」
李海艷不說話了,紅著臉盯著王光成看,搖搖頭。
王光成說:「我也不騙你,我不是正經人,哎,告訴你實話,我就小偷,不務正業那伙的,剛從裡邊出來。噯!我想跟你交個朋友,怎麼樣,你幹不?」
李海艷突然笑了,但還是沒說話。
王光成:「你要行,就行;不行,就拉倒。反正不缺你吃不缺你喝就是了。行,你就跟我走。」
李海艷:「跟你上哪兒呀?」
王光成:「回家唄!」
李海艷:「你說的都是真的?」
王光成:「犢子騙你!」
李海艷:「那行,大哥,我跟你走。」
出獄後,王光成為了作案方便在菜仔胡同租了一間小房,王光成就把李海艷領回了他的那個「家」。
從此李海艷就跟上了惡魔王光成。22歲的李海艷家務活啥也不會,但床上工夫挺好,天天晚上把王光成服侍得挺滿意。
果真,王光成也沒有「食言」。自從身邊有了李海艷,已經三十八歲的王光成好像再也不是過去那種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時候了,他時時都能感到一種「責任」,一種「緊迫感」。因此,他盜竊、搶-劫的次數也更加頻繁了。為了討得李海艷的歡心,王光成什麼事都敢幹!
當時,北京小哈吧狗在江林挺值錢,一條好的值一萬多,李海艷想讓王光成給他買一條。王光成說:「操-你-媽,買那玩意兒幹啥?等我給你偷一個!」
沒幾天,王光成就給她一下子偷回來兩隻哈吧狗,還都是母的,肚裡揣著小狗崽兒,更值錢。不久,這兩條小哈吧狗和狗崽兒都讓李海艷送給了她姑姑家。
後來,王光成又給李海艷搶-劫了金戒子、金項鏈和金耳環等她喜愛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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