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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決一雌雄 第二百九一章 、意外落網 文 / 胡小謅

    為迅速偵破這起惡性案件,市公安局在最短時間內調集了200多名刑警、民警,分赴各重要部位及重點人口所在地進行有重點地排查、走訪工作,付出了令人難以想像的艱辛。

    無巧不成書。破案工作有時也有巧合!

    就在案件正在緊鑼密鼓地偵破過程中,派出所民警突然想起這樣一件奇怪的事:

    兩年前的12月21日,一個零下三十多度大雪紛飛的嚴寒日子,該派出所曾接到砬子河鄉一農民婦女的報案。此婦女叫王春莉,她在電話中說幾天前她嫂子李某曾被一個40多歲,小眼睛、小腦袋、瘦個兒的中年男人強-奸了。

    派出所接到電話報案後,十分重視,曾派出警員專門進行過走訪調查。

    12月25日,按照所長的指示,負責此案的民警又按照王春莉留下的電話號碼打到砬子河鄉,向她進一步瞭解詢問李某被強-奸前後的有關情況。不料,王春莉突然改口說,謝謝你們,這件事你們就不用費心查了。民警感到奇怪,再三追問她嫂子李某到底是怎麼回事?

    王春莉說,沒什麼,我嫂子根本就沒被強-奸,是她瞎說的,家裡不知道,才報案的。

    難道真的這麼簡單嗎?

    儘管打電話負責詢問的民警心存疑竇,但對方堅持這樣說,他也沒辦法,反正人沒出事就好。由於是電話報案,許多情況一時都不清楚,因此連續工作了幾天後,一無所獲,元旦前忙於各種保衛工作和其他案件,這件事就被迫放下了。

    但是,「山裡紅」小旅店強-奸案發生後,所長李偉接到指揮部的部署,不能不再次想起了這件事。為了慎重起見,李所長出於高度負責的職業敏感和謹慎態度,連續四次又親自把電話打到了砬子河鄉,向王春莉再次仔細詢問其嫂子李某兩年前被人神秘強-奸的事,並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做了大量開導和解釋工作,希望她能夠放下思想包袱,講出事情真相。

    同時,告訴她,講明事實真相不僅是她一個人的事情,也許這背後還關係著其他姐妹的生命安全。

    經過一番耐心細緻的工作,電話那端,就在李所長的第四次電話打過去時,王春莉終於將其嫂子李某家的電話號碼告訴了他。在基層派出所工作多年,對社會治安及刑事案件經驗十分豐富的李所長立即又把電話直接打到了王春莉的嫂子李某家中。

    奇怪的是,連續多次,竟無人接聽!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越如此,也就越增大了李所長心中的疑慮。東北農村,對這種事相當避諱,一般女人吃虧了也願意吃個「啞巴虧」,以保住名聲。因此他相信這背後肯定有其難言之隱。當晚,為了把這件事搞清搞准,他派所裡的警員王強、汪國林等人立即乘車趕往砬子河,尋訪李某。一路顛簸,到了砬子河後又是一番緊張細緻的工作,王強和汪國林等人終於在9點多找到了他們要找的人。

    對於警員們的突然到來,李某及家人感到十分慌張。經過說服與開導,李某忽然雙手摀住自己的臉,無聲地哭了。同時,邊哭邊斷斷續續講述了發生在兩年前那件如今想起來仍令她心驚肉跳和羞怯不已的恐怖之晨……

    那天(即12月19日)一大早,她在十幾里外上班的男人吃完飯前腳剛走不一會兒,後腳就闖一個中年男人,想起身出去喊人,根本來不及了。那個長著一雙小眼睛、小腦袋、瘦個兒的男人一進門,二話沒說,突然飛起一腳就將她踹了個跟頭,似笑非笑地罵道:

    「操-你-媽,別喊,喊我整死你!」

    李某發現,別看這個傢伙瘦,卻不知他渾身哪兒來那麼大的勁……

    他用槍逼住她,當著她六歲的女兒把她強-奸了兩次。完事又把她身上僅有的150元翻出來,還把家裡一些值錢的東西搶走,連大米、豆油和鹹鹽也不放過。她家在村子邊上,孤伶伶的小黑屋又全部被窗簾遮擋得嚴嚴實實,她怕那個人殺她和孩子,嚇得也沒敢喊——喊別人也聽不見。

    「他一邊……一邊還說你屁-股還……挺肥呢……」

    那人走後,她嚇得甚至連地都下不了了……

    從那天晚上開始,李某的噩夢就開始了。她被那個人面獸心、心狠手辣的傢伙嚇破了膽,整整半個多月也不敢睡覺,心裡有事還不敢跟丈夫說,怕他不原諒自己。後來實在憋不住了,才跟小姑子說了幾句……

    「他拿槍?」王強問。

    「嗯。」女人點頭。

    「什麼槍?」

    「獵槍!」

    對於盡快偵破「山裡紅」搶-劫強-奸案來說,也許這是一個極其重要而有條件的線索!

    李某所講述的這個凶殘瘦個兒男人會否就是製造小旅店案件的惡魔?李所長不敢怠慢,一接到王強的電話報告,立即將這一重大信息向專案指揮部作了匯報。正好這時全市排查工作有了進展,十幾個有犯罪嫌疑的人被抓進公安局。

    指揮部果斷命令:立即接李某來牡丹江辨認人形!

    王強、汪國林領命後,連夜將李某帶往牡丹江。

    警車一路風塵僕僕,於黎明前衝破晨霧進入市區。

    牡丹江尚未醒來。

    然而,一直關注「山裡紅」搶-劫強-奸案的指揮部領導同志卻在等待著他們的到來。

    當李某被王強和汪國林等警員接到牡丹江市後,安排他們草草吃了點飯,天已大亮,時間不知不覺進入了7月24日。早飯後,李某在指揮部派出的偵查員陪同下,在隔斷玻璃後面對另一面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辨認。在這些被辨認人中就有張大林,他是因為住店沒有身份證被這次市裡統一行動收進來的。

    辨認工作並不順利。

    由於李某家在農村,很少到市裡來,也未見過世面,加上那個惡魔去她家強暴時,過度的驚嚇和當時屋裡昏暗的環境,以及時間已經過去整整兩年多,因此儘管她憎恨那個人,但她對那個人的印象實在是記不清了。面對玻璃牆那面站成一排的被辨認人,她瞅瞅這個,看看那個,猶豫了好久,沒有指認。偵查員讓她別著急,好好認認,他們當中到底有沒有那個人,她點頭,又過了一會兒,她指著其中一個遲遲疑疑地說:

    「是那個吧……」

    「哪個?」

    李某又搖頭。

    「你再想想,那人有什麼特徵?」

    「他走時你看他背影是什麼樣?」

    對於那天早晨闖進她家強-奸又搶-劫自己的那個人,由於當時過度的驚嚇和屋裡昏暗的環境,她精神高度集中,一心想的是如何使自己和孩子免遭傷害,她嚇得不敢看那個人,加上屋裡被窗簾遮擋得什麼也看不清,只感覺那人腦袋很小,眼睛也不大,但出手迅捷,殘忍有力,其他什麼也記住。

    眼下,她看對面那些站成一排個個獐頭鼠目、樣子猥褻的傢伙,哪個都像,又好像哪個都不是。

    因此她根本就無法準確地記起那個惡魔的具體特徵,更說不准那人的背影是什麼樣,走路有些什麼特點等等。辨認就這樣走走停停,在偌大的辨認室內轉來轉去,仍是毫無結果。

    有時候,辦案真的靠運氣,而且還得有足夠的耐心,尤其是在需要受害者辨認的時候,任何人也急不得,否則就容易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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