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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決一雌雄 第二百九三章 、矇混過關 文 / 胡小謅

    「你到底還有沒有別的事,不是你自己說了算的,」郭振興不怒而威,神不外露地盯視著他說,「你想想,我們不掌握你的老底兒,沒有新的證據,會深更半夜把你弄這來跟你逗咳嗽麼?嗯?講與不講,什麼時候講,你自己先琢磨琢磨。是再挺挺,還是讓我們陪你幾天幾宿?」

    「不過我提醒你,你自己講,現在講出來還不晚,算你坦白;你要是仍然抱著僥倖心理,我實話告訴你,那只能是死路一條。你明白嗎?」

    張大林心裡緊張地盤算著。

    這個陌生審訊員的話顯然在他心裡起了作用,使他不能不感到一種從未有過的精神壓力,感到遇到了真正的對手。這樣的人是輕易不會被自己的瞎話騙過的。但還是他不想講,他不能講。他知道,講出來是死,不講出來也是死,說不定不講還能死裡逃生呢!

    郭振興:「講?還是不講?」

    張大林:「政府,我講,我講。那個女的吧…………」

    他決定還是使用以前的老辦法,隨機應變,說點被處理過的事情探探口風,看警方到底掌握了什麼,實在不行再說出「山裡紅」小旅店的事不遲。不料,他一張口,馬上被對方識破。

    郭振興:「講新的!」

    這突然聲高八度的喝令,嚇得張大林一哆嗦!

    「我沒有…………沒有新的呀?」

    郭振興:「好,看來給你臉你不要臉,張大林,是不是?」他面色一凜,聲音步步緊逼:「那我問你,『山裡紅』旅店強-奸搶-劫的事是不是你幹的?」

    張大林:「沒、沒有啊!」

    他已經明白了審訊者肯定已經掌握了有關他的罪行證據,但他仍是信口抵賴著,本能的否認顯得蒼白無力。頭上的汗水已經出來了。

    郭振興:「胡說!被害人和老闆娘已經指認就是你!你還有別的事!你還有什麼可說的?」

    張大林:「別的事?」

    完了!

    在郭振興氣勢嚴厲、步步緊逼的態勢下,張大林自知自己已經無路可退,一個個「說法」至此也無法自圓。他被逼進了死角,真正到了走頭無路,精神徹底崩潰的邊緣了…………

    郭振興緊接著一一列舉出了在山裡紅旅店內勘查、檢驗、搜查後取得的一系列有力證據。「法律相信事實、證據。還要我繼續給你往外抖落麼?你能不能說?」到了這時,張大林這個凶殘之極、犯下彌天大罪的惡魔被問得連他自己都說服不了自己了,剩下的路只有一條。

    那就是:招供。

    張大林開始招認不久前自己在山裡紅小旅店裡的所作所為,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並在審訊筆錄上簽字畫押。但他堅持說自己不是強-奸,是那個棒子族女人騷性,是她主動勾引他的,後來因沒給錢她才反咬一口!而對兩年前發生在砬子河鄉那起入室強-奸搶-劫案張大林則堅不吐實,一口咬定不是他幹的!

    由於缺乏足夠有力的證據,這次張大林又僥倖逃過死亡之劫,後被牡丹江法院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在張大林亡命十餘年的罪惡生涯中,有這樣一件駭人聽聞的罪行。

    牡丹江的一年監獄生活,對於這個大半輩子都與自由失之交臂的邪惡靈魂來說不過屈指一瞬間。瘋狂與凶殘,經過無數次類似的「改造」並未從他身上消失,相反,倒一天天在痛苦扭曲的改造中潛移默化進了他的骨子裡,成為他變態人性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一點,在隨後他的表現中得以充分暴露和詮釋。

    一年後,張大林走出監獄大門。

    時值盛夏,四季分明的牡丹江正是酷暑難當的高溫天氣,氣溫通常都在37、8攝氏度以上。離開號子裡密不透風、忍受高溫的薰蒸,張大林並未顯出多少輕鬆,走出監獄大門的一剎那,張大林甚至感到一種茫然和困窘。整個城市在他眼裡反射出的是一片寒冷和無奈。

    這種寒冷與無奈來自他的內心深處。

    此時的張大林已經年近五十,記憶中的一切都是在失去自由與被嚴加管束中度過的。

    一腳踏上重獲自由的土地竟有些身懸半空的無措。他身無分文,只有一個破行李卷還被他留給了「獄友」,真可謂是窮光棍一個,連吃碗蘭州拉麵的兩塊錢都沒有。他在街上徘徊,一時拿不準是回小黑甸子去繼續躲避大鼎警方的追捕,過那種與世隔絕的野人似孤獨生活,還是留在牡丹江,從此隱姓埋名過一種雖清貧卻不失為「人」的正常生活。

    事實上,這一年陰差陽錯的監獄改造倒使他因禍得福,因為罪不容赦的張大林雖暫時失去了「自由」,卻無異於進了一座鐵打的保險箱。

    當時,儘管大鼎縣公安局喬銀忠帶人去了他的老家一帶抓捕,但是一次又一次並不順利。大鼎縣公安局一直未放棄和遺忘這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到處設法抓捕他,並為之付出巨大努力與艱辛,然而這個自稱「徐玉和」的傢伙卻在並不遙遠的地方服刑,沒有人知道他就是重大通緝犯張大林,所以兩地警方終是一無所獲。

    此刻,面對改革開放後牡丹江日新月異商品經濟時代的到來,一無所長,空有一副皮囊的張大林簡直無法適應,他認為自己沒有辦法在這樣的地方生活下去。

    連個「老婆」也混不上,這輩子活的,他感到要多窩囊有多窩囊,但也正因為如此,他週身的性飢渴也就來得比任何人更加強烈。許多年來,瘋狂地玩弄女人和搶-劫成了他每天必修的「功課」,只要有機會,他決不放過。難道現在他真的能放下邪念,金盆洗手嗎?

    不!他眼下最需要的是錢。

    沒有錢,他的肚子就得空著,他需要錢活下去。

    船到江心難調頭,剛剛擺脫羈押的張大林欲罷不能,欲幹不敢,兩難之際,忽然心生一計:何不到鄉下去找個替死鬼?在市裡搶-劫,城裡人不好對付,還有反應迅速的110,如果搶不明白連跑都難。而山區地帶則恰恰相反,一旦搶-劫失敗,山野樹林到處都可能成為他藏身的最佳救命場所。

    於是,張大林空肚子走出市區,往寧安方向的山區而去。

    前前後後二十多年的監獄生活,不但未使張大林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一出獄反而更加變本加厲,第一個決定就是繼續攔路搶-劫、強-奸和盜竊等犯罪活動。在他的腦子裡,他已經不把自己的一生當回事,反正活一天「瀟灑」一天,死了雞-巴朝天,不死天天過年!

    與此同時,他把這個社會和別人的生命已看得很輕很輕,不足以珍惜。

    夜裡下過雨,道路泥濘。張大林一身泥一身水地爬到半山腰,在一個小岔道口,他發現另一條小路有個人在往上爬,他立即循跡而行,順手撿了根硬木棒子藏在腰間,到山頂,見那個人正坐在一塊大青石上歇腳抽煙。

    張大林遠遠地便主動跟那個陌生漢子打招呼:

    「老弟,走累了在這歇著哪?」

    「嗯哪。」

    對方見這個陌生漢子衣著樸素,長相也算憨厚,渾身上下沒有一處象歹人,便消除了戒心,甚至主動給他一支煙並幫他點燃。在張大林眼中,這個漢子也就三十多歲,膚色白皙,面龐滋潤,皮下堆積的脂肪不薄,穿著也挺入時,明顯不是個地道的農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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