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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 第一桶金 文 / 大大洋洋

    看著這幾個年齡和我們相仿的孩子無辜的看著我們,我一時還真有點下不去手了。有點不想打他們了,但是網吧老闆給了我錢,要是我不打他們的話,有點對不起網吧老闆。

    如果他們吵鬧或者直接跟我動手,我真就打他們了。現在看到他們服軟,我開始猶豫了。

    「你們是哪的?」我問他們。

    「大明的。」大明是一個縣,那邊也盛產混子。

    「我是這的老大。」我對他們說。

    「嗯,我們知道。」那幾個混子眼巴巴的看著我。

    心裡歎了口氣,還是有點下不去手。因為心軟,我思索著有沒有別的方法解決問題。想了想我對他們說,「你們跟我出來一下,我不打你們。」看了看地上躺著那個,我讓他也跟著出來。

    他們出來後,我給黑子打的那個拍了拍身上的灰。我拿出煙遞給他們說,「都是朋友,給點面子,以後別來鬧事了。」

    他們幾個看著我的煙想了想接過來,我沒給他們點,他們自己點的。幾個人吸了一口煙,對我點頭說行。

    「你們是拿了網吧的鍵盤和鼠標吧,都送回來吧。那些東西也不值幾個錢,你們佔那點小便宜沒意思。你們還給我,我還給網吧老闆,這種事不丟人,誰都有佔小便宜的時候。那些東西對你們不重要,網吧老闆丟了還得花錢買,你們說是不?」話說的懇切,語氣說的客氣。我好好跟他們說的,同時看著他們的眼睛。

    幾個人也挺痛快,猶豫了一會兒點頭答應了。有個人對我說,「明哥,你等著,我這就回去拿。」

    「嗯。」我點點頭。

    跟他們說好後,他們一直看我。他們怕我打人,不敢正眼看我,總是偷偷打量我。他們拿了網吧東西被知道,也不好意思在網吧玩了。幾個人站在那不知所措,我看他們挺可憐的我對他們說,「一點小便宜,不算什麼的,這個網吧老闆挺好,你們每天來玩他歡迎你還來不及,不可能趕你們。你們剛才玩的是cs嗎?咱們一起玩兩把?」

    我說完,他們想了想說行。進去的時候,他們有點不好意思看網吧老闆。我對網吧老闆笑笑,意思是沒事。開的沙漠二地圖,我們一起玩了一會兒。一進到遊戲中的世界,我們就忘了剛才的矛盾了。大家玩的熱火朝天,有幾分朋友的意思。回家拿東西的人把從網吧偷走的東西用一個大袋子裝著,他給我的時候還有臉紅。

    「輝哥,你這東西髒了,我朋友拿回去給你洗一洗,今天的網費你請不?」我把網吧偷走的東西送還給老闆,耳機鍵盤和鼠標什麼的確實有好幾個。網吧老闆看我不但解決了他們,還把網吧丟的東西給找回來了。他挺高興的,笑著跟我說行,今天不但請網費,還請我們吃燒烤。

    輝哥是個生意人,懂得交朋友。我們在網吧吃喝了一會兒,那幾個吧老闆道歉,說不知道這些東西這麼寶貴,心思上了網的錢不能白花,想整點東西彌補一下損失。

    他們說完輝哥就笑了,輝哥笑著說沒事。也是喝多了酒,輝哥抱怨了幾句,說網吧的東西老了,該考慮換了,要換就全套全套的換,換個鍵盤鼠標什麼的實在不合適。一點東西丟了也沒什麼,他就是嫌一點一點的換鬧心。

    「輝哥,你家電腦是真的要換嗎?」我認真的看著輝哥問。

    「都是大腦袋,有點過時了。現在市裡的網吧都開始用液晶了,我心思把咱們這的也換一下。」輝哥說的也認真。

    聽了輝哥的話,我覺得這是我賺取第一桶金的機會。我問了一下輝哥想換什麼樣的電腦,什麼樣的價格比較合適點。輝哥一一跟我說完後,我跑出去打電話問我爸。

    我家是賣電腦的,我爸整電腦應該有點門路。打通電話後,我第一句話就和我爸說,「爸,我想和你做生意。」

    「啥玩意?」我爸被我整愣住了。兒子和爸做生意,我爸有點難以接受。但我爸看我真的有門路,他還是同意了。當天晚上和輝哥好好喝了一下,第二天我帶著輝哥去找我爸談換電腦的事。

    我爸給輝哥的價格比較便宜,東西也盡量給好的,輝哥覺得挺滿意的。兩邊生意達成,我幫我爸賺了錢,也幫輝哥買了好電腦,我從中間抽了三千塊錢的差價。這三千塊錢,算是我們的第一桶金。錢雖然不多,但是我們的錢得來的心安理得。

    換電腦的事整的很快的,沒幾天輝哥家就換好了新電腦。當時網費價格便宜,上網價格是一小時一塊五。有我們保護輝哥家的網吧,沒人敢來鬧事。輝哥家又都是新電腦,來玩的人也特別多。一時間,輝哥家生意火爆,輝哥說我是他的招財貓。

    比喻的不好,但是輝哥很喜歡我。我比他小,我倆混的熟,他就不在叫我明哥,我一直跟他叫輝哥。

    一條街總共五個網吧,輝哥家生意火爆,直接干黃了一家。剩下的三家網吧也是大腦袋,他們聽說輝哥家電腦是我整的,全都來找我換電腦。跟我爸聯繫,按照網吧大小程度,我又大約賺了一萬塊。

    嗎個比的,跟大人才一接觸,我就得了一萬多的好處,我有點欲罷不能了。一條街這邊治安不太好,離學校近,不遠處又是平房區和紅燈區。有混子來來往往,經常在這邊打架鬧事。越來越多的店舖開始找我,說要付治安管理費。

    老三喜歡上網,這邊我直接交給了老三打理。賺了不少錢,又收了不少保護費。封濤跟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一直花錢,我跟封濤說這錢你拿著,你想用就拿去用。封濤說不行,他說我花錢手太快了,這錢放我兜留不住。說了半天,封濤讓我管錢。我這人不愛花錢,身上的錢一般都是給戴季和兄弟們花了。我對吃也不是太講究,偶爾能吃點肉解解饞。而且我跟戴季處對象,戴季照顧我整的我生活一直挺好的。這錢要是放在我這,我確實能攢住。

    當時老三跟我開玩笑說,「明哥,你這麼會賺錢,你說這兩萬塊錢放你這能不能變二十萬啊?」

    「扯淡,不花沒就不錯了。」我笑著對老三說。說完之後,大家全都笑。都是過命的兄弟,大家都相信我,就算我真把錢花光了,他們也不能說什麼。

    碰到崔明雨之前,我一直不相信我這麼小就能賺錢。那時候就覺得爹媽養我是應該的,我就算結婚有兒子了我爸媽都該養我。但是碰到崔明雨後,我的觀念變了。崔明雨有他哥在,他們家生活的很不錯。但是他哥一點都不慣著他,崔明雨買小客欠他哥的錢定期必須還,還要加上利息。崔明雨也跟我說過,幹什麼還得自己狠,別人全都指不住。

    說起來,崔明雨也算影響我挺重要的一個人吧。得到了一次甜頭,我發現我也有賺錢的才能。崔明雨進入社會早,於是他成為了我追逐的目標。從這天開始,我們全都脫胎換骨了。不知不覺,我們已經從小打小鬧的學校混子變成社會混子了。過早的接觸社會,我們每個人的思想都很成熟。我們覺得,大人能做的事,我們也能做成。

    這一年,崔明雨十八歲,他是老大,他有一群兄弟。他有四台小客,銀行有二十萬的貸款。沒錯,是貸款。

    這一年,我十七歲,我也是老大,我有一群兄弟,我有兩萬塊錢。

    錢是永遠賺不夠的,成了這次買賣後,我又把目標看向了那些網吧老闆淘汰的舊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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