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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月相遇 第六章 欲擒故縱 文 / 淡看浮華三千

    「隨緣啊。」蕭術謹靠在榻椅上,一襲淺藍色長袍鋪開,髮絲鬆散,目光散漫,逗著籠中的一隻百靈鳥。

    「公子。」隨緣停下手中擺弄的瓶瓶罐罐,躬身道。

    「這毒怎麼樣?」

    「此毒名為『扶蘇醉』,顧名思義,以扶蘇花香為引,隨呼吸進入體內,並不傷人性命,卻可令人神志鬆懈,化功散氣。此毒極難配製,且須以百年扶蘇樹為根本,老夫在江湖上,已有數十年未曾見了。」隨緣仍是心有驚訝,這毒他也沒有足夠的把握配製出來,使毒之人手法極為高明,誰會在扶蘇園中懷疑花香有毒?「幸而公子功力深厚,壓制住了此毒,不然老夫也極難醫治。」

    「好一個『扶蘇醉』,若卿怎麼樣了?」

    「公子及時為其封穴,宛姑娘並無大礙。」

    「查到什麼了麼?」

    「只知道她二人於兩年前出現在江湖上,一直住在今日公子去的那個閣樓裡,其它的尚未有什麼消息。」

    蕭術謹眉頭微皺了下,連隨緣也這麼吃力麼?「下去吧。」

    那一句「速離廊月」仍自迴響在他耳邊,她知道了什麼?不過這一點點的蛛絲馬跡,她就知道了什麼?真是其智近妖呀!金絲鳥籠裡的百靈鳥突然吃痛的哀叫一聲。

    曾修遠已經離開廊月城了,在醉歌提醒後的第二天,曾逆傲便飛鴿傳書命曾修遠回家,再令其哥哥曾修英來接替他。曾修英為人城府頗深,或許武藝不如曾修遠,但智謀心機卻遠超其弟。曾逆傲這個老狐狸也察覺了麼?

    初夏時分,和風暖陽,百花盡開,廊月城長街上人潮擁擠,叫賣聲不絕於耳,胭脂鋪裡飄來清甜的蜜香,繡莊的布匹花色開始清爽,誰家小姐的轎子緩緩走過青石橋,惹得那家的書生搖頭晃腦時亂了文章?

    素問與醉歌坐在雲來酒樓的二樓雅間,看著窗外眾生百態,彷彿游離世外,難融人間。隔開雅間的屏風外有幾人正竊竊私語。

    「聽說最近元府新招了一批侍衛,個個人高馬大,英明神武,都是練家子出身。」

    「是呀,聽說是元大人家中有貴客,又邀請了八方好友,所以,多招些人手。」

    「怎麼我聽說是元大人是擔心那黑衣刺客,所以才加強戒備的。」

    「別說呀,那黑衣刺客實在了不起,想那成高李謝四家,為虎作倀,草菅人命,死有餘辜!殺得好!」

    「話可不能這麼說呀,好歹也是朝中高官,這黑衣刺客怕是逃不出朝廷的追捕。」

    「追捕?你看看現在,連張告示都沒帖出來,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我看呀,這黑衣刺客說不定早就遠走高飛了!」

    「也對,再說了,這黑衣刺客殺的都貪官污吏,朝廷要是大張旗鼓地拿人,怕是我們這些小老百姓沒幾個服氣的。這種人,就是大俠呀!」

    「唉不說了不說了,喝酒喝酒,就當是敬這位除暴安良的大俠一杯!」

    「對對對,是該敬一杯。」

    「……」

    素問沖醉歌一笑,「小姐,你可成了大俠了呢,還除暴安良!」

    醉歌英眉輕揚,「大俠?你覺得我是?」

    「你才不是,這最多就是誤打誤撞!他們就算不貪,你也得把他們逼貪,不然怎麼逼得朝堂之上的那位不好對你動手?」素問撅撅嘴,不以為然道。「不過皇帝估計比我們更希望他們死吧。」

    「知我者,素問也。」醉歌笑著舉起桌上的酒杯,正欲細品一番,卻突然停下,「你早發現了?」

    「對呀,看看小姐你的警惕性如何嘛,不過,還是像在山谷中一樣了不起。」素問似有些頑皮地笑到。「在我面前下毒,簡單是班門弄斧,自取其辱嘛!」

    「大俠也不是那麼好當的呀。」醉歌放下手中毒酒,「這是第幾回了?」

    素問偏著頭認真想了想,「從那日曾蕭兩位公子離去之後,這應該是第七次了,都沒什麼新花樣,好生無趣。」

    下毒刺殺,圍追堵截。來來回回也就這幾個套路,不像是欲置她們於死地,反像是貓鼠遊戲,更像是表演給某些人看。

    「這應是兩拔人,下毒刺殺的應是蕭術謹,圍追堵截的自然是曾修英了。」醉歌解下腰上自己的酒囊,喝了一口。

    「這曾修英倒是比曾修遠老練得多。要換成是他弟弟,絕對想不出這樣欲擒故縱之計。而且,每次派來截殺我們的人都是元府的人,好縝密的心腸,辦事不力的罪名也落在元府的身上。」素問一手支額靠在窗柩上,望著樓下來往的人群說到。

    「欲擒幫縱,最終還是要落在這個擒字上呀。」醉歌笑笑,這些天的遊戲,絕不僅僅是作給元明嵐看。要是曾蕭兩家誰能擒住她,死了,換得元明嵐更大的籌碼,活著,用途更大,直接要挾元明嵐。所以,這個遊戲還有一層用意,耗盡醉歌心神,待其力竭之時,雷霆一擊。就看他們誰的時機把握得好了。

    不知不覺間,醉歌發現,自己原來如此值錢,竟值得兩大巨頭費盡心思。

    「他們如果真是那樣想的,就太愚蠢了。」素問突然笑了起來,醉歌不由得搖搖頭。

    醉歌是誰?八歲開始便在深山老林中獨自生存,師父從未因她是女兒身而有半點仁慈。山中飛禽走獸,惡畜密佈,醉歌從八歲到十八歲,從最邊緣的山腳一路殺上山頂,身上從不帶乾糧,餓食野果渴飲露汁夜宿樹林,還要時刻提防野獸襲擊。

    每每回來時,都是奄奄一息,傷痕纍纍。十三歲那年,一隻白額虎一爪差點斷去醉歌一隻胳膊,兩肋肋骨斷了四根,左腿小腿骨折,醉歌卻生生挖掉了那畜牲的兩隻眼睛,直到師父把她抱回來時,一手一隻虎睛還緊握著。那一次在床上整整躺了三個月,若不是師父妙手回春,早就是廢人一個了。她倒沒事,只是苦了素問,哭得兩眼腫得跟核桃一樣。後來師父還用那虎睛泡了酒,醉歌喝了一大半,師父都喝不過她。

    很難想像,這是一個十三歲的姑娘所為。

    不過,這一切,都是醉歌自己選的。

    所以,想消耗醉歌的心神,攻其虛弱,真是,太愚蠢了。

    「對了小姐,你為什麼突然停手不殺元明嵐了?」素問奇怪地問到,以小姐的性格,無人可以阻止她要做的事情才對。

    醉歌只是笑了一下,未說他話。

    兩人正談笑間,突然酒樓詭異的安靜下來,醉歌素問對視一眼,「這便是雷霆一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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