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0章 痞男 文 / 顧盼瓊依
一盤勉強看上去姿色中等的菜——絲瓜炒蝦仁,蝦仁被炒過多時間,失掉水分嚼在嘴裡**的,還有那清蒸草魚,肉質老不說,還有一股腥味,魚鱗都沒刮乾淨,最最可氣的是他喜歡吃的白斬雞,料放的又辣又鹽,眼淚被嗆出來。懶
吃了這一頓,牧離就領教到了鍾未昔的手藝,丟了筷子甩手出去。
鍾未昔面色淡然,她本來就不會做飯,把桌上的菜全倒了,自個兒盛了一碗白米飯,往飯上倒了點生抽,就這樣一口一口把晚飯解決。
這是鍾未昔和牧離相處的第一天,不算愉快,卻是狀況百出。
牧離這個人處處透著高傲,眼神中是對她的敬而遠之,但是對於一個長期流浪,居無定所的人來說也算不錯了,起碼沒侮辱她,肯讓她在這裡住下。
做家務抵房租沒什麼問題,她可以學著做,煮飯以前不會,可以學。
每天早晚她去鎮上的垃圾桶撿易拉罐,兩天下來也撿了一點錢,跑到書店買了一本菜譜,拿回家慢慢學。
頭天煮粥,沒看好,糊了,牧離坐在餐桌前瞪著一碗散發著糊味的粥看了半晌,碰都沒碰,站起來走人。那一天三餐有外賣送過來,牧離付完錢直接拿回自己的房間。
第二天,粥勉強能喝,牧離喝了一碗,午飯和晚飯仍是外賣,當然沒她的份。蟲
第三天早上小心翼翼看著火,粥熬出來香氣撲鼻,牧離喝掉了。中午是炒飯,他又對著這簡陋的蛋炒飯端詳了片刻,確定味道還不錯之後掃進肚子裡。晚飯他叫了外賣。
總之鍾未昔的廚藝天天在進步,兩個人處在同一個屋簷下,交集也就在每天飯桌上的那幾分鐘,而且幾乎沒話,然後各自干各自的事。
二樓朝北的房間是鍾未昔的,樓梯口就靠房間,一樓廚房連著院子剛好在樓梯口下面,廚房有兩個門,外面的門通向天井,裡面通向樓梯。
一樓其它的空間是不向她開放的,完全屬於牧離,樓梯口那裡的門一關,裡面就是一處私人天地。從整個房間的佈局和外觀面積來看,這處私人天地起碼有客廳、書房、臥室、洗手間等不下四個房間,儼然一個氣派的大公寓。
就這樣從監獄裡出來,前後一年的流浪,又一年是在挑燈鎮眨眼翻過去的。
鍾未昔每天做三頓飯,按時按點端上桌,牧離也準時出現,兩個人從來沒話,吃完他走人,她就收拾桌子。
一天三餐的菜都是菜市場一位大爺天天騎三輪車早上七點送過來的,一年四季從來沒變過,大米、油鹽之類的也定時有人送上門,根本不用她發愁。
她無聊了就去書房找書,可看的還真不少,天文地理,軍事政治,歷史文學,無一不囊括。
她不太愛出門做完該做的事,空下來的時間全是自己的,除了一樓,她可活動的範圍挺廣,二樓還有兩間朝陽的房間空著,也有客廳和書房。
大部分時間容易犯困,關在房間裡睡覺,不經意的恍恍惚惚就是一天。睡覺前必定要看書,都是從書房裡找到的感興趣的書種,不知不覺兩年的時間看了不少,少說也有百十來本。
她看書和別人不一樣,看完一遍,喜歡再從頭讀起,讀第二遍,所以說她看了百十來本,真真是裡面的精髓都印在腦子裡。
也想過曾經的大學生活,夢見自己抱著書本重新走在大學的校園裡,可是每每一想到這裡,不由自主就會想起那個人,想起過去的那些傷和痛,經常會想著想著兩眼無神。
過去的恩與怨,仇與恨,到現在已經不存在了,早在她流浪的那一年印在每一隻足跡上,遍佈小半個中國,從她身體裡散掉了,沒有了。
現在的鍾未昔是個新生兒,雖然沒什麼出息,成天窩在這一方小院裡,但她很滿足,很安心。
偶爾也會趴在二樓窗口往外面看,看路人,看車子,看風景,空氣新鮮,住戶也少,一點不吵,十分安靜,她越來越愛上了這裡。
至於牧離是幹什麼的,她還真看不出來,他吃睡在一樓,生活起居規律,很少看到他出門,最多的就是出來吃飯,然後又窩進自己的小天地。不過他時時穿戴整齊,有時是西式打扮,西裝、燕尾服、英倫大衣,有時又是中式,唐裝、長袍、或是中山裝,更有時候穿花襯衣,緊身褲,頭戴禮帽,一副痞/男的打扮。
每天鐘未昔活像在看時裝表演,好在牧離雖然和她一樣不愛出門,人卻絲毫不見懶散,天天精神抖擻,愛聽音樂,愛跳舞,經常能聽到有樂曲和樂器的演奏從裡面流出,時常也能聽到他哼上那麼一兩嗓子。
這年開春的某一天,牧離彷彿從很久的沉睡中醒過來,洗了個澡,從成排的昂貴衣物裡挑出一身白色休閒西服,領口沒扣,露出一身蜜色的肌膚,兩年的閉關,對於健身和時尚的把握他可是從來沒鬆懈過。
外面天氣不錯,蟄伏了兩年的身體突然有種活過來的衝動,一掃這兩年來的足不出戶,極度想出去走走。
不巧肚子餓了,跑到廚房,冰箱裡除了生的蔬菜沒一樣可吃的,才是早上六點,離定時的八點早餐還有兩個小時。
牧離踱步到樓梯口往樓上喊,「我要吃飯。」
聲音出去半天了沒回音,牧離這兩天東西做出來了,心情那是出奇的好,好笑地搖頭,想著這樣叫是有點傻,何況你是沒名沒姓的叫,人家不愛搭理你也正常,得,還是出去吃吧。
「絲——」拉開木大門,健步還沒邁出去,樓梯口響起一陣腳步聲,「馬上,給我十分鐘。」
牧離邁出來的腿縮回來,轉過頭看到一個長髮飄飄的小精靈飛快地奔下來,那飛舞的劃出一道道弧度的俏皮髮梢,晨光下猶如透明似的雪肌膚,櫻桃般鮮紅的小嘴說話時線條流暢優美,輕快的嗓音如一面春風吹得頭暈目眩,怦然心動。
說實話,要不是當時他被一幫花癡女給逼急了,臨時找不到人做保姆,也不會拉上這麼陌生人與自己同住在一個屋簷下。
從認識到現在他壓根沒正眼瞧過這個女孩,在他的印象裡一年前那女孩瘦不拉幾,頭髮像草,身上到處髒亂不堪,散發出一陣陣讓人難以忍受的惡臭,怎麼看怎麼上不了檯面。尤其是那無神的眼睛,空洞,沒有內容,活像是行屍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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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三更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