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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八章 男子行徑 文 / 張秋楓

    沒有法律,有人會強取豪奪,有了法律,他們的強取豪奪會變得合理。

    ————張秋楓

    光亮融融,氤氳著暖意。

    花園中紅綠相間,搖曳著可人的花朵,清香漂浮,沁人心脾。

    老人坐著輪椅,瘦骨嶙峋,面上皺紋迭起,腰桿卻挺的直,若標槍一般。此時拿著老花鏡,隔在眼前,瞇著眼睛看報紙。

    「我給您讀就是了,這樣怪費力的。」朱紅皺眉,說道。

    老人放下報紙,歎息道:「目力越發不繼了,三兩行的字,竟看了這麼長時間。」

    朱紅將他的報紙抽走,說道:「又不是沒人服侍,非要自己看,真是找罪受。」

    老人聞言,呵呵笑了,躺著椅上說道:「為了我家紅紅的大事,怎麼可以找人代勞,總要自己看看,才能放心。」

    朱紅面色微暈,不好意思地低了下頭,這才說道:「那……您感覺,他如何?」

    老人點點頭,說道:「是個有脾氣的,很合我的胃口。」

    朱紅聞言,眉開眼笑,說道:「那就好,等過些日子,我帶他來見您。」

    老人不置可否,說道:「這位小朋友,頗愛來事,如今的年代,怕是不那麼容易。我不勸你放棄,只是要提醒你,以後的日子,或許不怎麼平整。」

    朱紅說道:「我勸勸他就是了,讓他收斂些。」

    老人歎息,說道:「氣血縱橫,敢作敢為,這是男子漢大丈夫的行徑,你要勸他什麼?從此以後,不再作個男人?我若是他,定將你趕的遠遠的。」

    朱紅疑惑,說道:「那我到底要如何?」

    老人牽過她的手,面上慈祥,溫柔的正如夕陽餘暉,說道:「自然是要按你的喜好去做,無論對錯,愛做什麼便做什麼,天塌下來,爺爺替你頂著。」

    朱紅並不全能理解,面上卻是孺慕之情,靠近些說道:「我就知道,爺爺最疼我了。」

    老人微笑,說道:「你母親去世的早,我又不能將你照顧好,按理,我該勸你找個安穩的人嫁了,過些平靜的日子。

    可是我知道,人的一輩子太短,眨眼便過去了。若是不能經歷些刻骨銘心的事,總歸是一場遺憾。如今想來,我的記憶永遠停留在戰火紛飛的情景中,那是屬於我的年代,對於眼前的寡淡日子,沒有半分喜愛。

    若不是為了你,我早該……」

    「爺爺!」朱紅喊了聲,不讓他說。

    老人擺擺手,碩大:「不說了,不說了……唉,年紀大了,便止不住要亂發感慨,真不是個好習慣。」

    朱紅這才恢復正常,說道:「可是,爸爸他怕是……」

    老人哼了一聲,說道:「那個慫貨,有我在,還輪不到他做主。」

    朱紅喜滋滋地點頭,「嗯」了一聲。

    「對了,他……身邊還跟著楊雨薇,我怕比不過她。」朱紅的心情有所回落,皺著眉頭,面帶隱憂,說道:「她那麼聰明,又那麼好看,我爭不過她。」

    「楊家的丫頭?」老人問道。

    朱紅點點頭,默認了。

    此時,遠處走來一人影,離得三四步,立定身子,喊了聲「報告團長!部隊集結完畢,準備出發了!」

    朱紅抬頭,笑道:「李爺爺,你老這麼喊,可是在給我爺爺降級哦。」

    對方聞言笑了,也是一鬚髮皆白的老者,精神矍鑠,腰挺的筆直。

    李爺爺說道:「喊了一輩子,改不過口了。」

    朱紅看了看老人,疑惑道:「你們要去哪?哪來的部隊?」

    李爺爺回答道:「這次團長回來,金陵的老戰友聽聞,要來看望一下。團長嫌院子裡不爽利,決定將大家帶到外邊,喝喝酒,打打靶,好好敘敘舊。」

    朱紅說道:「嚇我一跳,搞的這麼正式。」

    老人呵呵一笑,揮揮手,說道:「出發。」

    朱紅要跟著去,湊湊熱鬧,他點頭同意了。

    輪椅本該她推著,卻被李爺爺接了下去。

    三人邊走邊談,老人將朱紅的事略略說了一下,告知李爺爺。

    李爺爺聞言,卻對朱紅說道:「大小姐,你莫要怕,姓楊的當年比不過咱團長,她孫女肯定也比不過你!」

    朱紅不知道這是什麼邏輯,只好苦笑,無言以對。

    老人笑道:「老李說的對,你可不能丟了我的臉。要說起來,我的智力也是一般,跟姓楊的相比,可差遠了。可老李給咱當警衛員,死心塌地的,都這麼大年紀了,攆也攆不走,這姓楊的可做不來。」

    老李挺著胸,自豪地說道:「那是!咱團長雖然年紀大了,只要到了一個地方,以前的老兵不管艱辛與否,定要來探望的。有好些人,想留下來服侍團長,這感情可不是一般人可比的。」

    朱紅好奇,問道:「這是怎麼做到的?」

    老人笑道:「其實很簡單,你的情況就像打仗,要勇往直前,把你的誠意表現出來,告訴他,我就是任何情況下,都不離不棄!」

    朱紅若有所思,一時之間,沉默了下來。

    與此同時,張斯的戰友們,吹響了反攻的號角。

    酈清第一個跳了出來,氣憤地寫了一篇文章:

    「沒有哪個民族,可以缺少偶像,正如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英雄。

    我不敢說張斯是英雄,但他足以當一個偶像,總不會比拍電影,唱歌的人差什麼。與他認識已非一兩日,若說他會傷害別人,當真滑稽!

    世界上有那麼一類人,見不得別人好,總是處心積慮要抹黑別人。

    張斯所言所行,已公之於眾,是非曲直,早有公論,還需要誰來判斷?

    尤其拿他的年齡說事,『雖有血氣之勇,而無沉慮之思』,果然言之鑿鑿,只太不要臉了些,顯得無恥。

    模仿他的人,最不濟,也知仗義扶困。若都按一些人的說法,大家只好當縮頭烏龜,自掃門前雪,如此,便能皆大歡喜,世界和平了?

    果真是這樣,我願意立即脫離這個民族……」

    酈清保持她一貫的火氣,文章顯得直接有力,沒有絲毫隱藏。或許是氣憤的緣故,言辭刻薄,只差罵髒話了。

    雪倫的文章,也登載在了報上:

    「張斯的名望,日積月累,至此極盛。

    但說他挾之以自重,便有些誇大,甚而純屬捏造了。

    自登台演講,經歷之事,已非一件,大家於他的性格,早該有所瞭解。既能急人之難,還會以勢壓人?

    並且,華夏擁有特權之人,不在少數,卻不包括張斯。

    這一問題,從不曾提過,卻因為他的緣故,而被拿出討論,豈不莫名其妙?若果真為了維護法律,現今的官員,有幾人能安然待下去?

    明明一個急公好義的人,卻橫遭指責,令人寒心……」

    她的文章,文辭相對溫和,但說理明晰,十分尖刻。

    不過百餘字,卻不易反駁,非常有力度。

    也有些人,說的其它話題,不一而足。

    「往別人頭上貼標籤,大概是華夏傳統,真不知張斯是怎麼站到法律對立面的。不過是一份實話實說的聲明,竟能生出如此驚天動地的罪過?分明將群眾當傻子了……」

    「如果張斯真的入獄,我只能說,華夏的法律,只為特權而存在!」

    「張斯的行為,使得一些人感到了害怕,他的光芒,刺痛了適應黑暗的混蛋。如今,他們終於忍不住,要用這個可笑的理由,給他一個教訓了……」

    「一場愚蠢的遊戲,一群自以為是的人,卻狠狠地傷害了一位正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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