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副縣長很生氣 文 / 靈台山祖
副縣長於峰很生氣。
自從知道李國藩藉著提前辦理好木材採伐證,並以此為契機,提前銷售采後的林木產權,解決了搬遷工作資金難題後,他的憤怒就持續著。連回家和老婆在一起時都沒有好臉色。惹得老婆嘀嘀咕咕,也不敢和他較真。
於峰的憤怒是有原因的。作為分管農業的副縣長,農林水畜機都是他的管轄範圍。現在,自己管轄範圍內出現了提前辦理採伐證,提前出售還沒開採的林木的事,而自己一直被蒙在鼓裡,直到陳縣長主持召開縣長辦公會議,通報了新春鄉的做法,並給與肯定時才知道。而且,縣裡的做法也很絕,很規範,下了縣長辦公會議記錄,並責成財政局、審計局對新春鄉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明確了一旦被收繳的搬遷專項資金一解封,馬上把應繳縣財政的資金還給縣財政。
對李國藩的做法,同樣做過鄉黨委書記的於峰也很理解。原則是原則,變通是變通。如果連一點應變的辦法和措施都拿不出來,就不配去主持一個鄉鎮的工作。他憤怒的是,這樣一件大事,事前,李國藩沒和他通氣,連林業局也沒和他通氣。
現在,木已成舟了。好在縣委穆書記、陳縣長、劉縣長對此都沒持反對態度,也算讓李國藩鑽了個空子。假如這裡出現了問題,上面怪罪下來,當其衝受罪的,就是自己這個主管縣長。連基本情況都不知道,就要吃掛落,於峰如何不怒。
林業局的局長也姓于,在於峰當國龍鎮黨委書記時,兩人平級,平時總是一家子、一家子地叫。而且於局長比於峰要大幾歲,於峰也稱呼他為本家大哥。
自從於峰當了副縣長後,於局長和他的來往更密切了。只是級別、地位不同了,於峰有意端出副縣長的架子,於局長也是官場老油條,如何不明白官升脾氣長的道理,對於峰恭恭敬敬起來。
剛開始於峰還略覺不好意思。管於局長叫了好幾年的本家大哥,現在於局長在自己面前規規矩矩,一口一個縣長地稱呼,馬屁拍得山響。自己呢,對於局長本家大哥的稱呼也變成了於局長或者老於,這個變化還真不怎麼習慣。可漸漸地,於峰不但習慣了,如果於局長偶爾露出原來親切隨便的舉動,於峰反到不習慣起來。這就是官威、尊嚴。
於峰在國龍鎮當書記時,就吃過不知情而跟著擔責任的虧。當時是一位副鄉長做主決定了一件事,而這件事確實違反了政策,於峰事前一點都不知道。後來,縣裡追究責任時,於峰才知道事情的經過。但沒辦法,誰叫你於峰是國龍鎮的一把手呢!連這點駕馭能力都沒有,失察之過和領導責任難免。因此背了個記過處分。本來,當年於峰就有被提為縣長助理、農委主任的機會。可這一個處分,就讓他喪失了這個機會。一等就是兩年。
現在,當年的情形差一點再現,讓於峰如何不惱?
縣長辦公會後,於峰馬上把於局長叫到了自己的辦公室。
「老於呀,新春鄉提前辦理採伐證,到底是這麼回事?嗯?還有,他們擅自出售還未開採的林木產權,有沒有毛病?」於峰臉色陰沉,冷冷地問道。
於局長一臉苦相,但瞇起來的眼神裡,明顯流露出不屑和不以為然。當然,他掩飾得非常之好,於峰根本不會覺。
於局長是個老資格的科級幹部了。在公社時期,他就擔任過公社書記。後來,社改鄉,他調任了縣林業局局長、黨委書記。他當公社書記時,於峰還是縣裡民政局的一個股長。只是世事變遷,於峰後來下派到鄉里,由副鄉長、副書記、鎮長、鎮黨委書記到如今升為副縣長,成了於局長的頂頭上司。
在於峰做鎮黨委書記時,兩人關係很不錯。可自從於峰升為縣長,便有了變化,架子大了,私人來往少了。因為要體現縣長的公正無私,還有意拉開了和於局長的距離,怕別人說他拉幫結派。
對此,於局長心中十分不以為然。任何一個領導,都會有一個圈子。哪怕貴為主席、總理。
這個圈子是自然形成的,是建立在相互瞭解之上的相互信任。只有瞭解和信任了,上位者才會把責任放心地交給你。因為你會理解意圖,知道輕重;會不遺餘力的貫徹上位者的精神,達成上位者欲達到的目標。這就是所謂的心腹效應。
於峰在這一點上做的並不到位。
本來,於局長很容易就會成為他圈子裡的骨幹,可於峰卻把這樣的機會錯失了。距離拉大了,心也離遠了。用於局長和幾個鐵桿手下的話來說:於縣長馭下的手段還不夠火候,還很欠缺。怕替下面擔責任,是自私。這樣的領導既無法同甘,更無法共苦,是個不可追隨的領導。
事實也驗證了於局長的結論。於峰上任副縣長兩年多,對林業局的工作支持的很少,更不要談政策的傾斜和關鍵時候給說話了。反而為了得到穆書記的讚賞,對林業工作沒少批評,沒少加壓。於局長有時都暗想:於峰憑什麼上的位?就他這套帶班子的水平和用人的手腕,怎麼能夠當了五年多的鎮黨委書記?難怪那個副鄉長瞞著他辦事。牽連他了也是活該。
對於峰,於局長還真不敢頂撞。因為觸怒了他,他可真整人。兩年來,於局長和他虛與委蛇,倒也相安無事。今天,於峰叫他來縣政府,他就知道肯定和新春鄉的事有關。於峰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啊!
不過,辦理採伐證是下面的業務股室具體辦理的,主管副局長簽字就生效。當然,因為不是辦理採伐證的時節,主管副局長還真把事向他匯報了。他也沒有反對。誰能想到,李國藩要用此來提前盤活資金,用於搬遷工程。細想想,畢竟辦理採伐證沒毛病,新春鄉今年確實可以有這麼大的採伐量,頂多辦證的時間提前了一點而已。
通過這件事,於局長對李國藩到十分佩服起來。好小子,真敢打擦邊球,也虧得他想得出來這樣的辦法。還先取得尚方寶劍,把自己嚴嚴實實地保護起來。不簡單。
對於峰的責難,於局長不敢不回答。他苦著臉道:「於縣長,這事我們還真有些失察。因為按照林業局的計劃,今年新春鄉確實定的這麼多更新採伐數量。他們鄉成熟林、過熟林不少,要是不及時採伐,就要腐爛了,出現大量的空心木。影響材質,也影響收益。再者,我也沒有想到李國藩會用採伐證來提前出售木材產權,不過,就算他們提前出售了木材產權,也只能算預售,不違反規則。」
「這個…我們省沒有一家這麼做的吧?」
「於縣長,咱們長安嶺林管局是部屬企業,早就這樣做了。收預付款沒毛病。假如新春鄉沒有這麼多數量的採伐權,多少違點規。可他們有啊!」
「按照規矩,你們林業局是不是也要收取點管理費啊?這事你們辦了麼?」
「是要收取管理費。這事兒財政給了我們權利。可是,我們和新春鄉有協議,到了採伐季節才能收取,現在不行。」
「噢!這件事你們局是誰批的?」於峰看找不到其他什麼毛病,陰森森地問道。
「業務股室具體辦理,我同意批的。」於局長明白於峰的意思。這傢伙想找後賬。不能讓手下人受牽連,便一口把責任承擔了下來。
「嗯。好吧!於局長,我希望類似的事要讓我知道。畢竟我是主管縣長。這事穆書記和陳縣長都同意,我沒什麼可說的。要是他們沒同意,出了什麼問題,我這個主管領導不是又要替你們背黑鍋?好了,回去吧!此事到此為止。」於峰下了逐客令。
於局長離開於峰的辦公室,悄悄地撇了撇嘴:哼!自私又膽小的傢伙,看來前途有限。只是李國藩應該事後向於峰匯報一下啊!怎麼,當過穆書記大秘,對縣裡方方面面情況都非常瞭解的他也會犯這麼低級的錯誤?這會讓心胸並不怎麼開闊的於縣長很不舒服的。
於局長哪裡知道,李國藩也已經把向於縣長匯報列入了當天的日程。可突然來到的幾個客人打亂了他的行程計劃。此時,他正在接待這伙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