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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二章 女狐選舉 文 / 風之靈韻

    傳說早在一千年前,這一帶就曾發過一次特大洪水,死了很多人。就在人們在水中掙扎,努力求生的時候,一個狐仙出現了。他施法變出一條大船,把許多人送到陸地,才延續了他們這一帶的血脈。所以這一千年以來,村民們幾乎把每年都會向狐仙獻祭,也因為此,方保了他們這一方的平安。

    這裡已經一千年沒再發過洪水,即使有戰亂也影響不大。後來,他們由原來的幾個村子,繁衍到現在的幾十個村子,還建了縣,成立了府,也成就了現在這一處繁華之地。

    為了感恩狐仙對這方百姓的恩惠,從那時開始就訂立了一年一次祭祀的傳統,把一年的收成拿出一部分供奉給狐仙。可能後來覺得一年太麻煩,就改成了三年,後來還產生一個女狐選舉的活動。

    這是一種儀式,獻祭之人必須是這一帶之地最美的少女,年齡在十四至十六歲之間。女狐總選舉發展到現在,已經發生了變化,原先的虔誠和神聖多多少少變了味兒,現在就是變相的選美,看誰家姑娘長得漂亮,就選出來的。然後選中的少女跳著歡快的舞步為狐仙獻上祭品,以保此地三年的平安。

    女狐選舉對於他們村子也是大事,以前因為她們年紀不夠,從沒關注過,現在到了歲數,可以報名參加選舉了。紅霓早就得了消息,一個月之前就在準備了。若能在這次女狐總選舉上得第一,被選上的狐女都有獎金,那獎金有一百兩呢。

    春心聽到這個消息,很覺心裡直癢癢,當不當狐女無所謂,但那一百兩可太吸引人了。

    現在離報名結束的時間還有十天,這幾天她一直在猶豫著要不要報名。比賽要穿很好的衣服在人前亮相,每個人頭上戴一對假耳朵,畫成畫像貼在縣城裡的牆上。而且決賽所謂選美。只不過是那些對臉和身體有自信的女人,對著男人獻媚的低俗活動。而且僅僅靠外表就決定女性的排名。

    這於她極為不利,她沒錢買好衣服,又沒什麼好身材,或者去了也是自取其辱吧。

    但是那一百兩也是左右她人生的重要賽事,有了錢就離她的農場之夢更進一步。

    心裡拿不定主意,所以把玉米粒摳的更歡了,弄到後來一身的棒子皮。她甩了甩身上站起來。歎了口氣,打算先給春水做飯去。

    第二天一大早,陳秋花就帶著紅霓去鎮上買新衣服去了,還找人做了一對假耳朵。戴在頭上,黑黑的兩隻耳朵讓她看起來很有幾分萌態。

    只不過那是狐狸耳朵嗎?怎麼看著那麼像狗耳朵?

    她見過真正的狐狸,韓驕子的原形可比這漂亮得多了。

    紅霓看見她,顯擺地摸了摸耳朵,笑道:「我說春芽。要不你也參加比賽吧,多一些像你這樣的人陪襯,沒準我還真能得了魁首。」

    春心輕笑一聲,「你別想得太美了,這一州府像你一樣的少女成百上千。你這麼有自信,到時候可別讓人搶了風頭,跑回來哭啊。」

    紅霓冷笑,「管好你自己吧,再不濟也比你強。」

    就這一句還真激起了春心的好勝之心,她活過一輩子窩囊的,這輩子最忌恨讓人瞧不起。她為這個家付出這麼多,當牛作馬的,沒看到誰念她好,善待她,也得不到家人的愛,有時候自己都覺得不值。在家裡除了春水之外,沒人看她順眼過,不幹活兒的都是她爹娘的寶貝,獨獨她不是。

    憑什麼要這樣,她憑什麼活得這麼憋屈,憑什麼紅霓能參加選舉,而她不能?

    「好啊。」她站起來,「那不如就比比,到底誰能得到魁首。」

    紅霓輕哼,「反正不是你。」

    她轉身進到屋裡,陳秋花埋怨她,「你也是的,沒事找掰那丫頭幹什麼?」

    紅霓道:「娘放心,就她那樣,得不了魁首的。」

    「少了個人,你就多一分得勝的把握,你可知道這回比賽有許多達官貴人都會來觀看?」

    看她似乎完全沒把她的話聽進去,陳秋花語重心長道:「若是你被哪個瞧中了,你以後就是富貴之身。娘出身不好,自小就被賣進那個地方,就是個做人小妾的命,可你不一樣,你出身比我好,只要機遇好,將來肯定前途不可限量,娘給你算過命,你是天生的富貴命,這輩子注定要進高門大戶的。」

    紅霓深深地點頭,她早就發過誓,絕不像她娘一樣嫁人做妾,更不會嫁到這種農戶,一輩子過這種窮日子。

    「好了,你知道就好,以後沒事別老跟春芽對著幹,她就是個窮命的丫頭,不會影響到你的。」

    紅霓表面答應,心裡卻頗不以為然,她和春心不對眼已久,若是得著機會,絕不是叫她好過的。

    報名是在鎮上,春心打定主意要蹚這河水,第二天就和春水去鎮上了。

    本來她想一個人去的,不過現在年歲大了,老一個人外出,被人說三道四,對名聲不好。根生現在已經不叫她一個人去地裡了,怕她大姑娘的露胳膊露腿的,讓人看見不好。

    雖然如此,她還是偷偷去地裡看過幾回,那個種下去的靈芝,到現在也沒長出芽,一片地平整的好像什麼都沒放過。有時候她都想把那土刨開,看看種子爛了沒有。

    一大早跟根生說要去鎮上,根生聽說她要報名也同意,還問她缺不缺錢,拿出幾十文錢給她。

    家裡的錢都在陳秋花手裡攥著,她爹也沒錢,這大約就是平日裡偷偷攢下的私房吧。

    這是他第一次這麼主動為她,春心心裡還是很感激的,只是這點錢實在無濟於事。她搖搖頭說不需要,就帶了春水出了門。

    跟春水說要給他買好吃的,以這小子貪吃的個性,自然乖乖地跟著她。

    到了鎮上,沒想到報名處的人出奇的多,有帶自己閨女來報名的,也有的純粹是看熱鬧,人擠人,人推人,硬是把登記的小文書擠得跟三孫子似地。

    他一直在那兒喊,「注意秩序,要文明謙讓。」

    可是誰聽他的呀!

    春心打聽了一下,凡是報名的都要交一錢銀子的報名費,真是貴的嚇死人。就這一項主辦之人就不知賺多少錢,更別說那些百姓交的祭品,以及為了籌備比賽,而從各家店舖商戶手中收取的贊助費用了。也難怪這種其實沒什麼意義的選舉,每年都要舉行一次,說白了就是利用老百姓這點迷信心思賺錢,愚弄一些愚民罷了。

    狐狸倒是有,像韓驕子那樣的狐狸精也有,但鬼才知道,那關於狐仙的傳說是不是真的?

    只可惜,現在她也成了這萬千愚民中的一個。

    歎口氣,就算為了那一百兩,也只能拼了。

    那年天同給她銀子她還留了點,也幸虧後來明煥被帶走了,到了日子,陳秋花拿不到銀子,也沒多難為她。也就因為此,她存了點私房錢,三年放在手裡都不敢花。可是這回注定是要大出血了。

    心疼肉疼的交了報名費,領了一塊竹牌,上面寫著一百一十八,看來前面已經有一百一十七個人報名了。這還只是他們一個鎮,若周邊幾個縣全都算上,瞧這架勢沒有一千是下不來的。

    保長辦公室牆外貼著比賽圖示,她簡單瞭解了一下比賽的規定。比賽一共分三輪,第一輪是讓所有百姓選,看看大家的眼光如何。

    到時候會把所有少女的畫像都貼在城牆上,每個畫像面前擺一隻桶,然後把做好的竹籤放進去,到時候數竹籤,得到的數量最多的便算勝出。

    每個縣都選出十名少女,然後在州府府衙前進行第二輪比賽,這一次比的是相貌,再從五個縣五十名女子中選出十人,進行下一輪,到了第三輪就是比才藝,看眼緣了。

    到了決賽的時候,附近州府的官員、貴族世家、富豪商人,總之有錢有權的都會上這兒來看,就連京城裡也備不住出來幾個看熱鬧的貴族。

    在比賽之日,每個少女都登台獻藝,最後從十名少女中選出魁首,這一層又一層的,比考個狀元還麻煩。

    本來好人家的女兒,都不會輕易露面的,可在這一天不一樣,若是被選中五十名之內,以後都能嫁個好人家,整個州府裡的男人都搶著要,要是十名之內,那就有希望嫁進豪門富戶,以後就是穿金戴銀享不盡的榮華富貴了。

    至於第一名魁首就更不用說了,成了上祭的狐女,就有了仙緣,被達官貴人娶進府裡供著都有可能,所以也難怪會有這麼多人,會對此事趨之若鶩。自古天下父母心,所有當爹娘的都希望自己的女兒,能嫁戶好人家。

    報完名,他們兩個難得出來一回,就在街上隨便逛逛。春水吵著要吃的,她就給他買了包松子糖,他含在嘴裡,小臉美得跟什麼似地。

    春水笑著拉住她的手,「姐,你以後天天給我吃糖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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