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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兩個弓箭手(二) 文 / 深藍夜

    名叫裡泰迪蘭的諾多人吃得很快,不一會便將手裡那只麻雀啃完了,他吃得不僅快,而且乾淨,麻雀小小的身子,上面的肉也就那麼一點點,而裡泰迪蘭卻是將手裡的這只麻雀啃得只剩下一個骨頭架子。

    他吮了吮手裡的油,又從插在旁邊的樹枝上扯下一隻來。

    作為生活在森林深處的諾多精靈,這樣的美味是他從來沒有嘗過的,所以在一次偶遇,認識了沃登森這個常年流浪在外男人的手藝之後,他便賴上了沃登森,不為其他,就為了沃登森這個連幾隻小麻雀都能做成一頓好美味的手藝。

    諾多精靈的生命很長,足有上千年的壽命,但是對於食物的做法卻是從來沒有過什麼研究,在以前的日子裡,裡泰迪蘭基本上每天吃的都是森林生長的水果,水果是新摘的,很新鮮,但是再新鮮的水果吃上幾十年,卻是厭了。諾多精靈無論男女都是極美,可以說是大陸上最美貌的種族。曾經的他們是大陸的統治者,但是那只是曾經的輝煌而已,在曠日持久的泰坦戰爭後,現在的他們只有少量的精靈還殘存在諾多森林的深處。

    只有五隻麻雀,但是卻有兩個人。

    當裡泰迪蘭丟下手裡麻雀骨架,伸手去拿第三隻的時候,卻是被沃登森用手裡的骨頭攔了下來。

    「這是我烤的,我應該吃三隻!」沃登森將骨頭在嘴巴裡吮了吮,說道。

    「這五隻麻雀可有三隻是我射下來的,我吃三隻才是理所當然!」裡泰迪蘭理直氣壯的說道,兩人擅長的都是弓箭,但不同的是他用的是短弓,而沃登森用的卻是長弓,這讓他在射速和精準上佔了很大的優勢。更何況,他用的弓還是精靈特製的諾多弓,這種弓在大陸之上享有盛名,是每一個弓箭手夢寐以求的寶物。

    諾多弓被賦予了精靈的魔力,所以雖然只是短弓,卻能擁有和長弓一樣的威力,而且在射速和精準上,也不輸於其他優秀的短弓。

    裡泰迪蘭隨身攜帶的正是精靈特製的諾多弓,而沃登森手裡的長弓和諾多弓一比,看上去卻是簡陋的很。這長弓就躺在沃登森的邊上,沒有任何裝飾,只是在長弓握手的地方綁了塊獸皮。

    不過似乎沃登森很是在意他的破弓,他曾自豪而驕傲的說,他的長弓是用家鄉最堅韌的紫杉木做成的,弓身之上散發著濃烈的家鄉的味道。

    「如果沒有的我的手藝,你倒是把這三隻麻雀都吃進肚子給我瞧瞧!」沃登森笑了一聲,這個精靈的手藝他可是見識過的,在廚藝上,造物主可沒給他像射箭那樣神賜的天賦。

    兩人為著最後一隻烤麻雀的歸屬問題爭執了許久,也沒吵出個結果。

    便在兩人吵鬧不休,差點紅臉的時候,遠遠的卻是傳來了一陣馬蹄聲。

    「買賣上門了!」沃登森拾起身邊的長弓,站起了身子,而裡泰迪蘭這個英俊的諾多人動作卻是更快,爬上了一個高高的樹梢,朝北面望了一眼,然後跳了下來。

    「一個騎士!」裡泰迪蘭說完,頓了一頓,才繼續說道:「馬不錯,可以賣上一百枚第納爾!」作為一個諾多精靈,裡泰迪蘭擁有著人類難以匹敵的視力,即便是隔了將近一千米的距離,他也可以清楚看清楚疾奔中的馬匹和他背上騎士的模樣。

    「一百枚第納爾,看樣子值得幹上一票!」沃登森這麼說著,往地上剩下的那只烤麻雀看了一眼,笑道:「我們正好可以分一分剩下這只麻雀到底該歸誰!」

    馬蹄聲很急,馬上的騎士似乎是有急事,駕著馬奔得飛快,不多時便奔出了數百米。

    沃登森和裡泰迪蘭各攀上了一棵大樹,站在樹幹的枝椏間。

    「誰先射倒那個騎士,剩下的那只麻雀就歸誰!」沃登森說道。

    「行,那只可愛的小麻雀肯定得進我的肚子裡了!哈哈。」裡泰迪蘭笑了一聲。

    「那可不一定,別把我那一百枚第納爾射死了啊!我可愛的精靈。」沃登森也是笑了一聲。

    「射死了最好,直接烤來吃了!」

    兩人這麼說著,張開了手裡的弓弦。

    「準備!」沃登森這麼說著,將手裡的長弓幾乎拉成了一個滿月。他心裡暗笑一聲,裡泰迪蘭這個諾多精靈手裡的諾多弓雖然是精品中的精品,有效射擊距離幾乎可以和普通長弓相媲美,但是自己手裡的長弓可不是普通的長弓,而是用紫杉木製成的強弓,紫杉木和其他木材相比最大的特點就是韌度極強,能夠極大的增加弓箭的射擊距離和射擊強度。

    沃登森慢慢調整著弓箭的准心,並計算著羽箭下落的拋物線和射擊的角度,當他調整好狀態的時候,騎士離這裡已經只有三百米了,而這個時候裡泰迪蘭還沒有鬆開搭在弓上的羽箭。

    「不對?」那騎士奔的近了,沃登森眼力不如裡泰迪蘭這個才看見這個騎士背上還插著一面小旗,而只有各個王國的信使才會在背上插上這麼一面小旗,以證明自己的身份,用來快速通行各個城市關卡。

    「不要動手!」沃登森放下手裡的長弓,側身向裡泰迪蘭喊道。

    裡泰迪蘭聽到了他的話,卻是充耳不聞,依舊拉著弓,將小路上狂奔的騎士瞄得準准的。

    「不要動手,那、、、」

    沃登森話才說到一半,卻見得裡泰迪蘭嗡的一聲鬆開了右手拉開的弓弦。

    弦響箭出,箭出人落。

    「我不是說不要動手嗎?」沃登森跳下樹梢,一臉的氣急敗壞。

    「在瞄準的時候,不要因為任何事分了你的心,這是一個優秀的弓箭手必須記住的要領!」裡泰迪蘭一臉的理所當然。

    兩人走出樹林,先去牽了那匹價值一百第納爾的健馬。那馬在背上騎士栽下來之後又往前跑了兩百米的距離才停下,它的身上出了一層細汗,騰騰的幾乎要冒出白汽來。

    「好馬!」裡泰迪蘭牽著這馬,摸了摸它柔滑的鬃毛,讚歎了一聲。

    但是見了這馬,沃登森的臉色卻是更難看了幾分,在這匹馬的馬臀上,烙著一個獅子頭的印記,這是薩里昂王**用馬才擁有的烙印。

    馬上的騎士被一箭貫穿了胸口,已是一具死屍,他的背上插著一面深紅色的小旗,小旗的中央印著一隻昂首的雄獅。

    「該死的,是王國的信使,我們惹**煩了!」沃登森大聲道。

    「王國的信使?」

    沃登森在那死去的騎士胸口摸出一封信來,拆開來的時候才想起自己認識的字還不到一百個,他把信遞給裡泰迪蘭,讓他來讀。

    「別給我,我可不認識人類的文字,光是學會說你們的話我都費了一番大功夫!」裡泰迪蘭搖頭道。

    兩人對著這封信一籌莫展,只好在樹林裡挖個坑將死去的騎士埋了。

    「哈,剩下的這只麻雀可就是我的了。」裡泰迪蘭根本沒意識到自己惹了禍,心裡還在惦記著他的烤麻雀。

    篝火還剩下一堆紅色的木炭,沃登森丟進去一捧枯葉,將篝火重新燃了起來。

    他攤開那封信,上面寫著「馬裡、、、斯、、、、、、圖人圍城、、、、、、不要、、、、、、莫裡斯、、、、、、固守、、、、、、」

    上面寫的東西讓沃登森這個半文盲看得頭痛,他將手裡的信揉成一團,和那個蓋著黑色狼頭的信封一起丟進身前的篝火裡。

    「有點涼了!」裡泰迪蘭啃得一嘴的油,含糊不清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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