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 都市小說 > 前妻不好追

《》陌路重逢 第27章 花大少從良 文 / 不知流火

    而且,他現在才發覺,為什麼感覺那個家總那麼冷清,就是缺這個女人。本書地址:既然她給他造成不舒服的感覺,那就把她還原回去。

    「她是我前妻,你沒有見過。」夏澤辰喝了一口酒,說道。

    「你前妻?」陸涵故作驚訝狀,「就是那個和你結婚不到一年就被你拋棄的女人?你不是對她厭惡至極?當初結婚,也只是因為你家老爺子要你結婚才肯將公司大權交給你。你不是只把她當作掌控公司的墊腳石嗎?怎麼,現在夏總忽然發現了前妻的好,比這裡的女人都有滋味?夏澤辰,你這頭野馬也要學著人家吃回頭草?」

    「我吃回頭草不行嗎?」夏澤辰一口喝光酒,「你想吃,還吃不到。」

    「如果我離婚,就是離婚了,絕對不再和自己的前妻在一起。為什麼?第一,舊的就是舊的,就像你有的一樣東西,你知道它的好壞,如果對自己來說是彌足珍貴的,就不會離婚。離婚了,只能說你們之間不合適,即使復婚還是有以前的問題。第二,咱小爺就是喜新厭舊,現在哪裡還有什麼真感情,說愛的死去活來的,都是屁話。你前腳剛走,她馬上就能另結新歡,和別的男人上/床,還說你的壞話。你,夏澤辰,和我是一樣的,耐不住寂寞,也根本當不了什麼情聖。你上次是把她當成墊腳石對著她七個月,這次也是有圖謀吧?我猜猜你這次復婚能堅持多久,也就挺多能堅持一年吧。」陸涵說道。

    俗話說好馬不吃回頭草,可他當時連那顆草都沒好好吃吃,現在想回頭細嚼慢咽嘗嘗味道,有什麼不可以?

    「你是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夏澤辰又倒了一杯酒,「看我復婚,眼饞了吧?誰叫你沒前妻。」

    夏澤辰看著酒杯,轉頭問道:「一年,如果我和她在一起超過三年呢?」

    「三年,你說的?!好,我們打賭,如果你能和你那個前妻在一起超過三年,我就去圍著咱們這個城市的二環裸/奔一圈。」陸涵灑出了豪言壯語,「如果不到三年呢?你也要去圍著二環裸/奔一圈!」

    裸/奔,虧他能想出這麼損的招。

    陸涵看他不答話,諷刺道:「不敢接招了?我就說,你沒這膽量。」

    「我再附加一個條件,如果我輸了,這個酒吧歸你。」夏澤辰帶著邪邪的笑容。

    「這個酒吧?你有權做主?」陸涵問道。

    「這裡的老闆我認識,如果我輸了,這裡就歸你。」夏澤辰搖著酒杯道。

    「好,君子一言,駟馬難追!」陸涵和夏澤辰一擊掌,這個賭約就算成了。

    「不過……」陸涵有話憋在嗓子眼,卻還是沒說,「為了慶祝夏大總裁終於又『脫/光』了,我們痛痛快快的喝一杯。」

    ……

    季凌菲一個人在小區裡溜躂著,根本無心睡眠。

    身邊偶爾走過一兩對情侶,打情罵俏的,季凌菲抱著手臂抬頭望了望天空,又繼續朝前面毫無方向的走著。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