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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1chapter 1 文 / 憶錦

    葉初出生那天,正好是立春,俗話一年之計在於春,春天是萬物的初始,所以她媽就給她取了這個名兒。()

    葉初剛出生那會兒,很安靜,靜到什麼程度呢?用她媽劉美麗的話說就是:「一個不留神,人就出來了,都不帶吱一聲的。」

    他們那兒有種說法,孩子出生的時候哭得越響亮,就越容易養活。也不知是真的還是湊巧,總之葉初小時候確實難養活,一出生就生病,天天由她奶奶抱著往醫院跑。

    到了最後呀,連醫院掛點滴那護士都認識她了,要是幾天不見還非說上一句:「哎呦,小葉子這都幾天沒來呀?怪念她的。」

    你瞧瞧,這該是醫院護士說的話麼?

    不過葉初家裡都是不計較的老好人,從來不介意護士怎麼說,反正開不開心日子都照樣要過,還不如過得沒心沒肺些。

    葉初就這樣以醫院為家,一直到了三週歲,終於有一次,她因為青黴素掛太多,過敏了。

    那時候家裡條件不好,不掛青黴素是可以改掛其他藥,但費用就高得去了。家裡人就擔心了,怕這娃兒要是一直這樣病下去,家裡就要出現經濟危機了。

    說來也怪,就在她媽生出這個念頭的第二天,葉初就沒去醫院。

    第三天,第四天……直到過了一個月,葉初還是沒生病,到後來奶奶都急了,這孩子不會是病得不會吱聲了吧?

    一家人哭喪著臉,連夜抱著葉初去醫院,非說孩子病了,讓醫院給做了全身大大小小的檢查,最後醫生得出結論:「你們一家老小耍醫院玩是不是?孩子好的很,就是補太多,有點超重。」

    從此以後,葉初就有了個外號,叫葉超重。

    葉超重有個壞毛病,打小就不認人。三歲的時候,還管隔壁鄰居叫媽媽,管每天送報紙的郵遞員叫爸爸,搞得她媽很是鬱悶,怎麼自己生個女兒出來,連爸媽都會認錯呀?

    不過,葉超重這毛病也不見得全是壞處。至少隔壁那被她叫媽媽王阿姨,就很喜歡她。

    那王阿姨一直想生個女兒,三十歲了才懷了孕,生出來的卻是個兒子,氣得差點那把剪子把兒子給剪成女兒。

    可沒想到,隔壁這白白胖胖的小姑娘見面就喊自己媽媽,可把王阿姨給樂壞了,暗自琢磨著一定要把這小姑娘娶給自己兒子當媳婦。

    所以,葉初在七歲之前,是有個青梅竹馬的小男朋友的,就是隔壁王阿姨家的兒子——沈南成。

    那沈南成雖是這個鎮子上出了名的小霸王,卻很聽他媽的話,被自家老媽潛移默化一下,他還真把葉初當成了自己的未來媳婦。

    七歲之前,他們家周圍所有嘲笑過葉初超重的小孩,都被沈南成打過一遍。

    這也直接導致了,葉初從小就沒什麼朋友。因為周圍的小孩全都怕她,深怕那句話說錯了,就被沈南成追著屁股打。

    沒什麼朋友的葉初,只好和沈南成玩,玩什麼呢?自然是所有孩子小時候都會玩的過家家。

    葉初扮媽媽,沈南成扮爸爸,沈南成家那條小黃狗扮兒子。

    倘若未來的什麼時候,葉初真生了個兒子,知道自己上頭還有個哥哥是條狗,估計得拿塊豆腐撞死。

    別看沈南成這小子在外頭打架厲害,到了家裡,乖得跟隻兔子似地,他爸揍他一頓,都不吱聲兒。

    沈南成一聽葉初讓他扮爸爸,小男娃兒的臉就紅了,愈發認定葉初就是自己未來的老婆。

    小男孩兒嘛,什麼事兒都愛當真。

    葉初記不住沈南成的名字,通常時候,她見了沈南成就叫阿寶。

    阿寶是葉初他們那地方的電視台,當時頗有名氣的私房菜欄目主持人,長得圓圓胖胖,燒菜特別拿手,這也是葉初記得最清楚的名字,所以當她叫不出別人名字的時候,就叫人阿寶。

    但是沈南成不知道,還以為這是葉初叫自己的暱稱,所以每次葉初叫他阿寶的時候,他都答應得特歡快。

    其實他不知道,葉初管他們家那條狗,也叫阿寶。

    這也是葉初那時候比較想不通的,為啥她每次叫喚隔壁那條狗,蹦出來的總是個人?當然,這些都是題外話了。

    看著自家兒子有個小女朋友,沈南成他媽很是高興,只可惜他媽的如意算盤並沒有打太久。

    沈南成七歲那年,家裡忽然收到了一封從美國寄來的信,厚厚的一疊紙,有中文也有英文。

    信是沈南成家那個年少參軍,本以為早戰死在沙場的舅公寄來的。

    他舅公當年逃離大陸之後,輾轉去了美國,在那裡闖出了自己的事業,如今老人家年事已高,卻膝下無子,通過一些途徑,終於得知自己還有血親在國內生活。所以希望他們一家能搬去美國和自己一起住,他保證會給孩子最好的教育條件。

    要知道,那時候國內特別流行「外國的月亮更圓」這種說法,人人都想出去見識見識,更別說是有機會全家移民了。

    經過了深思熟慮,在移民和兒媳婦之間,沈南成她媽選擇了前者。

    不出三個月,遠在美國的舅公就通過關係,替他們全家就辦好了移民的手續。三個月後,沈南成跟著他媽,踏上了去美帝國主義的飛機。

    臨行前,沈南成哭鼻子了,非纏著他媽把葉初也帶上。

    他媽為難了,這美帝國主義又不是菜市場,說去就能去的,別說是帶個人了,就連他們家養了這麼多年的那條狗,都不能帶上飛機。

    他媽想了半天,說:「這樣吧,你把小黃留在國內陪小葉子,等咱們在國外穩定了,就把小黃和小葉子都接過去住。」

    他媽說的自然是敷衍話,但沈南成卻當了真,回家給小黃洗了個澡,還在狗脖子上繫了個蝴蝶結,走的當天送去了隔壁葉家。

    「葉子,我把小黃留在你這裡,我媽媽說,明年這個時候,會開飛機過來接你跟小黃的。」

    葉初看看狗,又看看沈南成:「飛機那麼大,真的能飛上天嗎?」

    「當然啦!到時候你跟小黃坐上飛機,呼啦一下,就能到美國了。」

    「去美國幹什麼?」

    沈南成紅了臉:「去美國……就……就跟我一起住啊……」

    「我自己家也可以住。」

    「那個……那個不一樣嘛……」

    「哪裡不一樣?」

    「就是……」沈南成吱吱嗚嗚,覺得說不出口,想了半天,道,「我媽說,美國的冰欺凌上面有草莓。」

    草莓?一說到吃的,葉初的眼睛就亮了。她點頭,認真地說:「那你別忘了來接我。」

    「好,我保證!」沈南成笑瞇了眼,心裡跟吃了蜜糖似地。

    後來,接他們的車子到了,沈南成他媽就拉著他上車。

    「再見,別忘了我們的約定!」車座後頭,沈南成拚命地揮手。

    葉初也領著小黃,在院子門口跟沈南成揮手,「再見……阿寶!」

    那一剎那,小男孩的眼淚都快流出來了,看了眼蹲在葉初身邊的小黃狗,在心裡默默地念叨:「兒子,你媽就留給你照顧了。」

    那一年,葉初六歲零八個月,依舊記不住人的名字,依舊見了誰都叫阿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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