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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一百二十章 :敲詐 文 / 刀子

    ?沒有我想像中的戒備森嚴,狼群的基地簡陋的令人髮指,裡面就是一排排錯亂的帳篷。本書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機。也有房子,多是木頭做的,除了正中心的位置有幾座破樓之外,竟再也沒有一點像樣的建築外,門口有一群扛槍守衛的僱傭兵,耳朵上夾著煙,圍成一圈打撲克牌,我們就直接這樣開著車進來,竟然沒有一個人盤問。

    薩姆哈拍了拍我的肩膀,將車裡的槍械丟給王偉雄。然後自己跳下了車:「不要擔心,很少有人知道狼群的具體位置,我們有很多線人,接任務都是通過他們,基地之所以建設簡陋,那是因為我們居無定所,有的時候不安全了,一年要換好幾個地方,所以呢,帳篷當然是最好的住所。」

    王偉雄把槍抗在肩上。說道:「走吧,我們帶你去掛個名,然後領裝備。」

    我跟著他們走在營地裡面,不少帳篷的口都是開著的,沾滿泥巴的大腳丫子伸在外面,人則是睡得毫無知覺。鼾聲很響,王偉雄告訴我。這些人剛執行任務回來,都累壞了。

    一邊往前走,我一邊整理著自己得到的訊息,沒有規矩,營地混亂,警戒差勁,再加上很不科學的休息方式,果然是跟正規軍不一樣,能打得過人家就有鬼了,不過,到底也是在戰火裡磨礪過的,這些光以實力而論。還是勝於所有的黑幫的。

    到了一頂綠色的帳篷外邊,薩姆哈直接脫掉綠色的球鞋,然後甩了進去,他一根根的掰著指頭數數,到第三根指頭的時候,帳篷裡面傳來了憤怒的咆哮:「見鬼,又是你這個該死的混蛋,薩姆哈,你每次打招呼的方式可以不是丟鞋子嗎?」

    帳篷裡衝出來一個頭髮亂糟糟的外籍男子,鼻樑上架著髒兮兮的金絲眼鏡,手裡提著薩姆哈發著惡臭的鞋子,一臉的嫌棄,薩姆哈打了個哈哈,一把奪過鞋子套在腳上,然後將男子摟進懷裡,用力的把他的後背拍打的砰砰作響,薩姆哈一副很熱情的樣子:「老約翰,咱們這麼多年的友誼了,我還不瞭解你,白天在睡覺,晚上在喝酒,叫醒你的方式,除了丟鞋子我實在是找不到第二種。」

    說完,他不顧在他懷裡不斷咳嗽著,想要掙脫他「蹂躪」的老約翰,對我說道:「這位是我的好朋友,狼群營地裡的醫生,兼軍事愛好者。」

    兼軍事愛好者,這是什麼意思?

    我詫異的看了薩姆哈一眼,他卻是使了個眼色,讓我不要說話,這個時候老約翰終於從薩姆哈的懷抱裡掙扎了出來,他咳嗽了一陣,張開雙手擋住帳篷:「你這個貪得無厭的臭蟲,我不是你的好朋友,今天你休想從我這裡混走一顆子彈!」

    王偉雄湊到我耳朵跟前說道:「老約翰是營地裡的醫生,跟我們的關係還不錯,但這個從德國過來的傢伙,卻是一個狂熱的軍事愛好者,不會開槍,卻偏偏愛好收集好槍好刀,這老傢伙跟著人在戰場上混了不知道多久,整理遺物的時候手腳不乾淨,碰到自己中意的好東西,都給藏了起來,你說這人腦子有病是不?你又不打仗,你藏那麼多好裝備幹什麼?我們這次過來,就是要給你弄幾件好裝備。」

    我看著老約翰這幅誓死守護的模樣,怎麼看怎麼也不像他會交出東西:「不就是槍麼,隨便找一把給我就行了,不需要難為人家。」

    王偉雄壓低聲音說道:「槍可是戰場上的第二條命,最親密的夥伴也比不上手裡的槍,你敢說隨便找一把?放心吧,薩姆哈不是頭一回幹這種事情,他有辦法。」

    果然,薩姆哈絲毫不理會老約翰的表情,而是臉色陰沉下來:「中國有句古話,敬酒不吃吃罰酒,老約翰,今天我就只有一個兄弟,你只需要給他一把好槍,再來一把鋒利的匕首就可以了,我絕對不難為你,不然的話,我讓我所有兄弟每天什麼事都不幹,就來你的帳篷裡脫鞋子,我倒要看看你怎麼喝得下你那美味的雞尾酒。」

    老約翰氣得發抖,目光惡狠狠的放在我身上,指了指帳篷:「你,給我進來!」

    薩姆哈衝我使了個眼色,我趕忙走了進去。

    老約翰放了一句狠話:「薩姆哈,你給我記住,這是最後一次。」

    我進入帳篷之後,簡直被驚呆了,難以想像這會是一個醫生的帳篷,到處都掛著槍,步槍,短槍,甚至狙擊槍,還有匕首,刺刀,軍刺,我嚥了口唾沫,忍不住去摸,剛進來的老約翰就像是被踩到了尾巴的貓,大叫道:「住手,不許你動我的寶貝!」

    他惡狠狠地看著我:「你只要告訴我,你需要什麼樣的槍就是了。」

    既然薩姆哈厚著臉皮給我要了這次機會,那麼我也不能讓他失望,再說,王偉雄說得對,你一個醫生,弄這麼多好槍幹嘛?我眼也不眨,自動忽略了老約翰只讓我選槍的意思,說道:「一把步槍,一把手槍,一把軍刺。」

    步槍跟手槍不用多說,軍刺主要是我覺得這個東西比較厲害,其實還是第一次見。貞何廣劃。

    老約翰被我的獅子大開口嚇了一跳:「不可能,我只答應薩姆哈給你弄一把槍!」

    我搖了搖頭:「可他跟我說的分明是一套齊全的裝備,我只要兩把槍跟一個軍刺,已經是很照顧你的情緒了。」

    老約翰咬著嘴唇:「我最多給你兩把槍跟一把匕首,軍刺不可能,給你用不了,看你這小身板,如果被人近身了,不用格鬥,我估計你就要死了,就不用浪費我這裡的好軍刺了。」

    這話說的倒也有幾分道理,關鍵是我看老約翰說的堅定,便也不難為他了,說道:「好,不過匕首我要自己挑。」

    老約翰黑著臉從牆上摘下一柄步槍,丟給我:「意大利貝雷塔公司的bm59傘兵型步槍,槍身改進了以往的笨拙,拿著比較輕便,彈夾卻絲毫不見減少,不管是火力壓制還是衝鋒,都有良好的效果。」

    他把槍丟給我,明顯露出肉疼之色,我摸著冰涼的槍管,難免心中有些激動,他看了看我的表情,似乎舒服了許多,一副幸好你還識貨的模樣,繼續摘下一把手槍,塞到我手裡:「同樣是貝雷塔公司生產的槍械,型號我就不說了,反正你也不瞭解,跟步槍配套使用,殺傷力相當可觀。」

    我背著步槍,又把手槍塞進兜裡,主動走向掛滿匕首的那邊,老約翰緊張的看著我,似乎生怕我看重什麼好東西,我盯著眾多匕首,喃喃說道:「還以為是什麼好東西,原來這些匕首都差不多,真讓人失望。」

    什麼,說我的東西讓人失望?

    老約翰就像是被踩著尾巴的貓,一下子跳起來,指著一柄漆黑的匕首說道:「你這個有眼無珠的混蛋,根本就不懂得我的收藏品的價值,這些匕首明明都是上品,尤其是這把,叫做『血刺』,不管是鋒利程度還是質地,都算得上是匕首中的極品,你居然用失望這樣的字眼來形容,我才是對你這種不懂欣賞的人失望!」

    我眼前一亮,摘下這柄血刺:「多謝指教,我就要這柄了。」

    老約翰愣了足足五秒,才明白自己上了我的當,白白把最好的一件珍藏品給了我,他整個人都呈暴走狀態,我不敢久留,在他咆哮聲中逃出了帳篷。

    薩姆哈二人聽見這聲音,就知道我拿了好東西,拍了拍我的肩膀,說了聲好樣的,然後一起加快步伐跑出了老約翰帳篷的範圍,我還沒有來得及跟他們分享自己的喜悅,薩姆哈就突然停下了腳步,看著前方迎面走過來的一群人,露出冰冷之色:「陸斌,你居然敢出現在我的面前,就不怕我用槍打爆你的腦袋嗎?」♂手^機^用戶登陸m.更好的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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