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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8節:達爾文學說之修正(1) 文 / 李宗吾

    八達爾文學說之修正

    我同友人談及達爾文,友人規戒我道:「李宗吾,你講你的厚黑學好了,切不可涉及科學範圍。達爾文是生物學專家,他的種源論,是積數十年之實驗,把昆蟲草木,飛禽走獸,一一考察遍了,證明不錯了,才發表出來,是有科學根據的。你非科學家,最好是不涉及他,免鬧笑話。」我說道:「達爾文可稱科學家,難道我李宗吾不可稱科學家嗎?二者相較,我的學力,還在達爾文之上,何以故呢?他的種源論,是說明禽獸社會情形,我的厚黑學,是說明人類社會情形,他研究禽獸,只是從旁視察,自身並未變成禽獸,與之同處,於禽獸社會情形,未免隔膜,我則居然變成人,並且與人同處了數十年,難道我的學力,不遠在達爾文之上?達爾文在禽獸社會中,尋出一種原則,如果用之於禽獸社會,我們盡可不管,而今公然用到人類社會來了,我們當然可以批駁他,人類社會中,尋得出達爾文這類科學家,禽獸社會中,尋不出達爾文這類科學家,足證兩種社會截然不同,故達爾文的學說,不適用於人類社會。」

    今人動輒提科學家三家,恐嚇我輩普通人,殊不知科學家聰明起來,比普通人聰明百倍,糊塗起來,也比普通人糊塗百倍。牛頓可稱獨一無二的科學家,他養有大小二貓,有天命匠人在門上開一大小二洞,以便大貓出入大洞,小貓出入小洞。任何人都知道:只開一大洞,大小二貓俱可出入,而牛頓不悟也,這不是比普通人糊塗百倍嗎?牛頓說:地心有吸力,我們固然該信從,難道他說「大貓出入大洞,小貓出入小洞」,我們也信得嗎?所以我們對於科學家和學說,不能不慎重審擇,謹防他學說裡面藏牛頓的貓洞。

    因為科學家有時比普通人糊塗百倍,所以專家之學說,往往不通,例如,斯密士豈非經濟家,而他的學說就不通。我輩之話,不足為證,難道專家之批評,都不可信嗎?……嗚呼,諸君休矣,舉世紛紛擾擾,鬧個不休者,皆達爾文、斯密士……諸位科學家之賜也。

    達爾文講競爭,一開口,即是豺狼也,虎豹也,鄙人講厚黑,一開口,即是曹操也,劉備也,孫權也。曹劉諸人,是千古人傑,其文明程度,不知高出豺狼虎豹若干倍,他且不論,單是我採用的標本,已比達爾文采的標本高得多了。所以基於達爾文的學說造出的世界,是虎狼世界,基於鄙人的學說造出的世界,是極文明的世界,達爾文可稱科學家,鄙人當然可稱科學家,不過達爾文是生物學的科學家,鄙人是厚黑學的科學家罷了。

    達爾文研究生物學數十年,把全世界的昆蟲草木,飛禽走獸,都研究完了,獨於他實驗室中有個高等物,未曾研究,所以他的學說,就留下破綻。請問甚麼高等動物?答曰:就是達爾文本身,他把人類社會忽略了,把自己心理和行為忽略了,所以創出的學說,不能不有破綻。

    達爾文實驗室中,有個高等動物,他既未曾研究,我們無妨替他研究,達爾文一生下地,我們就用採集動物標本的法子,把他連兒帶母活捉到中國來,用中國的白米飯把他喂大,我們用達爾文研究動物的法子,從旁視察,一直到他老死,就可發見他的學說是自相矛盾的。

    達爾文一生下地,就拖著母親之乳來吃,把母親的膏血吸入腹中,如不給他吃,他就大哭不止,估著要吃,這可說是生存競爭,從這個地方視察,達爾文的學說莫有錯;長大點能吃東西了,母親手中拿一糕餅,他見了伸手來索,母親不給他,放在自己口中,留半截在外,他立會伸手,把糕餅從母親口中取出,放在他的口中。母親抱著他吃飯,他就伸手來拖母親之碗,如不提防,即會墜地打爛,這種現象,也是生存競爭,達爾文的學說也莫有錯;若是再大點,自家能端碗吃飯了,他一上桌,就遞一個空碗,請母親與他盛飯,吃了又請母親盛,母親面前,現放著滿滿一碗飯,他再不去搶了,競爭的現象,忽然減少,豈非很奇的事嗎?再大點,他自己會往甑中盛飯,再不要母親與他盛,有時甑中飯不夠,他未吃飽,守著母親哭,母親把自己的飯分半碗與他吃,他才好了,母親不分與他,他斷不能去搶。更大點,飯不夠吃,母親把自己碗中的飯分與他吃,他不要,他自己會拿囊中之錢在街上買食物來吃。到了此時,競爭的現象,一點莫有,豈不更奇嗎?這是小孩下地時,只看見母親身上之乳,大點即看見母親碗中之飯,再大點即看見甑中之飯,更大點即看見街上之食物;不特此也,達爾文長大成人,學問操好了,當大學教授了,有窮親友向他告貸,他就慨然給予,後來金錢充裕,還拿錢來做慈善事業或謀種公益,這種現象,與競爭完全相反,豈非奇之又奇?於此我們可以定出一條原則:「同是一個人,智識越進步,眼光越遠大,競爭就越減少。」達爾文著書立說,只把當小孩時估食母親之乳搶奪母親口中糕餅這類事告訴眾人,不把他當教授時施捨金錢、周濟家人,做慈善事業這類事告訴眾人,此達爾文學說之應修正者一。

    達爾文當小孩時搶奪食物,有一定的規律,就是:「餓了就搶,飽了就不搶。」不推不搶,並且讓他吃,他都不吃。但有一個例外,見了好吃的東西,母親叫他不要多吃,他不肯聽,結果多吃了不消化,得下一場大病。由此知食物以飽為限,過飽即有弊害。我們可以定出第二第原則:「競爭以適合生存需要為準,超過需要以上,就有弊害。」達爾文只說當小孩時,會搶奪食物,因而長得很肥胖,並不說因為食物多了,反得下病,於是達爾文之競爭,遂成了無界或之競爭,歐入崇信其說,而世界遂紛紛大亂,此達爾文學說之應修正者二。

    達爾文說:「萬物都是互相競爭,異類則所需食物不同,競爭還不激烈,惟有同類之越相近者,競爭越激烈。虎與牛競爭,不如虎與虎競爭之激烈,狼與羊競爭,不如狼與狼競爭之激烈,歐洲人與他洲士人競爭,不如歐洲各國互相競爭之激烈。」他這個說法,證以第一次歐洲大戰,誠然不錯,但是達爾文創出這種學說,他自己就把他破壞了。達爾文的本傳上說:「1858年,他的好友荷理士,從南美洲寄來一篇論文,請他代為刊布,達爾文讀這篇論文,恰與自己十年來苦力思索得出的結果完全相合,自己非常失望。落在別人,為爭名譽起見,一定起嫉妒心,或者會湮沒他的稿子,乃達爾文不然,直把這篇論文交與黎埃兒和富伽二人發佈。二人知達爾文平日也有這樣的研究,力勸他把平日研究所得著為論文,於1858年7月1日,與荷理士論文同時發佈,於是全國學者,盡都聳動。」本傳之言如此,在替他作傳的人,本是極力讚揚他,實際上是攻擊他,無異於說:他的學說:根本不能成立。何以故呢?他與荷理士同是歐洲人,較之他洲人更相近,同是英國人,較之其他歐洲人更相近,他二人是相好的朋友,較之其他英人更相近,並且同是研究生物學的人,較之其他朋友更相近,荷理士的著作,宣佈出來,足以奪去達爾文之名,於他最有妨害,達爾文不壓抑他,反替他宣佈,豈不成了同類中越相近越不競爭嗎?達爾文是英國人,對於同類,能夠這樣退讓,何以歐戰中,那些英國人,競爭那麼激烈?我們可以定出第三條原則:「同是一國的人,道德低下者,對於同類,越近越競爭,道德高尚者,對於同類,越近越退讓。」達爾文不把自己讓德可風的事指示眾人,偏把他本國侵奪同洲同種的事指示眾人,此達爾文學說之應修正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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