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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何然番外 :第三章 別定義我的幸福(三) 文 / 小魚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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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一切彷彿又回到了最初的狀態。在那個殘破的小二樓裡,我們三個人共住一個屋簷下。每天,何必圍著我轉,幫助佈置可口的吃食。我則和銀毛明爭暗鬥,為引何必的注意而鬥智鬥勇。

    唯一不同的是,何必的無名指上有半隻刺蝟,每天晚上都會與銀毛手上的半隻刺蝟同眠。

    心痛嗎?當一遍遍的心痛後,仍舊確定必須面對時,便不再相信心痛,覺得那只是個錯覺。

    我一直以為這種平衡會持續很久,直到母親再次將何必抓走,我才驚覺,若不是我和銀毛一直防範著彼此,根本就不會出現這種該死的紕漏!

    我原本以為將親困在一間白屋子裡,她便不會再做出傷害何必的事兒。然而,我卻忽略了她的手段。像她這樣的人,不會安於被困的命運。

    在我養傷的這段時間裡,還是使計從白屋子裡逃了出來,然後開始迅速收斂自己的權勢。她將報復的矛頭指向何必,覺得是她讓我變得叛逆,不再聽她的話。

    仇恨使一個變得恐怖,讓她姣好的面容變得猙獰。

    因為知道她曾經的所做作為,知她是如何的殘忍,所以,我決定不在姑息她!

    將何必接回後,我以秘密方式將母親的罪證上繳給了有關部門。上繳的過程不是沒有掙扎,卻……不得不做。

    夜裡彷彿能聽見母親撕心裂肺地咒罵聲。聲聲詛咒著我注定不能得到幸福。活該去下地獄!閉上眼睛。身子在微微顫抖。

    此時。何必躡手躡腳地進來。輕輕坐在我地床邊。用溫熱地手指握住我冰涼地手心。

    身子不再顫抖。漸漸暖和起來。唇角緩緩揚起。祈禱今夜可以很漫長。

    我很清楚兩個男人與一個女人之間。只能有戰爭。

    我在算計銀毛的時候,他也在給我佈局。而經驗尚淺的我,確實著了道兒。誤以為他的手術並不成功,最多只能多活七年。

    七年啊,這是個什麼概念?

    七年的時間裡必是他的,完全屬於他。

    七年後,何必將屬於我永遠的屬於我一個人!即使她抱著他的骨灰盒嫁給我,我也會欣喜若狂的接受。

    只不過,為什麼當銀毛說他活不過七年的時候,我心裡會那麼的難過?

    看來何必說得不錯。人類不但擁有愛情、親情、友情等,還有很多我們未曾準確定位的感情。就像我和銀毛,雖然是既生瑜何生亮,但卻同時有著想同的品味與執著,在長年累月的鬥爭中昇華到了不為人知的惺惺相惜。這麼說也許很可笑,但實際上們確實都在追求著同樣的愛情與幸福。

    輕歎息一聲,不忍看著何必繼續左右為難不想看著他們在我眼前親熱,低頭在她額頭落下一吻著這個充滿變數的未來離開,只為可以憧憬更美好的未來。

    我變賣了父親的產業始全世界的旅遊。

    每去一個地方,我都會去吃當地的特色小吃,覺得味道不錯的,就買下一盒,塞入我沉沉的行李中。

    由約旦佩特拉城到津巴布維的維多利亞瀑布,由柬埔寨的吳哥窟到厄瓜多爾的加拉帕戈斯群島,由美國約塞米蒂國家公園到埃及阿布辛貝神廟,沒有目的地穿行,我的行李卻越來越大,拖慢了我沒有步調的腳步進程。

    天氣不錯的午後,我在一個不知名的小島嶼停下,並在一間非常有特色的酒吧裡認識了兩位做紋身的姐妹。

    看著她們曾經的作品集,我突然產生了一個想法,我也要有個獨一無二的紋身!一個只屬於我和何必的紋身!

    將何必與銀毛手指上的刺蝟圖騰畫給她們看,想讓她們在我的無名指上加一個由何必何然四個字組成的圖騰,最好可以非常和諧地放到兩個半隻刺蝟的中間。

    想不到,世界有時候就是這麼小。這兩位姐妹竟然就是為銀毛和何必設計刺蝟圖騰的藝術家!

    起先她們不肯為我設計,可當她們聽了我的故事後,終是有所動容,為我破壞行規共執一筆,在我的無名指上紋刺了一個可以融入到刺蝟中間的圖騰文字。

    看著無名指上的名字,我越忍受不了思念的煎熬,急切地想回到何必的身邊。

    其實,我在離開何必後,就知道自己中了銀毛的歹毒奸計。他想讓我去看世界上的其他風景,他以為我有一天會遇見另一個讓自己心動的女孩,他認為我會放棄何必,過自己的生活。

    然而,他不曉得何必的幼兒教育有多成功,他不知道在小危樓裡何必是怎樣誇獎著胖美人的好。何必給我下得毒,沒有解藥。

    也許在別人的愛情故事裡,男女主角總是要愛得至死不渝,容不得他人。可在我的故事中,配角也應該被尊重。也應該可以守望自己的感情,忠於自己的愛情!

    所以,當我儲存的食物即將霉,我給了自己一個回去的借口。

    想到銀毛看見我時的醜臉,我竟忍不住想笑。

    想甩掉我,還真不是那麼容易。

    我不是何必的愛情,卻是何必幸福裡不可或缺的唯一。

    為了何必的幸福,我願意給她不是愛情的感情。

    至於銀毛,他若想將我從何必的心裡連根拔出,除非他想毀了這個女人,否則,我依舊會如影隨形。

    在得到與失去面前,我寧願守候著可以期盼的幸福。

    記得曾經看過一個故事,說是一個男人很愛一個女人,但那個女人卻已經結婚,所以他遠離女人,在山的另一邊為女人種植著桃樹,因為他記得,女人最愛吃桃子。

    男人這一輩子沒有結過婚,也沒有生過子,只是每年想著女人、吃著桃子,體味著濃烈的思念與微薄的幸福。

    這個男人是癡情的,卻是極傻的。

    直到他死,他也沒有去看過那個女人,只怕破壞她的家庭幸福。所以他根本就不知道,那個女人在結婚後的第二年便離了婚,繼續苦苦尋找著自己的幸福,直到在病痛中死去。

    我不是這個男人,所以不會讓自己在山的另一邊孤獨終老。我會在女人的身邊為她種桃樹,每年給她甜美的桃子吃。為了她,我連性命都可以不要,還有什麼可以堅持?

    於其以懷念為幸福,不如以守望為快樂。

    只要看著她,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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