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 都市小說 > 悠然農家女

正文 第24章 過戶 文 / 夢夫人

    候押司沉吟了半刻之後又問道:「那依大姐之意如何?」

    「若是我家執意要告失竊,當如何?」安木抬頭問道。

    候押司沒有回答這句話,只是苦笑了一下。

    安木瞬間便明白了候押司的意思,「押司,兒有一事不明,為何魏縣尉寧願委屈我們,也不願治李戶長的罪?僅僅只因為他要主持沙灣的春耕嗎?」

    「這……」候押司斟酌著語句答道,「大姐怕是不明白這其中的利害關係,若是讓人知道安舉人剛過世家中便被人偷竊,怕縣尉臉面上不大好看。所以……縣尉之意,此事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再從其他的地方多加補償……譬如,等大郎滿孝之時,可以上表為他求一個孝子的名頭……」

    「押司,您來說說,魏縣尉能在沈丘呆上六年嗎?他走後,兒和大郎找誰要補償?」安木反問道。

    候押司聽到安木的話後哈哈大笑,「問的好,不愧是安舉人大女。小小年紀竟有了如此見識!也不枉我為你們討的公道。」

    「魏縣尉此人年輕氣盛,倒是想做出一番功績。此次事情,我斷定他想藉機收伏李戶長,用他來對抗咱縣裡的這些吏。所以,他不僅不會處置李戶長,反而會暗地裡給他一些好處。」說到這裡候押司冷哼了數聲,「可是他也不想想,咱沈丘的吏向來是抱成一團,怎能由他揉搓。我便向縣尉獻言,不如就說那偷竊之人是為了奉養家中八十老母,逼不得已才去偷竊。經過魏縣尉一番說教之後,賊人痛改前非,願意將安家的財物全部交回。大姐意下如何?」安木聽到這裡臉上露出了古怪之色。

    候押司笑了笑又說道:「我知道這樣對你和大郎不公,只是你若是現在真的與李戶長拚個你死我活,那便是明著和魏縣尉做對,不如先暫且答應下來,待春闈後三郎回來,咱們再想個主意將這禍害除去。」

    安木心想,魏縣尉只是將李戶長叫到縣衙裡問話,眨眼間便得罪了整個沈丘的吏,候押司等人便將他視為敵寇,也不知李戶長自己知道不知道。若是早知如此,何苦在縣衙前和他爭執?一時福至心靈,開口要起了好處,「不知此事與我安家有何好處?」

    候押司見到安木開口要好處,便笑道:「此事我也為你家謀劃好了,魏縣尉願意將戶主之名改為大郎,不知大姐意下如何?」

    安木奇道:「我家的田契和房契已經改為了大郎,難道大郎不是戶主嗎?怎麼還要改?」

    候押司看到安木不懂這裡面的事情,便細心的解釋道:「大姐,過戶只是證明這田和房歸大郎所有,然而你家的戶主卻依舊是安舉人名字,若是遇到有歹意的人,只需要找人冒充你家的親戚,將你和大郎送到居養院裡去,那時你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你說甚?」安木沒聽明白,不由得愕然。

    「這居養院是朝廷用來救恤孤貧養老幼廢疾之所在,裡面有孤絕之戶,也有剛出生被人遺棄的棄嬰。你和大郎無父無母,若是你家的親戚不願收養你們,那麼你們就是孤兒,孤兒按道理是要去居養院中。如果有了戶主,那麼你們自己就可以當家做主,沒有任何人能做得了安家的主!」

    這話一出,驚得安木出了一身白毛汗,她居然忘了宋朝是真有這麼一項『近乎人情』的法律。李戶長只說田契房契的過戶,卻不提戶主名字,是不是就存了這份心思?

    「多謝押司替我姊弟考慮周全,若不是押司,只怕我姊弟被人賣了還不知道。請押司去正院勘查現場,統計失物!」安木以手加額大禮參拜,邀請候押司去正院。

    「好!好一個明理聰穎的安大姐!」候押司見到安木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微微頜首。

    安木垂首道:「還請押司以後多多提點,兒與大郎在這裡拜謝了。」

    候押司愉快地笑:「說甚謝不謝?咱們兩家原本就是通家之好。我族裡三郎與你父既是同窗又是至交好友,我兒子死的早又沒孫子,當大郎自己親孫子一般,這麼客氣做甚?」

    說到這裡安木才明白,原來這位候押司果然和候世伯是一家人,立刻改口稱其為大父。「大父宅心仁厚,兒與大郎定要記在心中,永不敢忘。」說著就領候押司往正院走。

    候押司哈哈大笑,撫了撫大郎的茶壺蓋,又招手喚過在前院等著的捕役和快手。

    進了正院後,捕役和快手將正房和庫房丟失之物登記了一番,又詢問了呂氏都少了些什麼東西,如此一番後才算勘查完畢。

    看到差吏們勘查完畢,安木向呂氏使了個眼色,呂氏取來了一貫錢遞給了候押司。

    候押司哪裡肯收,連連擺手,安木便道:「這些是給幾位捕役和快手的辛苦錢。他們從縣裡一路勞累過來,這些錢拿去買些茶水歇歇腳力。」

    聽到安木這樣說,候押司才將錢接過,扔到了馬捕頭手中,笑道:「兄弟們拿去買口茶水吃吧!安家的事情,你們多留些心,以後在鄉間也照應著些。等到我家三郎回來,再有重謝。」捕頭聽了這話,忙拱手道謝。

    安木看到捕頭收了錢,說道:「捕頭,但不知我家的案子,比限是幾日?」

    捕頭顯得胸有成竹,答道:「比限是五日,不過依小的愚見,不出一日這案子便要破了。安大姐家丟的東西都是有表記的,想必這賊,也無處花用……」說到這裡,嘴角微微挑起,似乎已經斷定了誰是下手之人。

    安木微微點頭,又拉了候押司到旁邊說話,「大父,兒卻不知,若是追回了失物,兒還需要再另付錢嗎?」

    候押司見到安木問這件事情,笑道:「按道理,捕役和手快是可以得到三成失物作為腳鞋錢。我知大姐家裡肯定是缺錢花,已經囑咐過他們不許留私貨。」

    「並非如此,」安木急忙搖頭,指著大郎說道,「賊人盜去的金銀首飾皆是亡母的舊物,兒想留下,日後思慕父母時也有個念想。想請大父與他們商量一下,首飾類的全部給我們留下,銀錢寧可多付些……」

    「這卻使得!」候押司連連點頭,叫過了捕頭吩咐了一番。

    捕頭自然答應,說完了事情便領著捕役和快手們出門去了。

    -----推薦好友席禎新書——,一句話簡介:歡脫寫手穿成筆下炮灰女配。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