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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章 文 / 藏妖

    正想的入神,手機傳來短信的聲音。他打開一瞧,是司徒發來的,內容只有兩個字——滴答。

    林遙一挑眉,笑了。馬上回復短信——哼唧。

    收了電話,林遙走出案發現場。走到司徒彥身邊,說:「今晚的原計劃取消。」

    「是你有事,還是司徒?」司徒彥問道。

    「我,馮果請我吃飯。估計要耗到很晚。亮子也要跟他朋友碰個頭,也會搞到很晚。司徒的意思是他先跟你和組長碰一下,你們研究側寫結果。明天我再研究。」

    一縷明媚的陽光傾灑在林遙的臉上,映襯著他溫和且淡雅的笑容。司徒彥恍惚了一瞬,隨即瞇了眼,低聲笑道:「你真漂亮。」

    站在旁邊的王永斌聽見了司徒彥這句話,瞬間為他的安危擔憂。這話要是放在兩年前說,估計林遙能擠兌死他。

    林遙只是很隨意地笑了笑,「異性戀誇我漂亮的可不多。」隨即,豎起手指放在嘴上,「別在司徒面前這麼說。」

    「他不至於這麼小氣吧?」

    「分跟誰。」

    「那馮果呢?」司徒彥笑道。

    我說一句話你都警告我,馮果晚上單獨請你吃飯,司徒還不得掐死他?

    自家爺們在某些事上的確小心眼兒了點,不過,林遙還是那句話:分跟誰。

    司徒彥苦笑兩聲,說既然要到晚上才開會,他回去補一覺,養足精神再戰。

    司徒彥離開後,林遙單獨找葛東明談話。他的意思很簡單,兇手不是一個兩個,而是至少有三個,或者更多。葛東明聽著頭大,卻沒有驚訝。他掂量了一下手裡的資源,能派上第一戰線的人真心不多。胡苗和王永斌是窩裡蹲的類型,田野跟著樊雲娜等於沒啥用處;想來想去,只有唐朔了。

    現場周圍沒了外人,林遙才能無所顧忌地說:「你讓小唐去找和尚,如果在葉劍羽提供的那段錄像裡發現線索,小唐可以在那邊調查。另外,還有一件事也該著手了。」

    葛東明納悶地看著林遙,忽覺他似乎隱瞞了什麼。林遙只說那時候還沒有確定溫雨辰到底跟案子有沒有關係,所以就沒說。現在,通過司徒的判斷,那孩子的確與案件無關,所以才找到正確的調查方向。

    就像溫雨辰後知後覺的那樣。滴答聲的時間錯覺。

    想想看。溫雨辰那變態的聽力絕對不會出錯,那麼,他在昏倒前還聽見滴答聲,甦醒後滴答聲卻沒了。事後,他們並沒有在現場找到任何一種可以發出滴答聲的東西,所以,是不是可以假設,溫雨辰闖進小屋的時候,兇手還在裡面?

    「日你倆大爺!」葛東明氣的虎吼一聲,「這麼重要的線索為什麼現在才說?」

    林遙絕對是習慣性踢出腳,踢中了葛東明的小腿才發覺,我操怎麼能踢組長呢!?

    「我不是故意的,習慣了。」林遙趕緊道歉,「我沒想真心踢你。」

    葛東明欲哭無淚,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小林,我知道你比較習慣對司徒拳打腳踢的生活,可在工作上你不能習慣跟著他一起使壞啊。你說你,這麼重要的事怎麼不早說呢?」

    因為溫雨辰那孩子的確可疑啊!因為我跟爺們都懷疑他說謊啊!因為沒查清就抖落出來怕你們露出馬腳啊!

    好!葛東明終於找到理由回敬林遙一腳。

    溫雨辰可疑地球人都知道!不止你們夫夫倆懷疑,我們也懷疑!特案組就是人精集散地,誰能露出馬腳?你說你不是找踢麼!

    林遙不疼不癢地揉揉腿,坦言,「我跟司徒只是想留個籌碼在手裡,那個誰,不能讓他把咱們的情況都掌握了。」

    見林遙服了軟,葛東明也沒再追究。他只問「有什麼頭緒嗎?」

    林遙就跟組長仔細掰扯了一回,「溫雨辰發現屍體的時間是凌晨02:30——02:40之間。假設,他看到屍體後昏倒,兇手才離開,兇手走出樹林的時間就應該是03:10左右。我們以韓棟為嫌疑人分析,他沒有車,叫計程車會留下把柄,所以他能選擇的只有腳踏車或者是徒步。那他到家最早也是早上六點了。」

    怎麼是早上六點呢?就算徒步行走,最多需要三個小時。

    林遙說:「你怎麼把姚志的車忘了?兇手作案之後開著姚志的車到海邊,就是說,兇手要從海邊走回家至少四個小時。我查過當天日出時間,是早上的04:18.就是說,不管韓棟是騎腳踏車還是徒步,他回到家的時候天已經亮了。」

    葛東明摸摸下巴,說:「地鐵!」

    「不可能。」林遙肯定地說,「那個時間地鐵幾乎沒有乘客,只要調出監控就能看見他。他不會那麼傻坐地鐵。」

    組長大大摸摸下巴上的胡茬兒,琢磨著韓棟家那小區門口好像天不亮就有擺早餐攤的。

    滴答聲的問題是司徒跟林遙偷偷摸摸算出來的。之所以沒跟任何說,也是有原因。其一,溫雨辰那孩子的確可疑,倆人在排除他之前只能暗中觀察;其二,司徒打從第一眼見到韓棟就覺得這人不像兇手,而說到原因,他坦言,是因為信不過司徒彥。所以,司徒叮囑林遙,滴答聲暫時不能說,至少要等排除了溫雨辰的可疑之後再說。

    而司徒之所以覺得韓棟不是殺害姚志的兇手,也是因為時間。就像林遙分析的那樣,韓棟沒有代步車,不管是騎腳踏車還是徒步行走,他必須提早離開家。姚志在00:24遇到一個假意被撞的人,以這一點來分析,韓棟趕到樹林外的路上等著姚志,他至少要在當晚的十一點出門。

    事實上,司徒排除了韓棟騎腳踏車的可能性。因為他需要把車停在海邊,作案之後開著姚志的車到海邊,然後再騎腳踏車回家。臥槽,太折騰了,除非韓棟腦子進水。

    雖說他去的時候有可能坐地鐵,但是回來絕對不會。那個時間地鐵人少,韓棟暴露的可能性基本是百分之百。那麼,從海邊走回到他家,就需要四個小時。算算,03:10走出樹林,開車到海邊二十分鐘,這就是03:30,徒步走回家四個小時,就是07:30了,無數雙眼睛都能看見他。可特案組調查過韓棟的時間動向,第二天早上真沒人看到他。

    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司徒早就說過:真相未必合理,合理的未必就是真相。

    隨著日頭落下,v市披上了霓虹夜裝,白天裡躲避毒辣太陽的人們紛紛走出家門,享受一份愜意,一份涼爽。司徒站在房間窗前,看著小半個城市的奼紫嫣紅,繼續醞釀肚子裡那點壞水兒。剛睡醒的霍亮走過來,遞給他一根煙,問他真的不擔心林遙?

    其實,真的沒什麼可擔心的。到了今天,沒有人還能分開他們,林遙也不會給馮果半點機會。況且,馮果沒膽子對林遙動粗,動了粗也是他倒霉。不大了,就是多看幾眼林遙,多說幾句肉麻話,這個程度,司徒真心覺得沒什麼。

    說司徒是打腫臉充胖子不知道有沒有人信,反正霍亮是信了。他指了指司徒手腕上的「雙飛」笑道:「你不擔心,怎麼竊聽功能一直開著?」

    「滾邊去!」司徒踹了一腳霍亮,「你就不能給師傅留點面子?」

    面子肯定是沒了,裡子還是要的。到了晚上七點,司徒趕到林遙的房間,林遙還是白天那身衣服,正準備出門。司徒那臉吧唧一下掉地上了!林遙看著想笑,伸手摸摸司徒的臉,逗他:「看到現在這樣我忽然想起一句話。」

    「附庸風雅一下你老公吧。」

    「昨夜一滴相思淚,明日方流到腮邊。」

    司徒嘴角抽抽,「我這臉得是有多長一滴淚流了一夜才到腮幫子。」

    林遙被他逗的直樂,司徒一邊磨牙一邊使勁摟著他上下其手。林遙也不掙扎,只管笑起來沒完沒了的。司徒氣不過,把人推倒在床上使勁親!

    「別鬧了。」林遙推著司徒,「我這是工作需要。再者說,這不是你喜聞樂見的麼?」

    司徒苦了臉,嘀咕著,我沒……

    「再說沒有?」林遙故作氣惱的樣子,戳他腦門,「你白天故意把我一個人留在別墅裡,不就是看出馮果那點齷蹉心思,想讓我趁機釣魚麼?」

    「我傻啊?我彪啊?我他媽的腦子讓驢踢了?」

    司徒真沒那麼想過。自己再怎麼不堪,也不會利用林遙去套線索,這就不是爺們能幹的事!不過,說到當時丟下林遙這事,司徒終究還是有些愧疚的。那時候,他腦子裡只想著,不能讓司徒彥跟韓棟單獨在一起。果不然,在他馬上要逼出韓棟那點事的當口兒,司徒彥制止了他。要沒經歷過這一段,司徒還真不會放開手讓司徒彥使勁折騰。他就是想看看,司徒彥圖的究竟是什麼。

    最後,司徒拍拍林遙的屁股,說:「去吧,那小子敢動手動腳你就殺了他。」

    真見到馮果,林遙的確很想結果了這人。因為馮果直接把一大束至少有一百朵玫瑰花送到他的眼前,多麼充分的殺人理由。

    林遙耐著心裡的厭惡感,對玫瑰花束視而不見。馮果只是笑著將花束放在旁邊的椅子上,並未勉強林遙。

    馮果精心打扮過一番來赴的約,一身昂貴而又不俗的著裝讓他看上去年輕了很多,完全不像一個三十八歲的男人。他的舉止很禮貌很紳士,唯獨那雙眼睛讓林遙渾身不自在。那種審視、評估、甚至滿意後的笑意,讓林遙覺得自己是一件物品,而不是一個人。

    不管多彆扭,來都來了,乾脆就硬著頭皮跟他周旋一番吧。

    飯店是林遙定的,距離馮果家的別墅非常遠。本來不喜歡吃西餐的林遙,一口氣點了不少東西,看得出,他是個吃的行家。馮果點了紅酒,那價格比一桌子菜貴上好幾倍。林遙以工作為由拒絕了他的美酒,馮果也不在意,自斟自飲起來。

    「你的身體現在怎麼樣?」林遙找到話題打開局面,「肝炎還是什麼?」

    「我是慢性肝損傷。剛患病那幾年過的非常辛苦,整個人都瘦的脫相了。好在我的父母都是從醫的,認識不少這方面的專家。」司徒彥舉起酒杯朝著林遙示意,「我在三年前就恢復了,現在可以少喝些酒。」

    估計搭進去不少錢吧?這要是換個普通人家,估計就沒得治了。看馮果這樣,他們家絕對不是一般的從醫世家。

    「馮先生,能跟我說說當年的事麼?」

    馮果放下紅酒杯,微微而笑,顧盼風流,「林遙,叫我edee。」

    伊你大爺!林遙在心裡痛罵他的時候,臉上的神情絲毫未變,完全當做沒聽見馮果的話。然而,對方不再開口,似乎是:你不叫我暱稱,我就不跟你說話。

    果然還是應該殺了麼?

    「那個,我還是比較喜歡中文名字。」林遙乾脆地拒絕。

    馮果迎難而上,「那就叫我馮果,馮先生這個稱呼太難聽了。」

    「那麼馮果,你現在能說當年的事了麼?」

    馮果煞有介事地聳聳肩,「其實沒什麼好說的。那場火災究竟是不是我們六個人引起的我也不知道。我們發現著火的時候,大火已經燒到了走廊裡。我們當時都還年輕,嚇壞了,看到一個沒有著火的房間都跑進去。我們剛進去,房門就自動上鎖。那個房間沒有窗戶,我們自然沒辦法跳出去,房門上鎖,我們又打不開,等於被困在了裡面。之後的事,很無趣的,煙進來了,越來越濃,我們陸續昏迷。醒過來之後,就在醫院裡。」

    最後,林遙幫他總結了這一段囉嗦的內容:我什麼都不知道!

    「馮果,據你所知,王錚和要姚志跟那件事有什麼關係?」

    這一次,馮果倒是說的很爽快,「如果說關係,我只知道姚志的。其實,姚志本來也在去參觀學習的名單裡。但是那天他臨時有事,就把名額讓給了我。啊,林遙,你別誤會。我並不恨他,我們遇到火災並且生病的事跟姚志沒關係。那只是不幸的意外。雖然我也想過,如果姚志沒把名額給我,我也不會變成這樣。」

    但是你看,那時候我只是因為病情亂發脾氣。冷靜下來之後,我真沒有任何理由怨恨姚志。

    或許是因為馮果這番話說的很真誠,林遙聽過後許久未再開口。吃了幾口菜,莫名覺得燥熱,林遙解開了襯衫的扣子,露出漂亮的脖子和精緻的鎖骨。對面那位的眼神倏然一亮,「林遙,你也買了damiani的項鏈!」

    啥玩意?林遙發覺馮果的視線落在自己的脖子上,才意識到他看的是司徒送給自己的禮物。林遙下意識地把項鏈掏出來,就聽馮果說:「我也買了一個,最後一個。」

    林遙說我這個是別人送的,不值錢,估計也就一千多元。馮果噗地一聲笑了,指了指林遙脖子上的項鏈,「名家設計,限量發行,免稅價格二十八萬。」

    「你說這麼個破項鏈多少錢?」林遙詫異地瞪圓了眼睛。

    「我是在國外買的沒有稅,二十八萬。你這個要是在國內買的,就會有稅吧,少說也得三十多萬。」

    你他媽的敗家爺們!居然花這麼多錢買個破項鏈。尼瑪,等回去跟你算賬!

    正在跟司徒彥、葛東明分析側寫結果的司徒,無端端地打了個冷顫。摸了摸塞在耳朵裡的小型接收器,心膽俱寒。

    脖子上掛了一個二十多萬的玩意兒也沒讓林遙覺得怎樣,可他一抬頭,就見馮果笑的特別欠抽!

    只見,馮果故作神秘地靠近了些,說:「我覺得,這個價位並不高。你值得更好的。」說著,馮果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特別精美的小盒子。打開。

    啊,世界名表。他在司徒他媽媽那邊看過一塊兒,據說價格貴的喪盡天良。

    「我不能要。」林遙馬上拒絕,「不管貴不貴,不管什麼禮物,我都不能要。你要是再這樣,那我們的談話只能到此為止。」

    「我就知道你會拒絕我。」馮果爽快地說,「我還知道想要追求你很難。我已經做好了長期的打算。」

    無奈,林遙默默地舉起右手,秀婚戒!

    「我結婚了。」

    「在國內,你們的婚姻沒有法律效應。」

    「我們感情很深。」

    「那是你沒有遇到更好的。」

    林遙真特麼的想抽死這貨!可他此來的目的不但是要打聽王錚與姚志的問題,還要想辦法拖住馮果。所以,不能發火,不能走人,更不能讓馮果看出什麼問題來。

    林遙不是個會說話的主兒,碰上對他有企圖的人,不是幾句話噎死你,就是一拳打昏你。所以,面對馮果,他束手束腳,真不知道怎麼應對才好。實在沒轍,乾脆胡說!

    「你哪比他好?你有他帥麼?你有他年輕麼?你有他……」剛先說,你有他活兒好麼。忽然意識到,麻痺這種事不能說。

    對馮果來說,林遙的這番話似乎並不是問題所在。他沒有退意,反而越挫越勇。說道:「人和人是不同的,每個人都有獨一無二的好。他的好是好,我的好也是好,只看哪個好更適合你。我想追求你,自然要使出渾身解數。」

    該怎麼說呢?恍然間,林遙想起很多很多。跟司徒相識以來,哦不,具體說應該是結婚以來。不是沒遇到過對自己傾心的人,那些人在剛剛表露心跡的時候都抱著「我一定能成功」的心態。雖然司徒會抱怨幾句,會更緊張自己,但從來沒有干預過自己的決定。不管自己對那些人婉轉的拒絕,還是冷眼冷拳相對,司徒總是開心一笑,說:「寶貝兒你放開了折騰,出了事老公給你兜著。」

    那些人好麼?想來是有好的,但,他們的好不是自己的好。自己的好只有司徒。或許馮果說的對吧,每個人都不同,大家都有各自的好,只看哪種好適合你。他找到了司徒,認了這個人,認了這個人的好,既然認了就是一輩子。

    世界上,比司徒好的肯定有很多。但是,別人再好,也好不過自己的司徒。那是無法相提並論的存在。就像胸膛裡跳動的心臟,就算它得了病,沒了活力,別人的心臟也無法取代它。

    司徒就是他林遙獨一無二的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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