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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省委大院第四章 (26) 文 / 納川

    省委大院第四章(26)

    於艷麗和於艷梅姐妹倆,聽王一鳴這樣說,也表示同意。()《》於艷麗說:「這樣也好,不麻煩了,先住著吧,說不定過了幾年,還會搬家,沒必要大折騰的。刷牆和油漆,你只要找後勤處說說就行了,他們有人,也有東西,不用你花什麼錢,那些都是他們分內的事情。」

    於是王一鳴找到後勤處的馬處長,再次送上兩盒三五煙,請求馬處長,安排一下工人,看能不能把牆和窗戶幫助刷一下。

    馬處長收下香煙,說:「沒問題,我馬上安排人。」

    幾天以後,房子就收拾好了,王一鳴下班後,沒事情就去打掃打掃。眼看離元旦還只有半個月,房子裡還空蕩蕩的,眼下的事情,就是買兩張床,一張王一鳴和於艷梅住,一張等孩子出生了,保姆住。其他的廚房用品,廚具、灶具的,雜七雜八,全部買齊,並不少花錢。客廳裡還要買一套沙發、茶几,來了客人,有個坐的地方。算來算去,就是買這些必要的東西,也需要一千多元錢。

    王一鳴算了算,自己積攢的還有兩百多元錢,因為這兩年,自己買了自行車和手錶,花了兩百多。於艷梅那裡,也只有兩百多元錢,兩個人加在一起,仍然不夠。

    三女兒要結婚了,房子也有了,於開山知道王一鳴沒有什麼錢,就安排自己的老婆叢秀英,到女婿新分的房子裡看一看,看都缺點什麼,家裡有的,就拿給他們。家裡沒有的,就給些錢,讓他們自己買。一定得大面上過得去,不然別人會說我嫁女兒太寒酸。

    叢媽媽看後,對房子沒有說什麼,只是說:「就先這樣吧,先安頓下來,以後再想辦法。」又對著女兒和女婿說,「我這四個孩子,二女兒在美國留學,小兒子在北京讀書,結婚的事情,暫且不提。家裡這兩個,艷麗結婚的時候,那時候家庭的條件比不了現在,我給的錢少,只給了她500塊錢。你們結婚了,你爸爸和我商量商量,說你們兩個都參加工作不久,還沒有什麼錢,小王又家在農村,我們想了,先給你們1000塊錢,買一些必要的傢俱,先過著吧,等條件好了,再逐漸配齊。我和你父親結婚時,國家還是非常困難的時期,正趕上大的自然災害,我們啥也沒有買,只是把兩個人的被褥攏在一起,用木板拼了一張床,下面還墊了磚頭,也過來了。你們現在的條件比我們那時候,簡直是好多了,以後慢慢來,什麼都會有的。」說著掏出1000塊錢,遞到王一鳴的手上。

    王一鳴不好意思,推辭了一下說:「讓你們二老花錢,使不得的。我們還是自食其力,有多少錢辦多少事情吧!」

    叢媽媽裝出一副生氣的樣子,說:「你這孩子,又見外了,這是我和你爸爸的一點意思,好歹我們還是領導幹部家庭,打發閨女出門子,怎麼著也要像個樣子的,要不然人家會嚼舌頭,說我看不起你這個女婿,不同意閨女嫁給你。拿著,該買什麼就買什麼吧,過日子,必不可少。有了孩子,花錢的地方今後還多著呢!」

    於艷梅向王一鳴使了個眼色,說:「拿著吧,父母的意思,要不然他們會不安心的。再怎麼著,我爸也是大廳長啊!女兒要是住在寒窯裡,他臉上也沒有面子的。」

    王一鳴笑了笑,只好收下來,說:「那就多謝爸媽了,我一定會好好待艷梅,請你們放心,我們的日子會幸福的。」

    叢媽媽笑著說:「你有這個心,就行了。做老人的,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幸福美滿,我們這個三閨女,從小就沒有離開過我,我們家的閨女,不說是大家閨秀,也算是知書達理、相貌出眾吧,各方面的條件都不差,我們之所以肯把閨女嫁給你,就是看中你有文化,懂禮貌,也能吃苦,是個好孩子。閨女跟你,我們放心。希望你們今後要互相體諒,有什麼商量著來,不能任意使性子,把小日子過得紅紅火火,我們也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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