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節目錄 省委大院第四章 (31) 文 / 納川
省委大院第四章(31)
十二點整,婚禮正式開始,酒店裡有專門的主持司儀,進行了各種儀式之後,酒宴就開始了。於艷梅到房間裡脫下婚紗,換了一套衣服,就和王一鳴為大家分別敬酒。大廳裡坐滿了客人,這些人絕大部分,王一鳴都不認識,估計都是財政廳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領導,但來的都是客,王一鳴於艷梅只好一個一個,向大家敬酒。大廳旁邊,還有十幾個包廂,都是為各個領導準備的,這些人有的是於開山多年的同事,有的是多年的朋友,有的曾經是他的部下,現在提拔做了各單位的頭頭,都是在省城裡風光無限的人物,這些人的出席,可以想見,於開山在清江省,是多麼有影響力的一個人。
婚禮加上宴席,前前後後,進行了兩個多小時,客人們才漸漸散去。曹明華又安排汽車,把王一鳴一家和於艷梅姐妹送上汽車,才回來處理善後的事宜。
到了自己家裡,顧不上休息,於艷梅就和王一鳴關上門,從秋玲交過來的皮包裡,一張一張,開始整理今天的封包。兩口子數來數去,發現今天的封包收入,竟然是一筆巨款。總共是14650塊錢的收入,在八十年代中期,這絕對屬於一筆大數目了。
王一鳴在心裡算了算,大廳裡擺了有40桌,加上12個包廂,總共是52桌的客人,按十人一桌算,參加自己婚禮的,竟然有520人左右。每個桌子的酒水、飯菜的成本,最多也就是180元。除去這9360元的開支,本次婚禮,淨賺5290元。這實在是一筆大數目的錢了。
兩個人簡直有點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於是把手中一大把的鈔票,又數來數去了一遍。王一鳴看到有的封包上,還寫有名字、金額。有的一個人,就送了100元,都是一張一張十元的面值。100元在當時,已經是不小的數目了。在省委辦公廳裡,大家添份子,一般關係的,也就是二三十元,只有關係相當好的,才送50元。50元已經是一個人差不多一個月的工資了。
對於那些送100元、50元的人,王一鳴看了看,自己都不認識,和自己根本就沒有任何往來。於艷梅卻基本上都熟悉,說這個是自己的親戚,那個是父親的老部下,都是關係非常好的。王一鳴就跟於艷梅商量,說:「這些人,之所以來參加我們的婚禮,都是看著爸爸的面子,人家才來的。這些錢我們不能要,要全部還給爸爸、媽媽,我們把人家的名字也抄下來,送給他們二老,等人家有兒女結婚的時候,還需要還禮。那個時候,爸爸還要出錢的。雖然爸爸媽媽沒有說什麼,但這個便宜,我們不能賺,該講的話,還是要講明。」
於艷梅聽王一鳴說得有道理,也同意他的意見。第二天到酒店裡找到經理,結算了婚禮的一切花費,經理又給打了折,說曹主任安排過了,一切都按成本價,只收了9000元錢。
王一鳴和於艷梅拿著那剩下的5000多塊錢,就到了家裡,交給了叢媽媽。叢媽媽看自己的女婿和女兒這麼懂事,自己還沒提,就已經做到了,於是接過錢,說:「這些人情,到時候是都要還回去的,我們的錢,不都是為兒女攢的嗎!我和你爸爸工作了一輩子,養了幾個孩子,也沒有攢下什麼積蓄,這些錢,你們就先拿走2000,存起來,等孩子出生了用吧,添一個孩子,花錢的地方今後可多著呢!剩下的3000多,就先放在我們這裡,等到了春節,商業局和百貨大樓的領導到家裡看望你爸,拜年的時候,我向他們提出來,為你們買一台進口的電視機。他們每年都有一定的內部指標,我給你們要一台,比著外面,要節省好幾百塊錢呢。」
王一鳴看這樣的安排也非常合理,就對丈母娘一再地表示感謝,說:「謝謝媽媽了,謝謝媽媽了。」
叢媽媽說:「只要你們過得好,我們比什麼都高興。」
婚禮的第二天,王一鳴和於艷梅就陪著父母和弟弟,在省城裡轉了轉,逛了逛百貨大樓,看了看省城裡的公園。父母在城市裡,想到只有三妮一個閨女在家裡看門,就不放心,也沒有什麼玩的心思了。好歹在家裡又住了一個晚上,第二天一早,就上了火車站,買了車票,由二虎陪著,坐上火車,回了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