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四章 談談 文 / 神盤鬼算
連肥龍的小弟都敢跟自己這麼說話,看來肥龍是迫不及待的想要死了。
等瘋狗砍翻第三個人的時候,隨著一聲槍響,瘋狗發現對面的混子開槍了。
這一槍沒打中瘋狗的腦袋,而是打偏了,打中了瘋狗的右胳膊。
「瘋狗為什麼叫瘋狗,你知道嗎?」金毛鼠事後這麼問過我,沒等我說話,金毛鼠笑道:「因為惹到這條老狗的人幾乎都死了,除了我們這些個當家的,其他的人幾乎全被這條狗給咬死了,撒瘋的狗,誰敢攔?」
等這十二個混子全被砍躺下的時候,瘋狗慢悠悠的拿出了手機,當著我們的面,一臉淡定的給肥龍打了個電話過去問問情況,看看這事該怎麼處理。
「喂?誰?」肥龍的聲音很憨厚。
「瘋狗。」瘋狗擦了擦臉上的血。
肥龍愣了愣,估計是在想這要命的活閻王找自己是什麼事,不敢怠慢的問:「狗哥,找我啥事啊?」
「你的人今天來青花會所了?」瘋狗坐在了沙發上,把砍刀放在了一旁。
「是啊,姓易的小孫子殺了我一個後生,這事兒總不可能善了吧?」肥龍的語氣那叫一個理直氣壯:「我就是想請他過來跟我談談,畢竟」
瘋狗笑了笑打斷了他:「我不管這事,我現在就給你說一件事。」
「什麼事?」肥龍問。
「你的小弟砍了我兩刀,胳膊還被你的小弟崩了一槍,這事怎麼算?」
一聽這話,肥龍頓時就被嚇住了。
瘋狗這煞星被自己小弟砍了?!還被崩了一槍?!這是要讓我死啊?!
「狗狗哥這事肯定有誤會」肥龍結結巴巴的解釋著,他很清楚瘋狗這人有多危險,惹著他輕則喪命重則死全家,當然了,最有可能性的就是自己死無全屍。
瘋狗可是有大氣度的混子,能跟肥龍計較?鐵定不可能!
他當時就客客氣氣的回了一句:「誤會你v媽v逼。」
瘋狗掛斷電話沒有跟肥龍多說,走過來對我笑了笑:「有紗布跟酒精嗎?」
我點了點頭,轉頭叫了一個小弟去把這些東西拿來。
這些普通的醫用品在會所裡都有,畢竟中山路混子多,砍人打架難免。
有了這些玩意兒,一些小傷大多都是自己處理,消個毒弄點紗布一裹上去就成了,哪裡有去醫院那麼麻煩。
「狗哥,你這槍傷」我皺了皺眉沒把話說完,言外之意就是讓他去醫院看看,這東西可不是自己能隨便處理的,感染了麻煩就大了。
瘋狗是死是活跟我沒多大關係,但如果他現在死在這兒,誰保護我?
「小意思。」瘋狗笑道,接著說:「叫人把現場處理了吧,幸虧現在不是營業的高峰期,要不然真得驚了你的場子。」
我覺得瘋狗似乎沒看起來那麼瘋,而是挺明白事理的一個人。
陳空帶著幾個小弟走過去看了幾眼,點點頭:「都沒死,老陳,把他們弄到倉庫去,我一會兒好好料理料理他們。」
聽見這話,在場的除了我跟瘋狗外,其他人都不由自主的打了個冷顫,害怕的低下了頭,一言不發的做著自己的事不敢多說。
陳空的手段我沒有真正的見識過,瘋狗也沒有,也許這就是我們不怕的原因。
瘋狗叫住了陳空,語氣頗有老前輩指點後生的意思:「以後盡量少用槍。」
「為毛?」陳空不以為然,在他看來用槍是最直接有效的殺v人方法,而且槍這玩意兒的威懾力大,比刀好用。
「你見過有誰用槍能站在頂點的?」瘋狗一臉怪笑的說:「用槍的最多算是亡命徒,只有用傢伙硬碰硬打出來的才是名聲,當大哥的用槍去跟人打?真是」
瘋狗的話沒有說完,擺了擺手說:「金毛鼠知道吧?他的名聲可都是以前一刀一槍拼出來的。」
陳空沒說話,拔出了腰間的手槍看了看扔給了我:「以後我用刀。」
「傻v逼,留把槍防身,你總不可能以一敵萬吧?」我沒好氣的把槍扔了回去。
等陳空他們走後,我帶著瘋狗到了一間包房處理他的傷口。
見他一臉淡然的用鑷子拔出了子彈,再用酒精消毒,慢慢用紗布消毒棉給裹到了傷口上,這過程我看著都疼。
「為什麼給陳空說那些?」我有點好奇。
「他有野心,我能看出來。」瘋狗笑著。
等瘋狗包紮完畢,肥龍的電話也就來了。
「狗哥這事兒真是誤會要不小弟請您出來吃個飯給您點消火費」肥龍的聲音已經止不住的顫抖了,他真心覺得自己的命危在旦夕。
瘋狗是個要命的人物,這一點道上的人都知道。
指不定哪天瘋狗閒著沒事就跑到老城區逛逛街,無所事事的找到肥龍兩刀子瞭解他,當然了,也有可能是七八十刀,分屍嘛!
這可不是我在胡說,而是很有可能的事兒、
「來青花會所,半小時。」瘋狗想了想,說道。
肥龍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隨即答應了下來。
他是個聰明人,知道現在的青花會所對於他來說不亞於龍潭虎穴,說不準進來就出不去這個門了。
唯一讓他有膽子來的原因就是瘋狗在這裡。
在肥龍看來,既然瘋狗都叫自己過去談談,難道那兩個後生還敢在瘋狗面前對自己動粗?
「欠你一個。」我認真的說。
「看你順眼而已。」瘋狗笑了笑拿出了一支煙,我沒說話,默默的給他點上了。
肥龍千算萬算估計都算不到是鼠爺給我雇了瘋狗,雖然我不知道這其中瘋狗得到了多少有價值的東西,但我只知道一件事。
瘋狗不會阻止我動肥龍。
否則他絕對不會叫他來青花會所。
如果瘋狗要阻止我動肥龍,那麼叫他過來也只是徒增尷尬而已,畢竟我還有一個身份,他的僱傭人。
總不可能瘋狗自己拿手打老闆的臉吧?
雖然能打,但瘋狗能下得去這手?
這一點瘋狗又怎麼會想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