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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裡呀百花開 第三卷 第三十二章 蕭小花的推理 文 / 溫沉

    第三卷第三十二章蕭小花的推理

    可她要怎麼饒過他們?

    在古代社會,女人是千萬不能淪為女囚,而一旦淪為女囚,輕則在堂上被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則被脫掉褲子遊街示眾,名曰「賣肉」。

    而在大牢裡被牢頭玩弄、奸!淫則更是家常便飯。這兩日那個獄頭不停地對她鞭打,還用手在她的身上四處亂摸。

    好在副頭在那裡,他並不敢胡來。但前幾日,那副頭也坳不過獄頭,蕭小花這才挨了笞杖之刑,五十大板,打得她肝腸寸斷!

    笞杖是中國古代使用得最廣泛的刑罰。一些朝代規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婦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兩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定。

    明代沿襲舊制,規定婦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須脫了褲子受杖。這對婦女來說,不僅是殘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難堪的精神之辱。

    若是換做別人早就一頭撞死了,蕭小花看慣了電視劇裡的一丈紅,倒也無所謂了。

    像明代的這條規定造成一種社會弊病,民間親戚鄰里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風捉影,尋找事端,指控對方家中婦女有姦情,然後賄賂官府,讓官府逮捕婦女受杖。到執行刑罰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選約集親友,一齊來到公堂,名曰「看打」。

    有時縣官還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褲子脫掉示眾,隨即拉到門前大街上,名曰「賣肉」。遇到這樣的情況,有的婦女受不了這樣的羞辱,回去後便自盡而亡。

    蕭小花倒是穿著褲子行刑的,在這裡,倒是沒有脫褲子的一說。倒也讓蕭小花還未起殺光的心,如果敢脫光,他日,她蕭小花一定讓所有人都死光!

    這裡再介紹一種慣例:被告婦女必須光著腳過堂。

    未過堂之前,先在衙前戴著刑具暫押。這時仇家就乘機鬧事,慫恿無賴子弟把這婦女的鞋子脫掉,褲子褪下,有的人順手把鞋子拾去,滿街人隨意傳看。如果這天縣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樣尋鬧一番。

    在過堂之後,還要監押在衙門前示眾一天,無賴子弟又來終日圍觀,撫摸挑逗,嘻笑取逗。婦女羞辱難耐,有的當場碰死。明朝嘉靖年間浙江總督胡宗憲因罪被逮捕後押送進京,他的妻子和女兒在杭州均被拘捕,就受到這樣的侮辱。

    蕭小花乃是現代人,進來的時候鞋子就被拿走了,一直光著腳,好在是夏日,除了蟲蚊,倒也無妨。那些等著看笑話的,倒是落了空。清代裸杖女子還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時期,平陽縣令朱樂在任職期間特製厚枷大棍,常對犯人施用嚴刑,對姦情案件更不放鬆。有一次審問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脫光衣服以杖責,又讓衙役用杖頭捅入妓女的下部!!!

    在官府衙門裡直接對犯人用刑的皂隸們,一般都是心狠手辣的。在衙門的黑牢獄中,苦難最為深重的,恐怕真是女囚了。古代對婦女的貞節非常重視。監獄之中男女混雜,骯髒黑暗,這是人所共知的。

    因此,林掠空並未受太多侮辱。

    歷代法律對婦女收監監禁,都採取非常審慎的態度。漢代法律規定,婦女非本人犯法,而因連坐等原因要被判刑的,一律不得拘捕監禁;需要拘訊的,也只能在她的住所內訊問。

    蕭小花受得其實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再次站在審堂中,觸目燈火輝煌,那些刑具擦得一塵不染,雖血跡斑斑倒也不顯多骯髒不堪。

    台上坐著的終於不是那令人噁心的獄卒頭。看不到他,蕭小花內心的怒火便平息不少,他們,終究也只是替人辦事,自己何苦咄咄逼人?

    掃視四周,她並未看到那伯伯老人家的身影,臉上卻泛起了淡淡的笑容。好,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你就是耀兒的皇妃?」

    太后正襟危坐,坐在高處俯視著她,傲與威嚴並存,奇怪的是並未給人壓力,蕭小花不敢抬頭看太后的容顏,畢竟自己現在扮演的只是個民女。太過聲張,只會加速自己的死亡。蕭小花穿著乾淨的囚衣,臉上的血跡都被清洗乾淨,看起來只是稍微受了些苦而已,她微微欠身,身上被打的地方火辣辣的疼,聲音也有些顫抖——

    「回……回稟太后,正是。」

    「嗯,哀家問你,你可曾殺人?」這聲音倒是很慈祥,太后,那可是皇上的母親,也就是……安陵耀的奶奶?

    蕭小花相信,自己臉上慈祥的笑容絕對和老人家如出一轍,她抬起晶亮的眸子看向台上的太后,不禁心底微微一撼。

    靠!這個太后……也好生的年輕!

    當然不如蕭小花年輕,但徐娘半老風韻猶存的少婦摸樣,絕對比蕭小花顯得威嚴多了!

    「回稟太后,不曾。」蕭小花心地想著,這太后……和安陵耀他爹……是不是有一腿?

    就像是……林掠空和自己?

    「那他們為何抓你。」

    總得走個巡程,不管蕭小花到底殺沒殺人,太后今日保定了她。這是人人都知道的。可是,勝利的笑容並未浮上眼角,蕭小花反而有些淡淡的愁楚。

    能不愁楚麼!這該死的安陵國!居然比他們臨蘭國壞多了。

    其實蕭小花把後宮想得太好了,也是先帝把她保護的太好了。她沒見過後宮的勾心鬥角多了去了!

    「回稟娘娘,是這樣的……」

    蕭小花將自己進了儲秀宮後的遭遇稟上,接著就將自己那日所說的破綻再次說道:「娘娘要明鑒啊,第一,當時民女是站在李副司的旁邊,身形剛好擋住了李副司胸口的匕首——苗三娘又是如何知道李副司已死,第二,民女背對著苗三娘苗三娘又怎麼知道民女的手是放在匕首上的?當時民女的手還未碰到匕首,第三民女走出門的時候,四下看了看並無人在附近,苗三娘忽然跳出來,豈不是很可疑?」

    蕭小花一口氣說了那麼多,有些乏累,歇了一口氣她在太后讚許的眼神中再次說道:「最後一點,若真是匕首所殺,必然有掙扎的痕跡,現場沒有。而證據就是,匕首刺傷定然要濺出血液,可李副司的匕首只是按在胸口,可見,李副司應該很久前就已經離開人世,是被人強行拖在民女房間門口,故意陷害而為之。」

    「太后如若覺得民女信口雌黃,不妨驗屍。」說完,她便站在那裡靜靜等待發落。

    太后眼中讚許之色絲毫不減,看來,耀兒真是找了一個好妃子。但如此聰明的女人……在這個節骨眼兒上?

    她眨了眨眼睛,臉上竟然泛起了鮮有的笑容,「肖頭兒,苗三娘可在。」

    肖頭一抱拳走上前,「回稟太后娘娘,在。」

    「傳吧。」

    太后心中已經有了分曉,只是聽完她的話,她卻是想到了安陵耀,這個小皇子顯然是對蕭小花有很重的感情,不然也不會大半夜就來找她了。

    可是,蕭小花如此聰明,臨危不亂,她有些擔憂?

    再一看蕭小花長得極美,紅顏薄命,尤其是聰明的女子……想到這個,太后的眉頭就緊緊地皺起,臉上的笑容也漸漸淡去,儘管她很佩服眼前這個女人的沉穩淡定,單從她臉上那道紅腫的鞭痕,她都一字不肯抱怨,只是陳述事實。

    這點,真的是一名皇后的必要條件。

    但是!太后的唇抿了抿,目光猶如利刃狠狠剜向蕭小花,一個女子若是同時擁有美貌和智慧,那代表著什麼?

    若非今夜是應了耀兒,她必要除了她!

    再賞析,也徒勞。

    「太……太后娘娘!苗三娘……畏罪自殺,撞牆自盡了。」

    肖頭知道苗三娘的性子,自然不是她能想出這等好方法,那麼必然就是苗掌司了,若是再咬出苗掌司,這事情可就大了。

    做屬下的,有時候需要做的,不僅僅是斌公執法而已。

    「嗯,那哀家就把小皇妃領走了啊?」

    肖頭汗流浹背,單膝跪地,「太后娘娘折煞奴才了……」

    「呵呵,好好做。你是個有前途的人,小皇妃,走吧!」

    蕭小花自肖頭匯報時,心下就有了變數,但這後宮,向來都如此,既然進來了,就要知道遊戲規則。

    邁著小碎步跟上,她實在是跨不開大步。

    只走了幾步,臀部血跡便漾染開來,再也承受不住痛楚,加上重見天日的欣喜與放心,蕭小花身子一軟,倒在了幾名宮女的手忙腳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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