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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異界橫行 第六十一章 奚仲 文 / 大頭雨

    一句話沒說完,卻發現李清風已經低頭軟軟的倒了下去。小獸吃了一驚,抬起左腳在地上一跺,大地微微震動一下,一道黃煙自地下蒸騰而起,轉眼一個小孩現出身來。小胳膊小腿,玉一樣白的臉,一對滾圓溜精的眼眸隱泛金光。

    小孩雖然小,但力氣很大。一隻手伸出輕輕鬆鬆就將李清風提了起來,另一隻小手拍了拍他的臉,熟悉的翻開他的眼皮看了一看,緊張的神情瞬間放鬆:「嚇我一跳,原來是昏了過去。」

    不遠處傳來幾聲又尖又響的刺耳嚎叫,小孩側頭聽了一下,眼睛轉了幾轉,拍手大笑道:「居然是紫水妖的叫聲!來的正是時候。」

    李清風再度醒來的時候,是被嗆醒的。感覺一股又腥又能鹹還著些怪味的液體汩汩由口入喉往下猛灌。奮力睜開眼,看到一個小孩提著一隻比他身子大十幾倍有餘的怪獸,而那怪味液體正是從怪獸脖子上血肉模糊的傷口裡湧出的血。

    大驚失色的李清風也不知從那來的力氣,猛的推開嘴邊那個獸屍,一蹦老遠:「你是誰家的熊孩子,給我吃的這什麼鬼玩意?」

    看著倒在地上那只仰躺在地上的獸屍,紫色的皮膚,綠色的頭髮,奇異的五官,最恐懼的那獸屍上半身還長著碩大的乳房,要不是看到下半身是蛇身,李清風還以為自已剛喝的人血,饒是這樣也足夠讓他瞬間崩潰,一時間只覺得胃裡翻江倒海。

    看著蹲在一邊吐黃水吐到天昏地暗的李清風,一直沒吭聲的小孩哼了一聲,邁動腳步挪了過去,伸手將怪獸屍體提了起來:「嘖嘖,真是浪費,這紫水妖看著是難看一些,可它的血對於傷口復原最好了,嗯,它的肉也很好吃的。」

    吐到渾身無力的李清風這才意識到這個小孩的存在,抬起頭看著他,見他半蹲著在對面看著自已,當看到他又黑又大的眼,還有那雙隱帶金芒的眸子時,心中忽然生出一奇異之極的熟悉感,好像在那裡見過。突然靈機一動,眼前閃亮,「……你是小獸?你化形了!」

    居然被他認了出來,小孩吃驚的望著他,怒力的瞪大了眼,有些得意也有些氣惱,突然伸出腳踢了他一下,怒道:「是啦,我是化形了不錯。可是我不是小獸,你給我聽好了,我是麒麟,不是獸!」

    別看他小胳膊小腿,頭大眼大肚子圓,兩個手背八個坑,可踢的這一腳的力量真的不小,李清風一聲哎喲,「我那有說錯,麒麟就不是獸了麼?」

    麒麟確實是獸,無法反駁的小孩在啞口無言之後惱羞成怒,瞪大的眼睛全是委屈。

    在這種眼神下,李清風很快就覺得自已錯了,而且是錯的離譜。此時他出感覺到自已體內有一股暖洋洋的氣息不停周遊湧動,最大的效果就是原來動都不敢動一下的身上疼痛正在漸漸消失,由此看來小獸說的沒有錯,紫水妖的血確實有療傷奇效。

    李清風決定拿出十二分的誠意,來感謝和安慰下已經炸毛的小東西:「好了,是我不對,你現在化形了肯定不能再叫小獸了,用不用我給你起個名字?」

    「你有這麼好心麼?」小孩警惕的瞪了他一眼,可是臉上的渴望已經是遮不住,小小的身子卻已經湊了上來:「你說啊,起個什麼樣的名字?」

    在起了無數個小龍、小白、小黑、小麟之類的名字之後,不用說效果如何,單看小孩玉一樣白的臉越來越青,就知道他對於這些大路貨的名字已是極度不滿。

    李清風抬起頭認真的思索了一會,開口道:「有啦,就叫奚仲。」不管小獸說話,李清風再度開口:「《山海補貽》篇十二神獸篇有載:上古神獸,身無常形,流於崑崙,有十二神獸護守,裡頭第一個神將的名字就叫奚仲。」

    「奚仲,奚仲?」小孩臉上閃過一陣迷茫,嘴裡低低念了幾聲,看起來頗為喜歡。

    這一關總算過了,李清風擦了把虛汗,感歎孩子這種生物真是不好哄。

    「小仲,這裡是什麼地方?」

    奚仲很鬱悶,不明白這個人為什麼只要說話,非要給自已加一個小字,不過聽起來好像也沒有那麼不順耳。

    「我也不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不過我剛四下轉了下,這裡好像四處都是叢林異獸。呶,這個名叫紫水妖,你別看他長得像你們人類,可是實際上它就是生長水邊的一條蛇。十年為青,百年為紫,千年為白,看它這膚色還有這體形,再過幾百年就能由紫轉白,到時再想抓它可就不怎麼容易了。」說這些話的時候,奚仲滿滿一臉熱烈遺憾的表情,看得出來他喜歡這裡。

    「你怎麼會知道這麼詳細?」看著如數家珍的奚仲,李清風忍不住好奇。

    「傳承,你懂麼?」奚仲得意的指了指腦袋。

    看著站在紫水妖屍體邊,一臉嫌棄的李清風,奚仲一臉奇怪:「你幹麼不喝它的血?紫水妖雖然長的不好看,可是它的血對你的傷勢大有好處。」

    「我寧可死,也不喝這個傢伙的血。」明知道他說的有道理,李清風可以清楚的感覺到體內確實好了很多,奈何已經有了心理障礙的李清風,看不都想再那個紫水妖一眼,更別說喝血,想想都要吐。

    「真麻煩,你事怎麼這麼多。」奚仲側著頭盯了他一眼,邁著小腿來到紫水妖旁邊,對著它的頭抬起小腳輕輕一跺,咯嚓一聲如同踩爛一隻蘋果,從一灘血肉中翻撿出一枚黃豆大小的內丹,伸手遞給李清風:「你既然不願喝他的血,那就吃他的內丹吧。」說著舔了下嘴唇:「這本來是留給我吃的,你可別不知好歹再吐了啊。」

    看著手中黃豆大小的不透明物體,比起喝那個怪物血相比確實是好上太多。李清風聰明的選擇了後者,因為不管怎麼樣,他總是要活著,而活著才有希望。

    在他服下紫水妖丹的二個時辰後,李清風從入定中醒來,睜開的眼中閃過一絲興奮的神色!在這短短的兩個時辰之內,原本碎裂的丹田在服下內丹後,居然有了一絲絲輕微的癒合跡象,這個發現對於李清風來說簡直是喜從天降。

    不遠處奚仲瞪著眼好奇的打量著他,在他不遠的地方,那具紫水妖的屍體已經沒了一大半,李清風驚訝的望著,不敢置信的道:「那些……都讓你吃了?」

    看到他一臉大驚小怪,奚仲鄙視的望了他一眼,「紫水妖在妖獸裡實力雖然不怎麼樣,但是肉質鮮美無比,你要不要嘗嘗看?」

    一陣乾嘔後,李清風堅決的扭過頭,堅定的搖頭。

    一個時辰後,兩個時辰後……一陣嘰哩咕嚕的奇怪的聲音過後,李清風終於開了口:「小仲,你會生火麼?」

    片刻後,一堆柴堆上燃起明亮的火光,再過一會,香氣撲鼻的肉香隨風四散。

    奚仲已經挪著屁股湊了上來,流著口水道:「這肉,什麼時候熟啊?」

    一邊轉中手中樹枝,一邊笑道:「馬上就好,你說的對,這傢伙看著丑,烤出來可真香。」

    奚仲笑嘻嘻道:「是啊,只有紫水妖的肉才好吃。若是吃了青水妖,就會被毒死的。」

    居然還有這分別,看來這肉也不是胡亂吃的,李清風嚇了一跳,忽然想起一件事,放下手中樹枝,轉頭盯著奚仲:「想吃烤肉麼?」

    見對方警覺的著著自已,至於是不是想吃,答案早就寫在臉上了。李清風一笑,神色忽然變得嚴肅起來:「想吃,就先問答我一個問題。」

    「你從那來,為什麼一直跟著我?」

    這個事在奚仲還是小獸形態的時候,就已經在他心中不止一次想過。之前苦於無法和他交流溝通,但小獸幾次三番表現出的異能他是看在眼裡的,自已也是幾次仗著他的幫忙才度過難關,如今更是與他一塊出現在此這個怪異之地,自已一沒本事二無能力,當真是何德何能,配讓靈獸之王麒麟相伴?李清風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

    對於李清風的疑問,奚仲似乎早有準備,一把奪過李清風手中香氣四溢的肉,絲毫不怕燙的吃了兩口,放下手中肉,眼神裡透出與模樣截然不相趁的淡漠郁色。

    「李清風……」話沒說完,頭上已經挨了一記。

    奚仲怒叫:「幹麼要打我?」

    「你比雨墨還小,他都管我叫大哥,你就敢直接叫我的名字?」

    「他才多大,敢和我比?你別看我長的小,可是我年紀可比你們大的多大的多……」話沒有說完,肉已被劈手奪了過去,奚仲急眼道:「你幹麼,我說的可都是實話。」

    李清風板著臉:「先別說那些有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儘管對於李清風惡劣的態度極為不滿,奚仲思來想去還是決定看在肉的份上原諒他,美味烤肉的誘惑已經徹底將他征服。

    「從我有記憶起,我就在天都山一處洞穴中沉睡。一直到那次天地震動,我才從夢中醒來,出洞後就看到天降五色靈氣,又見所有的靈獸都瘋了一樣往一個地方跑,我就跟著它們一齊去了那裡……」

    這些事李清風已經從雨墨那裡知道的很清楚,忍不住插嘴道:「那個五色靈氣柱是怎麼回事?」

    奚仲搖了搖頭:「我怎麼會知道,到了歸藏宮,跟著雨墨見到了你,不知為什麼,第一眼看到你,就有一種熟悉的感覺……嗯,就是那種覺得說不出的投緣喜歡。從那個時候起,我就決定跟著你啦。」

    其實奚仲有一點還沒有說,他看到李清風的第一眼,那感覺就像是看到自已的親人。他不知道這種感覺從何而來,但是那種奇妙感覺確讓他不服從自已的本心,心甘情願的放棄自由跟在他的身邊。

    李清風有些震驚的望著他的小臉,「我是凡人,你是神獸,咱們肯定上沒有什麼聯繫……你對我有感覺,是不是搞錯了啊?」

    奚仲的小臉上依舊一副稚童模樣,可是神情卻完全一副歷經世事的滄桑成熟,堅定的搖了搖頭:「我的感覺不會錯,我一直想,那天能夠醒來,也許就是因為你的緣故。」

    「本來我還需要五百年才能夠化形,這個得感謝和你打架的那個傢伙,若不是連吞了他四道焚神黑焰,可惜他的焚神黑焰根本不夠火候,如果再多點再強一點,我就不會是這個小孩樣子啦。」言語之中全是不盡遺憾,這時若是楚復生在此,必定會氣得吐血三升而亡。

    看著他大口吃肉的小小身子,李清風心裡莫名感動,心底油然生出一種溫柔的感覺,情不自禁的伸出手象摸雨墨一樣的摸了下他的頭……感受到他頭頂兩個小小突起的時候,不知怎麼的就想起一件事:「小仲,書上說麒麟不是只有一隻角的麼,你怎麼會有兩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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