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禁島 第四十三章 詛咒的停止和繼續 文 / 三兩二錢
林小凡和陳曉宇這兩個曾經我最擔心的看過稿子的人,在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都沒有出事兒,網上沸沸揚揚的詛咒傳言隨著書的發行,讀者沒有死過一例,加上彌勒的算是短暫的銷聲匿跡了。
可是李三雪卻在最近一段時間經常找我,這個女人提醒我的是,事情是表面上結束了,但是在我們真正的瞭解情況人的心裡其實都知道,還遠遠的沒有結束。
那個穿著白色壽衣的女人到底是何方神聖為什麼殺人,小7和曉曉的失蹤又是怎麼一回事兒,這些東西其實還遠沒有到解決完畢的時候,甚至來說,起碼現在一個都還沒有解決,只是這些東西,注定不能博人眼球。但是我不能忘了,忘記去追求整個真相。
三雪這麼提醒,是因為我最近很忙,對,就是很忙,這本書帶給我巨大的聲望和名利,讓我每天都在出席很多以前可望而不可即的活動,飽暖思淫慾,她還害怕現在的成功讓我忘掉所有的東西,我已經什麼都得到了,真相對我來說,不是那麼重要了,不是嗎?
對此,我只能表示我還在努力的找到小7,還在努力的找劉大狗的下落,我也害怕接下來還會出現什麼變故,在彌勒死後。——對,彌勒死了,安樂死。
機關算計太聰明,最終誤了自己性命,這句話算是彌勒的真實寫照。
人都會有天真的時候,正比如我那時候會選擇相信有所謂的龍組存在一樣,彌勒過分的相信了自己的地位和輿論對party的影響力,他以為他招供是幫了那些人去糾正錯誤的輿論導向,他是一個功臣,會在之後釋放,有一個合法的身份,卻沒想到,他招供了,摁了手印,然後以謀殺罪,數條人命被處死。
在民眾以為這是詛咒的時候,需要他來糾正一個真相。
當民眾以為這個所謂的詛咒是一個無良商人的欺騙,並且是以幾條人命為代價的時候,網上一片聲討要彌勒必須死,還好現在沒有誅九族的罪名,不然彌勒甚至有可能被滿門抄斬。
因為輿論聲名鵲起,即將名利雙收,卻因輿論而死,這是一把雙刃劍,自以為聰明的玩弄所有人,注定不會有好結果。
偏偏的,我活著,從一開始就沒想過從這件事兒得到什麼的,現在卻得到了一切,因為彌勒的在入獄前的交代,在他死後,這本書的所有所得全部歸我所有。
有心插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我成了這件沸沸揚揚的輿論事件中的最大受益人。
沒有人死,我什麼都有了,關於真相看不到一點曙光,我自己幾乎真的已經放棄,人最怕的,是毫無結果的努力,就這樣過了兩個月,就在這件事兒即將銷聲匿跡的時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有人在我的電子郵箱裡發了一個電子郵件,附上了照片。
趙三兩先生:
你好,非常冒昧的在這個時候給你寫了這封信,但是有一件事兒,不得不跟你說一下,我已經找了我的團隊,找了一定份量的人,我知道,你肯定知道我這張照片的含義,也知道我手裡的東西公佈出去的話,會給您本人帶來多大的毀滅性的災難。如果可以的話,請在三天後來上海,我的人會接到你。
這是信的內容,在信的附件中,是一張照片。
這是一份兒手稿的照片,雖然已經處理過了,可是我還是看的出來,這個手稿的內容,就是讓我名聲大嘈的鬼宅,這個小7給我的手稿。
只是這個手稿的內容,已經不是小7的那個稿子了,而是別人的筆跡。
——我拿著小7的手稿名利雙收,這是陰差陽錯的剽竊,這不是我的本意,並且我準備在小7找到的時候給她她應得的錢,對於作家來說,名聲比錢要重要的多的多。
——可是現在卻出現了另外一份兒手稿,而不是小7的筆跡,這他娘的說明了什麼?小7也是剽竊別人的東西?
現在最原著的作者找了過來?!
我在看到這封郵件的時候冷汗出了全身,小7的事兒,我認為好說,別說我認為她可能已經死了永遠回不來,就算回來,我相信我們的交情加上錢,她會理解我的所作所為,可是這個原著的作者如果站出來說我剽竊,那本前一段時間的超級暢銷書竟然是抄襲,那麼我會在一夜之間丟掉我現在所擁有的,甚至丟掉我之前奮鬥了幾年來的微薄名聲。
當然,這可能是一個惡作劇,別人買了一本書,然後抄襲了一個手稿過來詐騙,但是因為心虛,我必須走一趟。
為了名利,也為了真相。
小7就算是抄襲了他的手稿,這同樣也說明了小7的失蹤跟他有關係。
我必須去。
——這一次,我沒辦法聯繫所有的人,林小凡現在可能對我有十分大的意見,他知道所有的事兒,包括我拿小7的手稿得到不屬於我的一切這件事兒,按照他的理解,他想要我站出來說出所有的真相,這我沒有,不可能有,名利沒有的時候就算了,得到了之後,沒有人想要它再失去。
我下了飛機,在機場外舉了一個牌子,上面寫了一個字:「趙。」
那個人既然決定了找我,來威脅一個「有名望」的人,現在應該做了萬全的準備,果不其然的是,我在舉了這個牌子十分鐘以後就有一個人在遠處對我招了招手,我跟著他上了車,一路上無話,雖然堵車的時候會很沉悶,可是我還是沒有跟這個人說一句話,直到我被帶到了酒店的房間,見到了房間裡的幾個人。
「趙三兩先生,歡迎你來上海,我相信這會是一個難忘的旅行。」其中一個年輕人說道,這個年輕人穿的很潮,笑起來非常的邪魅。
「郵件是你發的吧,我來就是為了看看你有多麼的幼稚,拿著我的文,說我剽竊你?」我這個時候必須沉下氣來,並且拿出強者的氣勢,在他們的主場,如果我弱下來,就會步步皆輸。
「那是不是你的文,你最清楚,我喜歡趙先生的直爽,那麼我也開門見山了,你用別人的手稿發了這麼大一筆橫財,可是小兄弟我卻還在溫飽線上掙扎,你是不是應該分我一點錢?」他看著我道。
「可笑。」我道。
「你會笑不出來的。」那個年輕人說道。
「我的手稿原件,已經找人證明了,筆跡的時間絕對在你的書出版之前,我想,這個原稿,會是你剽竊我的證據。」他道。
「還是可笑,在我的出版之前就說明我抄襲你了?那麼我可以說我這個手稿是在無數年前寫的,但是今年才決定出版,你認為法院會相信你還是相信我?」我笑道。
——雖然我心裡已經翻起了驚濤駭浪,但是我還是要保持冷靜。我還以為他知道了我是用小7的文稿署了我自己的名,現在看來明顯不是。那除了這一點之外,我還真的沒有什麼可怕的。
因為到現在我都不會相信,小7會抄襲別人的東西給我,她是一個驕傲的女孩兒,不會做這樣兒的事兒,而且如果沒有之後的事兒的話,這本書其實絕對不會有現在的成績。
「趙先生,找你來的時候,我就知道你會這麼說,既然敢讓你來,我就有十足的把握,不是麼?都是成年人了,我也不會跟你開無聊的玩笑,給你看這個東西,你就會明白了。」年輕人從包裡掏出一個東西遞給了我。
這是一份政府機關出的報告,關於手稿筆跡年限的鑒定。
30-35年之間。
「現在你明白了吧,我手裡的這個跟你的出版物一字不差的手稿,被可信任的機關確認公證,是三十到三十五年前的稿子,那時候你還沒有出生呢,這可以證明,你是剽竊無疑了吧?你說對不對,趙三兩先生。」年輕人保持著那令人討厭的笑容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