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喪屍屠城 第十二章 城市執法 文 / 古明月夜
聽到這話,曾少傑騰地一下站了起來,這一刻他就像被人用涼水潑了一頭似的,剛才喝的那一點酒意頓時煙消雲散。
李父沒有說話,他的臉龐,他的衣著打扮依舊斯斯文文,他慢條斯理地朝著廚房走去,很快,他就拖來了一個大麻袋。
那大麻袋看著很沉重,拖過的地面上留下一道長長的血印,不用猜,曾少傑就知道裡面裝的是什麼了。
曾少傑的手在顫抖,這一刻他呆住了,竟然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即使面對幾十幾百的鬼魂圍追堵截,曾少傑也從沒有過這種感覺。
是的,他怕了,這寂靜的空氣中瀰漫著一股說不出的寒氣。
自從那個麻袋出現後,曾少傑就在想著一個問題。
如果裡面裝的是雨桐該怎麼辦?
這明明是她的父母啊,怎麼會……
一開始還好好的,雖然氣氛有點低落,但明顯都很正常。可是怎麼會吃著吃著飯就……就變成了這個樣子?!
太怪了!
這種怪異超處於直面鬼怪的那種恐怖……
就在這時,李家的大門彭的一下子打開了。
曾少傑連忙回頭看去,儘管他做好了所有準備,但他萬萬沒有想到,開門的竟然是……
雨桐!
李雨桐!
曾少傑錯愕之間急忙像李雨桐走去,李雨桐也一把拉住曾少傑的手,掉頭就跑。整個過程她沒有說一句話,更沒有跟父母打一個招呼。
那扇門關住了房子裡的詭異氣息,把那可怕的空間與現實的美好徹底隔開,這時李雨桐已經把曾少傑拉到了樓下,一片花叢之間。
曾少傑滿腹疑問,還沒等他發問,李雨桐卻先怒氣沖沖道:「你怎麼回事,不是跟你說了嗎,我們已經分手了,再也不見面了,你怎麼跑我家來了?」
曾少傑沒回答的問題,而是問道:「你到底是人是鬼?」
李雨桐一愣,小臉不知道為什麼紅了起來。
「你這是什麼意思啊,你不會是來我家就要問我這個問題吧?」李雨桐做出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接著說,「別是跟我分手後你自己犯了什麼病,不過先告訴你啊,不管你得了什麼病,都與我無關!」
李雨桐極力做出衣服冷酷無情的樣子,但此時知道真相的曾少傑沒等她再說什麼,厲聲說到。
「雨桐,別騙自己了,你的事我都知道了,你這樣自己騙自己,傷害的不只是我,也有你自己,你這又是何苦呢?」
「你……你知道了什麼?」
曾少傑將小旅館中照片的來歷前前後後說了一遍,很快說完後才發現,李雨桐早已經淚眼婆娑,她不顧一切地撲進曾少傑的懷裡,緊緊地相擁著,就好像要將這段時間分離的苦這一刻全都擁抱回來。
其實這種逞強的絕情李雨桐也要忍受不住了,每一次傷害過曾少傑之後,他就要回去痛哭一場,她已經忘記了這段時間哭過多少次,但清醒之後又不得不再次對最愛的人做出傷害。
或許這就是愛吧。
相愛,可以為對方付出一切,哪怕是再多的冤屈,再多的痛苦,自己都能忍受。
就這樣,兩人站在那一片花海旁,完全不顧行人來來去去的目光,就那樣傻傻地站著,直到曾少傑的手機響起。
是曾少傑母親打來的,喊曾少傑回家穿秋褲……
這一趟,是李雨桐陪著曾少傑一起回去的。
路上,李雨桐把她父母的情況大致說了一遍。
沒錯,李雨桐的父母在精神上確實出了問題,這一切都源於三年前李雨桐的妹妹突然離世。
李雨桐是有妹妹的,但在那一年剛考進大學後就出了意外,死了。在那之後李雨桐的父母竟然在同一天,精神變得不正常起來。
在他們的意識中,已經完全忽略掉了李雨桐的存在,可能是這打擊對他們太大了,他們經常在家裡做一些奇怪的舉動。
其實吃的那餃子,並不是什麼人肉,而麻袋了更不是什麼人,只是一大塊豬肉,那是李雨桐父母專門用來嚇唬人的。
說他們是神經病,又不是,因為在正常的時候兩人根本看不出一點問題來,犯病後又異常可怕,這也是從前李雨桐不敢把曾少傑帶回家的原因。
李雨桐的父母出現這種情況後,長輩們怕李雨桐被他們傷害到,就讓李雨桐搬出去。從那以後李雨桐就很少住在家裡了,她寄居離家不遠的二姨家中,時常回來看看父母,今天正好是回來,趕上了這一幕。
聽完這一切,曾少傑不要意思地撓了撓頭,看來真的是從事的工作接觸到了太多鬼怪,精神都敏感了,遇到事就會不由自主地往鬼怪上想。
不過再次想想,這事還真沒這麼簡單。
李雨桐有這麼個妹妹,為什麼她從來沒有說過?她妹妹當年又是怎麼死在的學校?還有李雨桐妹妹死的時間,和他認識李雨桐的時間相差不久,是巧合還是什麼?那時候也沒見李雨桐心情有多麼不好,還能是她們姐妹之間關係不好?
最重要的是李雨桐父母的病,喪子後的打擊使得患上精神病,這確有可能,但有兩口子一起犯病的嗎?甚至就連發病都一起發,這就更怪了!還有那家中擺著的死豬肉,故意嚇走來訪的人,這肯定不是第一次了,他們的目的是什麼?
別以為精神不正常的人做什麼就沒有目的,相反,精神不正常的人在潛意識中更具有強大的思維,思維緊密,邏輯嚴禁,只是不按常理出牌和正常人格格不入,這種不正常便被人們稱作病。
但,曾少傑覺得,他們一定有所目的。甚至,是一個驚天計劃!
疑問太多,而很明顯,李雨桐也不願意多說這件事。等兩人聊完這些,出租車已經停在了曾少傑家的門前。
司機像是看兩個瘋子一樣,接過錢,逃一樣地離開了這裡。
因為賣早餐方便,曾少傑家是租住在一所學校附近的一座平房裡,房子不大,母子倆夠住了,而且這裡不算城市中心,地方有的是,房子外面一個簡單的小院落,裡面停著曾少傑母親買早點用的三輪車。
而此時,在他家的小院子裡站著幾個男人,這幾個男人穿著隨意,都是寫顏色暗淡的衣服,每個人都叼著煙,手裡也拿著些東西。
那些東西有膠帶,有封條,甚至還有鎖鏈子……
不過拋出這一切不看,就可以得知他們的身份。
因為在曾少傑家的大門外,停著一輛車,車上清晰的幾個大字。
城市執法!
城管執法執到家裡了?曾少傑不由得火冒三丈!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