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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二九章 「禮物」 文 / 鯉魚神

    出乎眾人意料的是,林天楚並沒有做任何準備,直接讓眾人打包準備離開,甚至連一起商議一下作戰計劃的時間都沒有。當林天楚把已經認主的朗基努斯之槍裝進眾人先前的行囊並親自背了起來的時候,眾人終於意識到:林天楚不是在開玩笑,他準備大幹一場了!

    「把滅世之槍放進背包裡?……難道!!!」瑪的眼睛亮了起來。

    有些話不用多,一個眼神就能明白,至少在瑪看來,她已經猜出了自己這個姐夫的計劃:這個計劃是如此巧妙,就算自己這樣的精妙人兒也忍不住想擊掌相慶,所以他才不準備告訴身邊的這些人吧?這倒不是姐夫信任不信任身邊的這些人,這些人即使能夠守護秘密,可是未必不會被人看出些什麼,不要忘記那個神秘的三號的智慧不輸人類。若是三號從這些人閃爍的眼神裡猜出了什麼,林天楚的計劃就有可能前功盡棄,這可不是大家願意看見的事。

    所以,瑪選擇了沉默,好像什麼也沒有看見一樣,乖巧地來到了林天楚身邊,「姐夫,我們帶些什麼走啊?」

    少女笑靨如花,眼睛亮晶晶的,好像可以看穿靈魂一樣,林天楚心裡「咯登」一下,滿臉苦笑:這妮子真是屬狐狸的,什麼事兒也瞞不過她,偏偏還這麼喜歡賣弄,你看出計劃了就看出來了,不在那裡默默配合罷了,還在我身邊晃悠!——你生怕我不知道你聰明啊?這丫頭到底是該有多大的執念,非要彰顯自己的厲害好讓我選她做什麼勞什子引路人?

    想到這裡,林天楚有些哭笑不得地開口了,「麵粉裹上黃油,一人一包帶走,盧卡斯你背上一包爆裂彈,我們原路返回!」

    「嗯!」

    其他人沒有絲毫猶豫地聽命忙活去了,瑪的心裡卻活躍了起來:果然,果然如此啊!

    麵包配黃油,聽起來有吃有喝,帶著的補給很充沛,可是考慮到營養,為什麼不帶著依舊沒有變質的牛奶呢?或者考慮到外面就有一條地下淡水河,為什麼要帶上沉重的黃油呢?一人一大包未必多了一點,畢竟全力趕路這裡離洞口也不過一天的路程,用不了這麼多的食物。

    爆裂彈又叫霰彈,是一種單筒步槍喇叭槍的特製彈種,這種步槍槍口像一朵盛開的喇叭花,和別的步槍直來直去燒火棍似的的形狀區別很大。和這種奇怪的造型一樣出名的,是喇叭槍更加強大的「近距離」殺傷力:因為使用爆裂彈的關係,喇叭槍的射擊準確度十分低下,距離也不遠,但在十米距離內,它絕對是當時戰鬥力第一的大殺器。

    因為喇叭槍不用瞄準。

    準確地說,就是一隻瞎子手拿喇叭槍,只要他扣動了扳機,爆裂彈就可以把他面前的敵人撕成碎片,敵人除了血肉紛飛沒有第二個下場!十米開外爆裂彈的準確性急速下降,所以敵人十分有可能缺胳膊缺腿但不至於死,再遠一些說不定除了臉蛋會被爆裂彈爆炸的彈片刮成麻子就什麼都沒有了。

    這麼一桿近距離的大殺器在礦洞這些封閉的環境裡,應該說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對付火焰蠻牛這樣的怪物最適合不過,可是林天楚卻偏偏只帶了子彈而忘記了喇叭槍,難道真的是因為歲月侵蝕這個基地裡沒有喇叭槍可以用了嗎?未必見得,有格魯爾這樣的武器發燒友在這裡,這個基地未必就不能找出或者重新組裝一桿可以使用的喇叭槍,林天楚連讓格魯爾動手的打算都沒有,其中的意味已經不言而喻了。

    子彈不是為喇叭槍準備的,它和先前的麵包黃油一樣,是林天楚特意為外面的幾個怪物朋友準備的「禮物」。只是讓瑪不明白的是,這些東西要怎麼弄才可以對付得了外面的那些傢伙呢?外面那些變異魔獸,就算在魔法學院裡也不是好對付的角色。

    就拿那只巨大的火焰蠻牛來說,力量已經達到了一階魔獸的巔峰,一身變異的異火讓它的防禦更加的無懈可擊,學院裡的魔法學徒要想對付它,至少要擁有「元素剝奪」和「力量削弱」兩種魔法,把火焰蠻牛的實力壓制下來,再輔以其它的手段才能奏效——而這,至少是一個優等生小隊的水平了!

    雖然不想承認,可是瑪還是不得不認為,就算是學院裡那些天之驕子在學徒實力的時候出現在這裡,也一定拿那只巨大的火焰蠻牛沒有辦法,更別提靠什麼黃油子彈這些凡物來作戰了。就算一個魔法學徒都知道,魔獸就是魔化了的怪物,一般的物理手段很難奏效,他們絕對不會也不敢想林天楚這樣瘋狂的主意。

    真的瘋狂嗎?瑪苦笑著問自己。要是再以前,她一定對提出這個問題的傢伙嗤之以鼻,用子彈對付魔獸?你腦子燒壞了吧?可是現在,她的眼睛卻告訴她,她的腦子已經不夠用了!不知道為什麼,瑪很相信眼前的男子,他既然敢用子彈對付蠻牛怪就一定能夠成功的。

    瑪不知道為什麼林天楚沒有動用朗基努斯之槍。要知道,林天楚已經和朗基努斯之槍的器靈融合成功,就已經成為了這件傳說中的武器的新主人,神器的威力自然就可以在他手上綻放。雖然林天楚不會任何的魔法,朗基努斯之槍的威力會大大縮水,但這並不影響不久之後的戰局,就算把它當做一件普通的武器用,林天楚的戰鬥力和以前也不可以同日而語,不是嗎?

    那他為什麼不用,還鄭重其事的把朗基努斯之槍藏在身後的背包裡呢?瑪左思右想,真是一百個不明白,她感覺,自己引以為傲的智慧在姐夫面前不管用了。自從在拉斯維加斯遇見了這個強大的男人之後,瑪越來越發現自己越沒有用了,或許在不久之後,自己除了本族的那點特殊本領,在他面前連一項拿得出手的都沒有?瑪苦笑著問自己道。

    不過,這就是宿命吧?他的和我的。天命者本來就是百年不遇的天才,被魔法學院發現的天命者更是萬不足一,所以天命者林天楚和魔法學徒瑪的相遇,可以說是命中注定的夙緣。瑪毫不懷疑,林天楚這樣的妖孽進

    進入了魔法學院,會用一副什麼樣的姿態驚掉所有人的眼球,到了那個時候,別說她瑪一個小小的魔法學徒,就算那些在學院裡的學習了數百年的天才,也會被這個傢伙以君臨天下的架勢甩開無數步,直到站到了學院那個無人曾經到達過的巔峰。

    作為一個魔法學徒,瑪表示很期待那一天,但是作為一個部族的小公主,一個有些小小聰明的小女人,瑪很願意在那一天到來之前自己和眼前的男人發生些什麼。弱肉強食,弱者依附強者才能生存,哪裡都是一樣,瑪也希望林天楚強大起來的時候,堅實的身影裡能夠庇護自己的那個小小的部族。

    對於林天楚,這可能就只是一句話的事,但是對於她而言,卻差不多就是整個未來。現在的林天楚和瑪,是姐夫和小姨子,但誰都知道這樣的關係就是嘴巴上好看,根本經不起推敲,即使林天楚再這麼護犢子,也不會因為自己女人的一個校友而怒髮衝冠為紅顏,瑪希望這種關係更進一步:即使不能夠成為女人,也要成為那種貼己的朋友,甚至親密的屬下都比這不尷不尬來得痛快。

    眼前的機會,似乎只有一個,那就是每一個魔法學徒進入學院時的「引路人」,瑪希望自己成為林天楚的引路人,這種亦師亦友的關係最好。當然,這一切,都要在林天楚平安度過這次危機才行,不然一切都沒有了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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