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利涉大川 第二三三章 遊戲開發部與褲兜的出路 文 / 純陽真君
第二三三章遊戲開發部與褲兜的出路
「好了,都別爭了。」林銘宇敲了敲桌子,開口說道。
對於集團內部這些爭論他一向是抱著准許的態度而旁觀的,因為他們爭論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公司。不過這次卻是有一點過火了,所以他就選擇了站出來阻止。
「你們說的都有些道理,魏明和子晨想要集團發展快點,王旭也是為了避免集團陷入危機,你們都是為公司好,不過意見不同,所以有點爭論也無可厚非,這點我也理解;但是我得提醒你們一句,這種爭論的前提得是理智的,萬萬不能將個人情緒帶了進去。」
「你們都是集團的高管,承擔著決策的任務,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後果如何,我想我不說你們也知道。」
林銘宇這一番話說話,王旭三人都不由得打了個冷顫,擔任集團高管這麼長時間以來,他們自然知道一個錯誤的決策會給集團帶來什麼樣的可怕後果。
特別是趙子晨,他剛才就是很明顯的帶入了自己的情緒,如今聽到林銘宇這話,更是情不自禁的新生慚愧。
「好了。」這時林銘宇再次開口道:「傳奇這個遊戲項目我是一定要提上來的。」
這話一出,王旭的表情就是一暗。
林銘宇也注意到了這點,隨即就說道:「王總你先別急,遊戲項目是必須上馬的,因為我知道這個遊戲的實力,上手簡單,可玩性極強,對年輕人的吸引力也是極強的,現在上馬我有把握靠這款遊戲在華夏刮起一片『傳奇風』;而且還可以順帶借這款遊戲的勢頭把『新世紀網城』打造成西南網吧連鎖行業的霸主!。」說道這裡時,林銘宇滿臉的自信。這種自信甚至影響到了旁邊的三個高管,連王旭也不由自主的對這個遊戲多了幾分信心。
「但遊戲公司卻不一定了。」林銘宇繼續說道:「先前聽了你的那一番話,我也仔細想了下,覺得現在直接成立遊戲公司確實是有些太過倉促了,而且我們目前在遊戲方面有一段時間的重頭戲都要放在《傳奇》上面,其他的遊戲開發可能也只是順帶;現在成立遊戲公司難免就有些資源浪費了。
「所以我決定,先成立一個獨立的遊戲開發部,暫時掛靠在網絡公司下面,至於這個部門的負責人嘛,那就先讓許靜····,不,還是先空一段時間吧,我得看看許靜她合不合適做這個。」
林銘宇這話一出,在場的三圍高管,無論是王旭還是魏明都說不出反對的話來了。這不僅是因為林銘宇是他們的老闆,更是因為他這話兼顧了他們兩人的想法。
而林銘宇看到他們的表情,心裡卻是一陣暗笑。
你不是要發展快嗎?可以啊,我也想發展快點!那就將遊戲這個項目上馬吧!
而你不是想要穩妥一點嗎?也可以啊!我也覺得現在的攤子鋪的大了點,那就暫時不成立遊戲公司了,改為一個遊戲開發部門吧!
·····
「好了,既然已經決定要上馬《傳奇》了,那我們就得商量一下到底是怎麼個上馬發?不管是前期的宣傳還是後期的盈利點,我們都得討論一下。」林銘宇再次說道。
本來他是不用說這個的,有著前世記憶的他,已經瞭解了傳奇的盈利在於何處,而前期的宣傳他也有了大致的腹案。
不過他最後還是選擇了說出來,這卻是為了將他的計劃再全面一些,而且萬一眼前這三人能再給出一點新的創意呢?
林銘宇這話一出,王旭三人也迅速從先前的思緒中轉換了過來。
「我們集團不是和s台有合作嗎?」第一個說話的是魏明,他負責的是網吧連鎖這塊,接觸的最多的除了玩家就是遊戲了,所有在場諸人中除了林銘宇外,還真是他最有說話的資格。
「他們台裡還有個叫什麼『游天地』的遊戲類節目,據說收視還很不錯,我們現在完全可以在他們的這個節目裡打個廣告嘛,到時我們集團派個人帶著這款遊戲去他們節目走一趟,既是給我們做了下廣告,也給他們弄來了一期節目,可以說是雙贏啊。嘿嘿。」說到最後,魏明有些猥瑣地笑了笑。
笑了兩聲後,他又補充道:「當然,其他電視台我們也不能放過,廣告也盡量的多打。」
「這樣一來廣告費用的投入恐怕得加大很多啊!」王旭接過了他的話,道:「我看可以適當的減低電視台的廣告投放,把這些份額,加到網絡上去;現在的網民也不算少,只要我們花錢佔據搜狐、雅虎,甚至是我們的世紀等門戶網站的首頁一段時間,應該也能獲得不錯的效果;而且這樣花的錢肯定比在電視台上花的要少很多。」
「況且,我們現在是為遊戲打廣告,針對的都是那些要上網的人群,在電視台投放廣告雖然也能讓他們看到,但卻也難免會造成一些浪費。」
他這話一出,魏明和趙子晨也都不禁點了點頭,這話確實有道理,本來遊戲針對的就是要上網的那部分人,如今又何必迷信電視台的廣告呢。
「這說法是沒錯,可是我們該怎麼在網絡上投放廣告呢?難道真像你說的那樣在各大門戶網站發廣告?這樣會不會太簡單了點?我看還不如以《傳奇》主題曲的名義在網上廣發信息,高額徵集,到時關注的人多了,《傳奇》的名氣也就自然上去了。」趙子晨不貴是搞娛樂的,一開口就是要噱頭要創新。
「我也在想這個問題。」這時林銘宇接過了話茬,道:「不過我的想法是,以《傳奇》的背景素材,拍攝一部短劇,然後再投放到網絡上去,以此來吸引眾多網民的目光。」
「而且,酷兜網那邊的經營狀況不是一直都聽困難的嗎?我想了下,這個主要原因歸根結底其實就是我們獲取視頻的來源太少,而且這樣都還是有一下沒一下,很不穩定。我就想若是有一種便利的投資小的電影模式,那麼大眾會不會自己拍電影呢?」
沒錯,林銘宇現在說的就是微電影,不過此刻大家都還聽都沒聽說過這個,所以他也就沒有引入微電影的概念,只是說是一種便利的、投資小的電影模式。
「若是我們引用這種電影模式,用很省錢的方法來拍出一部好的短劇;比如說dv,繼而再投放在褲兜網和各大門戶網站上,引起大家的關注,那樣豈不是一舉數得?」
林銘宇說到這裡,就停了下來,在那微笑著看著王旭三人的反應。
而接下來的事情也沒讓他失望,他這個超前的電影概念果真是將這三人給鎮住了。他們現在腦袋裡唯一的想法就是:電影真能這樣拍?這樣拍出來的還能叫電影?
三人中還是對這方面最瞭解的趙子晨最先反應了過來。
「林董,這倒是一個好想法,可是用dv拍攝出來的『作品』真的能達到電影的那種效果嗎?」趙子晨說這話時的語氣很是懷疑,甚至在說作品二字的時候還特意加重了語氣。
不過這也不怪他,出聲於娛樂家庭的他,本來就是聽著、看著這些東西長大的。雖然這使得他的見識要高出許多,但也是因為如此,他的思維比常人也要固化很多,比如這個用dv拍電影的事,其他人充其量也就是會覺得不可思議,而他卻是直接認為不可能。
「應該可以吧。」林銘宇有些勉強地回答道。
他對這事也有些拿不準,雖然前世的時候也玩過幾次微電影,但最早的一次也是在10年,你說10年的dv技術是現在的能比的嗎?所以如今被趙子晨反問,他說話時還真沒什麼底氣。
「我們可以先試試嘛,若是行則最好,拍完這個短劇的同時也無疑是為酷兜網找到了一個出路,若是不行我們就再換其他的方法!」
說罷,他還補充道:「而且我們還可以多管齊下嘛,魏明負責電視台方面、王旭負責聯繫各大門戶網站、子晨你負責在網絡上徵集歌曲,同時再在公司幫我找一下這部短劇的演員;至於這部短劇的劇本嘛,我明天給你應該不成問題,最遲也就是後天。」
聽完這番話,王旭、魏明、趙子晨三人不由得對望了一眼,都從對方眼裡看到了不可思議。
特別是王旭,更是一肚子的鬱悶,這還叫做節約開支?考不好這些宣傳搞下來,費用都能成立那個遊戲公司了。
不過此刻他倒也沒有再說起他的,因為他有一種預感,林銘宇此次的計劃應該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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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碼這一章的時候,有個朋友叫我安排主角去教冠希哥用dv拍電影。
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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