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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利涉大川 第二三七章 劇本出爐(續) 文 / 純陽真君

    哇哈哈哈哈···終於解除屏蔽了!這實在是一件值得高興地事,雖然之前莫名其妙地踩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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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阿峰和阿玉在得知阿呆找尋阿花的事後,也是拍著胸脯說要幫忙。

    於是接下來三人就闖進了這片廢墟中的一片石墓,石墓裡生存著很多紅色和黑色的野豬怪物,而且實力也很強;不過在三人的通力合作下,他們還是闖到了石墓的最後一層。但是可惜的是直到他們用計謀殺死了哪只白色的野豬怪,都還是沒有探尋道阿花的消息。

    對此,阿呆終於有些喪失信心了。但在阿峰和阿玉的鼓勵下,他又重拾了信息。

    於是接下來他們便拿著從白色野豬怪那裡得到的武器裝備,開始了接下來的征程。

    接下來的日子,三人去了很多地方,甚至還在沙漠中找到了一座古城,三人將這座城取名為沙巴克。

    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他們數年的跋涉,終於在大陸的最北方,找到了一個叫做祖瑪寺廟的地方。

    看著祖瑪寺廟中的怪物,阿呆知道這就他要找的地方了,他的阿花一定就在這裡!因為這些怪物的形象,和當初比奇小鎮的居民所描述的形象一模一樣。

    知道了這點,三人便奮力殺戮了起來,直到殺到了祖瑪寺廟的最後一層,看到了那個名叫祖瑪教主的怪物。而阿花,也就暈倒在祖瑪教主的旁邊。

    看到這個,阿呆怒了,直接提著他的拿一把黑色的鐵杖攻了上去,這把鐵杖是他前些年在沙巴克古城裡拿到的,他取名為裁決之杖。

    而這些年,他除了擁有更高級的武器外,他的劍術也是進步非常。

    比如現在,他攻向祖瑪教主的第一招就是劍上附著一道深紅的火焰,這一招他取名為烈火劍法。

    擁有著烈火劍法和裁決之杖這兩樣高級的劍術和武器,阿呆直接就和祖瑪教主打了個難捨難分。

    不過他終究是年輕了點,隨著時間的過去,他在和祖瑪教主的交手中也逐漸落在了下風。

    一旁的阿峰和阿玉見狀,自然不會再繼續旁觀,瞬間便使出了自己最強的絕招。

    只見阿峰手中的一把棍子狀的武器一揚,瞬間旁邊便出現了一個法陣,然後一直巨大的怪獸從裡面魚躍而出,迅速走到祖瑪教主的身前,張開大嘴吐出了一道道火焰。

    阿玉也不含糊,手中的法杖一揚,一道道雷電從天空落下,精準地劈在了祖瑪教主的頭頂上。

    接下來在三人的合作下,祖瑪教主終於抗不過去了,被打成了重傷;不過三人也沒有那個實力殺死祖瑪教主,只能運用他們在沙巴克古城裡學來的一個封印術,將它封印在了祖瑪寺廟的祭壇裡。

    之後,便由阿呆抱起阿花出了祖瑪寺廟。

    之後十數年,四人行走於大陸各地,除去了無數的怪獸,也救下了無數的人們。人們因為感激他們,都尊稱其為戰聖、法神、天尊,至於他們本來的名字,卻是沒人記得了。而阿花,卻是因為她本身沒有武力的緣故而被眾人遺忘了。

    不過人們卻不知道,阿花在草藥上有著絕倫的天賦,甚至天尊阿峰的施毒術和治癒術都是在她的幫助下完成的。

    故事的最後,四人也終是分道揚鑣,天尊阿峰去了一個叫做白日門的地方,法神阿玉繼續遊歷大陸誰也不知道他下一刻會出現在那裡,戰聖阿呆卻是攜著他的阿花返回了老家比奇小鎮,不過此時的比奇小鎮卻是和他出來時大不相同,已經成為了一座很大的城池。於是在居民們的要求下,阿呆便給他取了一個名字——比起省!

    ·····

    晃了晃脖子,林銘宇終於不再敲擊鍵盤。

    從頭到尾又看了遍自己打出來的這個劇本,他不禁有些啞然失笑。這個劇本的情節實在是太惡俗了,通篇的主線直接就是借用的島國的小遊戲『忍者傳說』,只不過是把裡面的公主換成了阿花,而且阿呆也不用永無休止的去營救罷了。

    甚至劇情中還有著很多漏洞,比如祖瑪教主為什麼會抓走阿花?這就是整個劇情中最大的漏洞。

    不過林銘宇對此倒是並不在意。

    這個本來就是個披著短劇外衣的廣告罷了,要的就是用極度惡俗的劇情將《傳奇》裡的事物給講上一遍,最後再加上一些淺顯的特效做出閃電、火焰、怪物這類的效果,將整個短劇做出來;在引起廣眾注意而起到宣傳作用的同時,也讓觀眾對傳奇有一定的瞭解。而這樣,他的目的就達到了。

    至於最後有多少人罵,這個顯然不是他想關心的。

    拜託,這只是個廣告而已。

    廣告被人罵!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

    隨手將文件保存,林銘宇便打算出去晃一晃,而一起身卻看見金莎正在書房門口笑吟吟地看著他。

    「你這丫頭,什麼時候回來的。」林銘宇反應過來,說道:「怎麼不叫我。」

    「我見你寫東西寫得那麼認真就沒打擾你。」金莎笑嘻嘻的說道。

    「那你就站在門口一直看著我啊。」林銘宇有些無語。

    「是啊!」金莎卻是一臉的理所當然。

    「傻丫頭,你這段時間練歌也練壞了吧。」看著金莎那嬌俏的臉上有著抹不去的倦容,林銘宇愛憐的說道。

    「是啊。」聽到這話,金莎也是一臉的苦色。這段時間她真的是被累壞了,一天到晚都是練歌,偏偏她的銘宇哥還出差去了韓國,讓她連一個傾訴的人都沒有。

    看著金莎,林銘宇腦中突然蹦出了一個想法,自己不是剛寫出了那個傳奇廣告的劇本嘛!何不就叫莎莎來演其中的阿花?

    想做就做,林銘宇立馬便說道:「莎莎,我這裡要拍一個廣告短劇,裡面還缺個女主角,你來不來?就當是散下心了。」

    「好啊!」金莎看著林銘宇,想也不想就高興地說道。也不知道她是在為能夠散心而高興,還是在為能夠和林銘宇在一起工作而高興。

    ····

    既然已經決定了讓金莎來演這個阿花的角色,那麼林銘宇便也就順勢打開剛寫好的劇本給她講起了戲來。

    而金莎看完這個劇本,臉上的表情卻是說不出的怪異。

    「想笑就笑吧!」林銘宇無所謂的說道:「我知道這個劇本挺狗血的,但你銘宇哥我要的就是這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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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說實話,寫這個劇情的時候,我自己都在一個勁的笑。

    倒不是說劇情好笑,而是狗血的讓我自己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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