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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120章 法官好眼熟 文 / 梁仨伯

    柳乘風的一席話,直接說在了那些差生們的心坎上,就連那些學習好的學生們也深思起來,而且徐歡和楊坤這樣的差生,也忍不住想對柳乘風伸出大拇指。只有顏良,在心裡暗罵,這些都是什麼歪理兒?難道自己督促學生們學習還有錯了?難道學生的天職不是學知識?如果真按柳乘風的理論,那還要老師幹什麼?還要學生幹什麼?大家各自回家玩兒去多好?

    當然,顏良現在不敢說話,他現在已經羞惱成怒了,他現在只想把柳乘風轟出教室。不過就在這時,柳乘風的手機響了。這時他很淡定的拿起手機說了句「抱歉」,才按下了接聽鍵。

    學生在這個時代很少擁有手機,或者說擁有手機的學生幾乎沒有,畢竟就連老師也不一定買得起這玩意兒。於是在顏良心裡,認為柳乘風肯定是某個高官或者富豪的子女,一時間他也不敢得罪。所以只能等柳乘風接完電話。

    「顏主任,很抱歉,我還有點事兒需要去處理下,所以就不耽誤您上課了。」柳乘風說著,就從後門往教室外面走去。不過在臨出門前,柳乘風又扭頭道:「顏主任,老實說您的課其實講的不錯,至少我以前的學校就沒有您這個水準,不過在教學方面,希望您的條件稍微放寬鬆一點,畢竟您也是從學生時代過來的,所以……你懂得……」

    柳乘風面帶微笑的說完這席話,就往教室外面走去。

    電話是雷豹打過來的,據說村民們在信訪局上訪無果後,又跑去法院告狀。此時法院的傳票已經下來了,要求柳乘風下午兩點鐘準時到達s市法院。這時雷豹已經跑去了市區,正在為柳乘風聯繫律師。

    柳乘風苦笑著搖了搖頭,看來這安生的日子,是沒法過啊。就算他是重生人士,也不是事事如意。花了近一個鐘頭,柳乘風才到達了s市。這時他與雷豹碰頭後,發現雷豹已經為自己找好律師。

    律師姓張,據說是某個律師事務所的頭等律師,出道以來打過的官司不知凡幾,卻未嘗一敗,實力端的是強悍無比。

    三人相約一間茶樓,接著張律師開始詢問事情的經過,雷豹則作為旁聽坐在一旁。

    「聽村民們說,你們柳傢伙同村長霸佔村裡的公共財產,不知此事是真是假?」張律師手執圓珠筆,面前擺著一個筆記本一本正經的問道。

    柳乘風當即擺出一副憤憤不平的模樣兒道:「當然不是,我們村兒的沙場,可是我父親先看出它的價值,才承包下來的。而村民們,是因為眼紅才帶頭鬧事兒的……」

    柳乘風其實還隱瞞了一點,那就是合同上並不是柳如龍的親筆簽字,而是自己模仿的。這也算是柳乘風的失誤,因為在他想來,自己在村子裡的地位應該是沒人敢惹的,就算眼紅他們也只能乾瞪眼。可是事情總有意外,如果沒有港商,沒有金家的矛盾,那麼金家也不會聚集村民們去鬧。

    張律師聞言,頓時滿臉嚴肅道:「請柳先生一定要實事求是,千萬不要說虛假的信息,不管你說過什麼話,我們做律師的都有保密條例,所以還請柳乘風放心。」

    這時雷豹插話了:「張律師是雲俠介紹的,都是自己人。」

    柳乘風這才釋然,然後選擇了相信雲俠:「剛剛我所說的都是事實,不過簽合同的時候是我模仿父親的筆跡,因為他當時還在外地,暫時趕不回來!」

    張律師頓時皺起了眉頭,如果合同不是柳如龍的親筆簽字,那合同跟一張白紙又有什麼區別呢?略一沉吟,張律師開口問道:「這事兒還有誰知道?」

    「放心,這事兒都是信得過的人才知道,至於那些村民們,應該是不知道的。」柳乘風皺著眉頭道,這事兒除了村長、雷豹、自己和父親以外,就只有張律師知道了。

    「呵呵,恐怕你們村兒的人都心知肚明吧。你既然說自己的父親在外地,那村民們也不是瞎子,他們當然知道合同有問題。」張律師苦笑著說,讓柳乘風的心裡咯登一聲,心裡暗道不好。

    不過這事兒柳乘風也不好掩蓋什麼,也無法掩蓋下去,真想查的話這事兒八成是包不住的。不過張律師卻向柳乘風保證,他會盡量幫柳乘風打贏這場官司的。爾後,張律師找柳乘風要了柳如龍的聯繫電話及村長的電話後,就告辭離去了。

    下午,法院終於開庭了。這時柳乘風在張律師的帶領下,走進了s市最高人民法院,並站在了被告席上。

    至於原告席,卻是金忠文。而一些村民們和雷豹,卻在旁聽席位。

    開庭之後,原告律師開始發難了:「法官大人,經查實,金樹灣兒村民柳乘風夥同隊長霸佔公共財產沙場確有其事。其一,沙場的價值每月有20多萬的利潤,這麼賺錢的行當怎麼可能每年只交500元的承包費用?其二,據村民們介紹,簽署合同的時候,柳如龍並沒有在場,所以合同的親筆簽名是假的,所以合同並沒有效應……」

    原告律師一下子說了好幾處破綻,而最大的破綻卻是前兩條,幾乎無法讓人反駁。

    張律師這時忙站起來向法官和陪審官員鞠躬,才開口說:「法官大人,我有話要講。」

    「講!」法官和陪審官員交頭接耳一番,才允許張律師說話。

    「法官閣下,原告律師所說的根本是無稽之談。我這裡有柳如龍的親筆簽名,還有一張合同的複印件,從合同上的日期來看,簽署的日期是2013年2月23日,當時簽合同的時候柳如龍在場,這個金樹灣兒的隊長及村長都可以作證。而且從這兩種字跡上來看,完全出自同一人的手筆。另外,金樹灣兒的沙場擱置了那麼多年都沒人承包,也簡間接說明村民們認為沙場的價值不高,以500元每年的承包價格也在情理之中,希望法官大人明察……」

    柳乘風站在原告席上聽的一愣一愣的,簽署合同的日期什麼時候變成2013年2月23日了?

    柳如龍的親筆簽名和合同複印件一起呈了上去,這時原告律師本想反駁,法官一句「肅靜」便讓對方安靜下來。

    幾分鐘過後,經法官和陪審官員商量後,法官大人忽然敲響重錘,最後徐徐開口:「經s市人民最高法院審判,原告證據不足……被告勝訴……」

    呃,柳乘風納悶起來了,他還以為這場仗很難打呢,沒想到開庭不到十分鐘,竟然意外贏下了這場官司。這時柳乘風看了看被告席上的金忠文,隨後笑了笑才把目光轉向了法官身上。

    嗯?這人挺眼熟兒的,似乎在哪裡見過。

    法官看到柳乘風疑惑的看著自己,頓時和善的笑了笑,但很快又恢復了嚴肅的表情:「休庭……」

    「法官閣下,法官閣下……」原告律師急的就想上去攔住法官,卻被工作人員給擋住了。

    這時柳乘風忽然拍著額頭,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樣。這個法官,不就是王瑩的老爸嘛。難怪自己這邊三言兩語,就贏下了官司。如果當初在長途大巴上,不是自己拿出金瘡藥為王瑩續命,恐怕王瑩早已不在人世了吧?

    不管這次的官司哪邊有理,王瑩的爸爸最終肯定會盼自己勝出,因為對方也是一個知恩圖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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