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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零五章 無路可走 文 / 貝戎

    如果沒有親眼看到的話,很難想像在南部的大城市的城鄉結合部,竟然還有這種古老得不能再古老的小巷。說其古老,並不是因為建築物的古老,而是因為小巷內的基礎設施不完善到了已經讓人忍無可忍的程度了,不但說自來水還沒有普及到單個住戶,整個小巷,就連路燈都有一大半不亮,更不用說一些大城市已經逐漸開始完善起來的攝像頭了。

    如果夜幕降臨的時候,處身於這樣的小巷中,獨自一人行走的話,漆黑的背景再加上比平時要放大數倍的腳步聲,足可以讓一個膽子稍小一些人感到一種絕望的崩潰。

    但即便是這樣的小巷,對於一些並不太寬裕的外來人員,也是供不應求,有的出租屋,甚至一間屋子裡面塞了三四個人。

    他們也沒有辦法,但凡經濟寬裕一些,誰也不會選擇在這種鬼地方租房子。

    現在是午夜時分,巷子外面的大街上都已經沒有多少車,行人更是變成了稀罕物。巷口原本有一盞路燈的,但是已經壞了一個多月,還沒有修好。走在街上經過這條小巷的時候,由於街上多少還有一些路燈照亮,所以看起來還不怎麼太嚇人,但是一旦步入這條小巷,脫離了街邊路燈的範圍,整個人頓時就隱沒在黑暗之中,就好像被一個張開大嘴的巨獸吞沒了一般。

    儘管很害怕,但是翠雪還是義無所顧的走了進去,只是在步入巷子的那一剎那,下意的抱住了胸口,加快了腳步而已。

    她沒有辦法不走這條路,因為她租的房子就在巷子裡,想要回家睡覺的話。就只能走上這條路。

    一切都和平時沒有什麼兩樣,進了巷子沒等走出十米遠,翠雪的整個人就已經被黑暗吞沒,除了隱隱傳過來的風聲之外,就只剩下自己的腳步聲了。

    但是她並不會一直摸著黑向前走,起碼包裡還有一種叫手機的東西。

    現在的手機功能越來越強大。不但可以設置整首歌曲當做鈴聲,而且一些山寨機為了爭取客戶,更是集成了許多實用的功能,比如說手電筒。僅僅是一個小小的燈,一旦啟動手電筒,那燈發現來的光亮就足以讓一個人看清楚眼前的路。

    取出電話,打開手電筒之後,翠雪的心跳放緩了一些,深吸了一口氣。有意無意的從挎包裡取出一盒女士香煙,掏出打火機點了一枝煙,吸了一口。

    是的,她吸煙。如果這個社會,女人吸煙已經不是什麼出奇的事,如果去一些娛樂場所的話就會發現,裡面的女人十個有九個都是吸煙的,另一個即使不吸煙。喝酒也肯定很厲害。

    翠雪以前不吸煙,自從來到這裡上班之後才學會的。剛一接觸,她就愛上了吸煙的感覺,那是一種發自肺腑的讓人感覺到徹底墮落的美好感覺。她的年紀並不太大,只有二十七歲,但是在她所從事的行業裡面,二十七歲卻已經是大齡了。

    關於她的身份。古龍先生曾經有過一句經典的形容她們的職業雖然不怎麼太高尚,但是歷史卻很悠久。換成現在的稱呼就是「小姐」。目前,翠雪在城裡的一個ktv裡當小姐,而且還是在客人選小妹的時候,手放在前面的那種。客人在選小妹的時候。小姐的手擺放的位置是很有講究的,放在身前和放在身後代表的意義絕對不一樣,只有內行的人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這行業是見不得光的,而且沒有誰會大白天的來了興致去那種地方,有時候黑夜的確是最好的遮羞布,起碼可以讓人明目張膽的放縱。所以翠雪每天下班的時間都很晚,每天都得到午夜時分才能穿過一百多米的巷子,回到巷子深入的窩裡休息。

    和她同租的一共有三個人,這三個人都是不同的夜場的小姐,除了一個年紀最小,看起來最清純,據說是因為家裡困難,所以不得已休學一年,出來賺學費的小妹之外,其他人都和翠雪一樣,出場的時候,手都放在前面。幾個天涯淪落人之間,倒是不愁沒有共同語言。

    只是這種共同語言讓翠雪想起來就噁心,胃就一陣陣的抽搐。

    女士香煙都很細,吸了幾口之後,大半枝也就下去了。翠雪掐煙的中指一彈,那枝被她吸了半截的煙就劃了一道漂亮的弧線飛了出去,然後翠雪的腳步聲又在巷子裡面迴盪起來。

    她要回家,雖然共同語言讓她厭惡,可是起碼幾個天涯淪落人在一起,也能讓她的心裡稍稍安心一些。

    這條路她已經走了幾百遍,熟悉得很,就算是閉著眼睛都不會摸錯門,所以抽了半枝煙之後的翠雪的精神狀態已經恢復了許多。可是她不知道,就在巷子深入的一個垃圾箱後面,蹲著兩個身著黑衣,同樣淪落天涯的人,正瞪著狼一般的眼睛目不轉睛的注視著她。

    孟慶龍蹲在程志超的身後,看著被翠雪扔掉的那個煙頭,舔了一下嘴唇:「這個行不行?」

    程志超點了點頭:「這個可以,看打扮,應該是個剛下班的夜場小姐。這種人身上通常都會有現金,而且她們的收入不比白領差多少。」

    孟慶龍承認程志超說的都是實情,他在沒有落難之前,也常常去夜場玩,每次給的小費都是厚厚的一疊。如果那些小姐可以出台的話,小費要的會更高。如果想要搶劫的話,這種人無疑是最好的目標。

    他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終於還是和程志超走上了搶劫這條路。那天他們在林子裡面擔驚受怕的躲到了天黑之後,才趁著夜色鑽出林子,深一腳淺一腳的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才看到一個小村子。程志超讓他在村子外面等著他,自己則孤身一人進了村。

    孟慶龍有心想和他一起去,但是知道自己身手不行。如果硬要和程志超一起去話,萬一被人發現,程志超還得分心照顧他,到時候恐怕兩個人都有危險。只好囑咐程志超多加小心之後,自己則藏到了路邊的水溝裡面。

    也不知道程志超究竟是如何做的,總之進去一兩個小時的時間。不但沒有驚動村子裡面人,甚至連狗都沒有叫一聲。要不是孟慶龍親眼看到程志超進了村子,絕對不會有錯的話,他甚至都會懷疑這個村子裡面究竟去沒去外人。

    他當然不知道,光是練習無聲無息的潛入某個秘密地點這一科目,程志超他們就練了足有三四個月。而且是去歸燕眉那個村子裡偷完豬之後,馬上就展開的訓練。特種部隊幹的就是敵後的活,結果去一個只有民兵防守的小村子偷豬還讓人家弄得丟盔棄甲的,大伙都覺得面上無光。所以在這個科目上著實下了苦功夫。

    有付出自然就有收穫,程志超他們的收穫就是經過幾個月的苦練之後,即便是歸燕眉他們有所準備,他們也有絕對的把握一點聲響都不發出的再潛到她們村子裡面偷兩隻豬回來。只不過功夫練成之後,領導們出於各方面的考慮,僅僅是做了一次對抗演習做檢驗而已,並沒有安排他們去歸燕眉那裡把場子再找回來。所以程志超所學的的功夫,一直沒有實戰應用過。今天還是第一次派上用場。

    歸燕眉他們村的民兵在整個地區範圍內都是數一數二的,程志超已經練到了去他們那裡偷東西而不會被他們發現的程度。對付一個完全沒有設防的小村莊自然更是不在話下。如果不是因為開鎖工具實在不好找,光是找那些東西就費了大部分的時間的話,只怕用不了半個小時,他就能偷幾件衣服再潛回來。

    但就是這樣,他也僅僅是用了不到兩個小時就回來了,孟慶龍聽到他發出的暗號之後。連忙從溝裡面鑽了出來,面如土色的說道:「怎麼現在才回來,我還以為你回不來了呢。」

    程志超白了他一眼:「偷衣服倒是好偷,可是工具就不好找,沒有誰把工具放在外面的。不進屋的話,怎麼找?」

    孟慶龍大吃一驚:「什麼?你進屋了?」

    「嗯,頭兩家沒找到東西,第三家才找到。」

    孟慶龍倒吸一口涼氣:「我的乖乖,兄弟,我對你真是刮目相看了。人家人在屋裡睡覺,你就敢鑽到他們屋裡面去翻東西,萬一被他們發現了,你可就死定了。」

    「我既然敢進屋,當然就有把握不讓他們發現。」程志超說著,從隨身帶著的一個口袋裡掏出了一些銼刀、鋸條之類的工具,還有二十幾把大小不一的鑰匙,低著頭在腳上擺弄起來。

    孟慶龍對開鎖一竅不通,只好蹲在他旁邊看著他鼓搗。只見程志超將耳朵貼在腳鐐的鎖頭上,一把一把的將鑰匙試著插進鎖眼裡,同時仔細傾聽鎖眼發出的聲響。最後選出一把鑰匙,閉上眼睛沉吟了一會,取過銼刀開始銼起那把鑰匙來。

    銼了幾下之後,又將那把鑰匙插到了鎖眼裡試了幾下,皺著眉頭取出來之後又開始銼。如此反覆幾次之後,最後鎖頭發出了「卡」的一聲輕響,竟然應聲而開。

    孟慶龍歎為觀止,喜道:「成了。我說劉兄弟,你這手可是厲害得很哪,要不是我知道你的底細,還以為你以前是干小偷的呢。」

    「以前沒幹過專職小偷,可也差不多少。爹媽死得早,爺爺奶奶歲數又大了,為了活下去,只好學了點這方面的東西。後來當了兵,這東西也就扔下了。幾年沒有再擺弄過,手有點生了,費了這麼大的勁才打開,有點丟人了。」程志超謙虛了幾句,但是語氣卻極為得意。

    開鎖這種技術,其實很好掌握,關鍵在於入門。特種大隊專門有開鎖方面的人材負責傳授程志超等人的開鎖技術,只是他們學得不太jing而已,所以程志超才弄了這半天才將鎖打開。但就是這樣,在孟慶龍眼裡,程志超也已經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了。

    將兩個人身上的刑具摘掉之後,程志超和孟慶龍不敢怠慢,挖了一個坑將那些金屬破爛埋了。程大少爺進村之後,不但偷來了工具和衣服。還偷了一些錢和吃的東西。錢是以後路上用的,吃的東西是解決當下的難題。兩個人都已經一天沒有吃過東西,早就餓得不行了,就著涼水一人吃了兩個饅頭,不敢再這裡久留,由孟慶龍帶路。向他家方向摸過去。

    孟慶龍的家離這裡大概有七八十公里,程志超很不理解,為什麼一個像孟慶龍這樣的有錢人,竟然不想著在大城市裡買一套房子,反而在一個偏遠的小縣城裡安家落戶。以至於現在他們兩個想要回去的話,還得跋涉幾十公里。

    如果強行軍的話,七八十公里,一天一夜的時間也就夠了,可是帶著一個孟慶龍。程志超就不能走得太快了。最主要的是,史德平已經將在各主要路口設置了大量的關卡,嚴格盤查過往車輛,越接近孟慶龍的家,關卡就越多。到最後,不但大路上面設了卡,就連一些鄉間小路上都有人巡邏。有好幾次,如果不是因為程志超機警。及時的察覺到了危險,拉著孟慶龍躲起來的話。兩個人差一點就讓人活捉了。

    但就是這樣,孟慶龍還是執意要回家去看一眼,只不過臉色變得越來越難看而已。程志超歎了一口氣,只好跟著他繼續冒險。

    在離孟慶龍的家只有不到兩公里的時候,實在不能再往前走了,程志超找了一處比較安全的地方。讓孟慶龍先躲起來,自己隻身一人偷偷的摸上前去察看情況。得出的結果很不樂觀,一路上,他至少看到了六處關卡,每個關卡都有一輛巡邏車和數名警察把守著。在兩個重要路口。除了警察之外,還有武警在一旁協助。儘管沒有看到任何可疑人,所有的人卻都是一副如臨大敵的樣子。

    「他媽的,至於嘛,這真是一點活路都不給啊,非逼得我們偷渡出境不可。這得花多少錢哪,納稅人的錢就是白來的麼?」

    程志超心裡鬱悶已極,只好折返回來,將情況告訴了孟慶龍,最後指出兩條路讓他選。一條是繼續前進,但是程志超退出,要去的話,也是孟慶龍自己一個人去。另一條就是馬上返回去,想辦法弄點錢出逃。眼下的情況,國內恐怕是容不下他們了,警方敢擺出這麼大的陣勢對付他們,足以說明,肯定是公安部都被驚動了,他們兩個已經被公安部掛了牌。

    孟慶龍戀戀不捨的向自己家的方向看了兩眼,咬著牙同意了程志超的提議,原路返回,弄錢出國。

    程志超鬆了一口氣,握著他的手讚道:「這才對嘛,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咱們兩個現在保命要緊,只要命保住了,還怕將來沒有機會再回來?相信用不了幾年,警察就不會將咱們兩個再放在心上了,到時候我陪你一起潛回來,把嫂子接走。」

    孟慶龍苦笑一聲:「希望如此。」

    兩個人說走就走,絲毫不敢停留,沿著原路小心翼翼的又摸了回來。一路之上,晝伏夜行,只敢在野外無人之處趕路、休息。程志超堂堂省城大少爺身份,從小就身嬌肉貴,就是在特種大隊訓練的時候,都沒有吃過這種苦頭,再加上胳膊上的傷一直沒有好好的處理,已經發炎化膿,當真是苦不堪言。

    孟慶龍回家無望,也就收了心,一心一意的開始為兩個人偷渡出國忙活起來。同時,程志超從他身上也逐漸套出一些實底來。據孟慶龍所說,王瑞國每次回國,雖然只是在住在他安排的地方,但是在國內並不止他一條線可用。他只是負責給王瑞國提供住處而已,至於一旦王瑞國的行蹤洩漏,他還有一條秘密的渠道可以用最快的速度逃出國。

    這條秘密渠道,就連孟慶龍知道的都不太詳細,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孟慶龍到了緊要關頭,是可以動用這條秘密渠道出逃的,這一點是王瑞國親口告訴他的。

    程志超很好奇,既然孟慶龍對這渠道都不十分的瞭解,那麼真到了緊要關頭,又如何可以動用這條秘密渠道?

    對此,孟慶龍給出的解釋是他只是不知道整條渠道的所有成員以及如何運作的,但是一些外圍成員還是可以聯繫上的。只要找到了外圍成員,那麼這個外圍成員就可以迅速的將自己的情況向上面匯報,王瑞國就會在第一時間內安排他離開。而且現在他已經越獄的消息應該已經傳到了王瑞國的耳朵裡,說不定王瑞國現在也正在四處的找他。只要他一出現,肯定就會馬上得到妥善的安置。

    說到這裡,孟慶龍突然顯得有些不好意思,忸怩了一下之後,才對程志超說,這條秘密渠道並不是王瑞國所有,所以即使是王瑞國想要動用的話,都得要付出一筆錢。所以他才非要回家,只有回了家,才能弄到錢,否則的話,想出去還是困難無比。

    程志超這才知道,原來孟慶龍非要回家看看,並不是戀家,而是因為不回家就弄不到錢,弄不到錢就無法出去。

    「你怎麼不早說,我不是說了嘛,沒有錢,咱們可以偷,可以搶啊。」程志超徹底的被這個死腦筋給打敗了。

    「我沒想到他們把路封得這麼嚴。」孟慶龍無奈的說道:「現在,咱哥倆想要出去的話,也只能搶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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