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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春風燦爛痞子王 第一百五十六章 人在做天在看 文 / 驕傲的大蔥

    副職的選擇就很關鍵了,因為這是魔族有史以來第二次進行類似的任務,第一次無論是莉麗絲本人,還是參加的七個毛孩子都不知道具體該怎麼辦。

    直到後來才明白過來並不是一個人只能學一種職業,想想當初就茵蔯那一個奶媽,要是半路掛了,魔域的歷史上還有沒有魔族的存在都是未知數,實在是太凶險了。

    所以這次,赫痞子提議,要不除了他剩下的五個都選擇當奶媽好了,結果蒙茵一句話澆滅了他的好建議。

    那就是奶媽只能女性魔族學習,下面帶把兒得根本就學不了。

    奶媽的職業只好由蒙茵和小雨雨學了,難道多多卡早就知道這麼個結果才在昨晚徹底的把小雨雨這個「人妖」變成了「女人」?這個老傢伙真是狡猾啊,呵呵小爺喜歡。

    天降福音,現在隊伍裡有了兩個奶媽,終於又保險了一次,不過小雨雨這個備品倒是讓大家很放心,這小子,不是,是這丫頭鬼著呢,能勝任。

    兩人修煉奶媽職業倒也十分的合適,無論是召喚師還是法師都是以精神力做為力量來源的,奶媽也是以精神力做為力量的根源,到省的開兩條道了。

    猴子的副職業選的是青皮的主職業,這樣遠近都能殺了,在偵查的時候也多了一份的把握。

    遠處用弓箭,近處用斷月之光,加上隱匿術和潛入術,說不定將來真能成為一代血煞呢,嚇死人不一定,嚇個跟頭估計還是不難辦到的。

    青皮的副職業本來想選擇猴子的刺客,可是他實在捨不得手裡的長槍,要知道刺客是不能帶槍的,帶槍容易暴露身份,最後只好選擇法師,要是弓箭用沒了把火球當箭矢射出去也不錯,沒準還真能成為一代魔弓手呢。

    蒙茵倒是很贊成青皮的選擇,法師攻擊不是用眼睛瞄準,而是憑借精神力鎖定,魔弓手要是掌握了這個法門,那豈不是真的想哪射哪了,成為聖魔狙手也不是什麼難事了。

    最愁人的就是大頭和赫痞子了,大頭是因為除了戰士真的學不了什麼,赫痞子是除了裁決者什麼都不想學。

    最後,還是蒙茵拍了桌子,赫痞子副職業選戰士,一來赫痞子喜歡拍人家板磚,這個勉強屬於肉搏類。

    二來也是給拉哈伯這個頂頭上司點兒顏面,自己的下屬連自己的本事都不學,那算怎麼個意思?不想混了。

    還有一點兒,蒙茵沒說,其實拉哈伯手裡的龍還是很厲害的,不僅能打,而且能當大牲口用,舀來倒騰貨物那是又快又方便,還安全。

    好吧,跟著赫痞子這幾個月,我們的小魔女也被徹底的玷污成以實用主義為指導思想的小財迷了,即便是在這麼重要的時刻,她的心裡還在打著雙旗門戶開放所帶來的貿易利潤的小算盤。

    至於大頭的副職業,就黑暗裁決好了,反正幹那一行也不需要多大的本事,像大頭這麼個木訥的傢伙去了正好,也算純潔隊伍了。

    畢竟以執行紀律為責任的裁決者隊伍裡送進赫痞子這樣一個敗類,已經有了走向墮落的危險了,現在再弄一個大頭這麼思想純粹的傢伙進去,多少還能挽回大家內心深處的一點兒愧疚之心。

    只有青皮心裡清楚,但是他不說。

    當年那個補給營的小憲兵,可是這倆傢伙一起動手打死的,赫痞子想要洗底,當然的拉上大頭了。還好自己當時只是圍觀,要不這一會兒說不定也得讓赫痞子拉著去背書。

    背書?算了,你還是殺了我吧。

    確定了各自的主要職業和第二職業,吃過了午餐六人就在多多卡的帶領下走進了魔都權利的巔峰,魔皇王殿。

    這裡交代一下,在魔都的權利主要集中在一殿七廳之中。

    一殿指的就是魔皇王殿,那裡原本是為了魔皇預備的,可是因為魔族目前沒有魔皇的存在,那裡也就成了七王議事的所在,一個空置的高高在上的魔皇寶座下面是七把同樣有著高高的椅背置於高台上的權利寶座,那是黑暗七君王的位置。

    七廳,則是七位黑暗君王各自的辦公機構,分別是巴貝雷特的靈魂大廳、度瑪的沉默大廳、沙利葉的邪惡大廳、默菲斯托菲的憎惡大廳、羅弗寇的貪婪大廳、茵蔯的苦毒大廳,以及拉哈伯的驕傲大廳。

    不管這七位大君王願意不願意,大廳的名字實際就是他們王位的正式封號,因為他們沒得選擇,這七座大廳可是在他們封王之前就存在的,追溯歷史可是要比魔都還要早。

    這七王封號據說來自死亡荒漠墜入魔域之前的位面和時代,所以哪怕這七個名號十分的惡俗和令人不滿也是沒有辦法的。

    就像靈魂之王巴貝雷特從來不以靈魂之王自詡,雖然七個人裡他是玩靈魂最早的一個,也是最資深的一個,他更喜歡人家稱他為老先生,或者書記官大人。

    度瑪,好吧你叫什麼他都默認,沉不沉默對於他都一樣。

    沙利葉喜歡自稱月亮之王,他覺得風花雪月要比當個該死的魔王舒服的多,只是可惜茵蔯這個女娃子不配合,讓他失去了不少的樂趣。

    墨菲斯托的名號最多,外人稱它為破壞王、破化神,他照單全收,自己喜歡稱魔術師,喜歡下屬叫他魔法之神。

    神比王氣派多了,要不是害怕有天譴,他還想試試被人叫魔神呢,可惜他不敢,大魔神在上面看著呢。

    你說什麼?這個世界沒有神!切,那為什麼每次墨菲斯托動一動壞心眼就招報應呢,所以人在做,天在看,還是小心為妙。

    羅弗寇最討厭人家叫他貪婪之王,他喜歡人叫他財富之王。

    為什麼?貪婪!你聽聽,一聽就是窮逼得名字,不窮能貪嘛,羅弗寇殿下可不窮,他富有著呢,至少在魔族他是最富有的。

    不過雙旗那小子要是再不送去當個幾十年的炮灰,估計就要超過他了,那小子簡直就是摟錢的耙子啊,太狠了。

    茵蔯和拉哈伯對自己的稱謂倒是無所謂,兩人都是沒心沒肺的類型的,一次拉哈伯笑嘻嘻的跟茵蔯說,有人叫他魔龍之王,這個名字霸氣不?

    結果蒙茵想了一下,覺得這是個畜生的名。在魔王的眼裡魔龍還就是畜生了,畜生的王不還是畜生嘛。

    所以這麼叫他的人肯定是在罵他,不如就謙虛點叫魔龍之主吧,畜生的主人,總不是畜生了吧。

    你別說,茵蔯還是有那麼一點兒冰雪聰明的,讓拉哈伯起名叫魔龍之王的正是墨菲斯托那個沒天良的傢伙。

    為了感謝他給拉哈伯起了那麼一個王八之氣十足的名字。茵蔯特意跑去擁抱了他一下,美得他一夜都沒睡好,做的全是春夢。

    結果從那之後,他無亂吃什麼喝什麼都是苦澀難忍的,要是硬著頭皮嚥下去,更完了。

    上吐下瀉食物中毒都是輕的,搞不好都得掛了,然後靈魂再跑去求茵蔯復活,復活一次少不了大出血。

    這事一直持續了幾百年,直到茵蔯收養了蒙茵,母愛氾濫,這傢伙的怪病才算是沒在犯。

    好了,又扯遠了,作者實在是有夠八卦的,下次一定要注意了,這是小說,不是娛樂雜誌好不好。

    記住了:人在做,天在看,做人不能不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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