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遺失的過往 006 染血的轉變(3) 文 / 藍鳶
翌日一早,如夏在一家人的陪同下趕往法院。
經過了一夜的沉澱、甦醒,如夏把一切都看得很開,如果這注定是她今生不能逃避的劫難,她也要笑著去承受!她再也不會讓『親者痛、仇者快』!
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
如夏總是不停地告訴自己,今日自己所承受的一切,不過是本末倒置的必然結果,她已經享受了二十幾年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小姐生活,今日的磨練、苦寒,是她必須要付出的代價,沒有走到最後一步,她永遠不會輕言放棄!
九點的鐘聲緩緩響起,如夏心平氣和地剛剛站到被告席上,安靜的法庭瞬間一陣異常的騷動。
抬起眼眸,望著自己代理律師位子上陌生到從沒見過的男人,如夏頓時轉頭疑惑地往聽眾席望去,什麼時候?她的代理律師換人了?她怎麼都不知道?
同樣詫異地瞠目結舌的、莫名其妙的,除了堂下的溫靖朗跟倪爸爸,還有對方的辯護律師跟整個評審團。
律師界誰不知道?首屈一指、百戰百勝的詭辯奇才——莫離,是專攻商業官司的!這種小打小鬧的官司,他根本不會看在眼裡!聽聞他的出場費是按分鐘計算的,一分鐘十萬塊!還要看他心情好不好、願不願意接,所以但凡能請動他的人一定非富即貴,可是,被告人……不是欠了一屁股債嗎?
一看到莫離的出現,對方的辯護律師就開始不停地擦汗!還以為穩拿穩打的官司,突然之間,他心裡居然開始——有些沒底。
莫離的出現,像是突然從天而降的陰雨,帶給太多的人、太過意外的震撼,可是自始至終,他的臉上都維持著一成不變的冰容,彷彿沒有情緒的機械娃娃,卻又冷靜得讓人不寒而慄。
台下一陣喧囂疑惑的竊竊私語——
「肅靜!肅靜!現在正式開庭!從原告律師開始——」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伴隨著一聲清晰的落錘,原告的辯護律師隨即站起了身子,微微鞠躬示意後,隨即拿起了手中的文件夾:
「被告人,請問…你跟照片中的男人是什麼關係!」
「曾經的……男女朋友!」
「可是據我所知,這只是你的一廂情願!一直都是你在主動色誘那個男人,甚至包括你們的婚禮,都是——」
「反對!反對辨方律師用自己的主觀臆測作為我當事人的本意!反對辨方律師問與本案無關的問題!」冷冷的望著辨方律師,莫離起身阻止了話題的轉移。
「反對有效!被告人可以不用回答這個問題!」
「被告人口口聲聲說我的當事人想要強*暴你,可是陳太太證詞所知,我的當事人患有功能性勃*起障礙,也就是說,我的當事人看到你,根本不可能有感覺,試問一個沒有感覺的男人,怎麼可能會有強*暴的想法及行動?!」
「反對!反對辯護律師用至親、不具法律效益的證詞質疑我的當事人的回答!」
「反對有效!請辨方律師注意、提用有效證據!」
呆愣地望著莫離,如夏瞬間佩服的五體投地,好伶牙俐齒的律師啊!幾乎每個問題,他都能抓住最關鍵的點,今天她聽到最多的居然是『反對』!
一顆心,突然由懸浮的高空落到了心底,仰起頭,如夏對這場官司充滿了必勝的把握!
「法官大人,我的問題問完了!」
思路完全被莫離打斷,辯護律師渾身冒汗,灰溜溜的坐回了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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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離站起身子,現場一陣靜謐的肅穆,銳利的眸光瞬間射向了證人席位的原告。
「原告,你口口聲聲說我的當事人色誘未成、惱羞成怒、行兇傷人,麻煩你,把當天事情發生的過程再詳詳細細陳述一遍……」
「九點,她來我公司面試,我們聊了兩句,我覺得她不適合我們公司的工作,就婉言拒絕了她,沒想到,她站起身子,卻沒有離開,反而朝我走了進來,然後就開始挑逗我、脫我的衣服,還說只要給她一萬塊,她就是我的!我不同意,就想趕她出去,掙扎推拉間,我不小心打了她一個耳光、還扯爛了她的衣服,她拿起桌上的鋼筆就向我刺來……然後就……」
「原告,根據你昨天的口供記錄,你說得是先打了我當事人耳光,然後我當事人惱羞成怒,拉扯間,你才扯爛了她的衣服,我想問你,到底是我的當事人先刺了你,還是你先扯爛了她的衣服?!」
「是她先刺我!我才不小心扯爛她衣服的?!」
「好!那我再問你!這張相片是你用手機拍下來的!既然當時你跟我當事人只是陌生人,為什麼要偷拍我的當事人?!而且時隔數月,居然還保存如此完好?!」
「我當時拿起手機隨便拍拍,不小心抓怕到的,忘了刪……」
「從頭到尾,你都在撒謊!因為我的當事人根本沒有色誘過你,所以你對整個過程的兩次描述都有出入!有目共睹,我的當事人,是萬里挑一的絕色美女,你會偷拍,不是意外,而是心存覬覦!你一直覬覦我當事人的美貌,所以照片數月還可以保存的如此完好!最近,我的當事人頻繁出現在報紙上,你知道我的當事人需要錢,所以你才假借招工之名意圖行強*暴之實!」
「反對!反對辨方律師妄下定論——」
「法官大人,我可以證明這張照片色誘無效!大家看這張照片,清清楚楚,我的當事人是向後彎身,而這個男人是前傾俯臥?!請問在場的所有人,誰可以告訴我,不撲上去,怎樣實施色誘?!這張照片,很明顯,是男人主動!既然是男人主動,就是兩情相悅!所以這張照片根本不能說明我的當事人有意圖為錢色誘男人!這個物證……無效!」
「法官大人,即便物證無效,我們還有人證,所有服務員親眼看到被告人為一件價值十萬衣服主動攀附男人、當場撲身色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