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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二十六章 芙蓉衣錦好久不見 文 / 正宗太白金星

    1、我來到你的城市走過你來時的路

    衣錦終於氣喘吁吁的在一片山坡上坐定花火小札。

    四月天,天卻並不夠晴朗,空氣裡沒有芙蓉花的清香,山風卻還有幾分乍暖還寒。

    衣錦有些遺憾的歎了口氣,瞇起眼睛,揚起臉,承接著這久違的空氣。

    這,是屬於寧信的空氣呢。

    他的城市,他的聲音,他的眼睛,他的氣息。

    居然,七年。

    良久,她慢慢睜開眼睛,拿出一個精巧的相機,拍對面山坡上新發掘不久的古墓群。

    它一直在那裡,也許千年,直到現在才被發現。

    那麼,它是不是也見證了她和寧信的愛情?

    身後有追逐打鬧的聲音,來勢很快,在看到她後嗄然而止。

    她微笑著回過臉來,是一對十幾歲的男孩女孩,女孩的裙子是粉色的,像芙蓉花苞,一雙清亮眼睛很不安份的閃動著,對這個山坡上突然出現的漂亮的陌生女人有些敵意。

    衣錦向他們招手。

    她的笑容有一種蠱惑的氣息,男孩不自覺的近了幾步,卻被女孩一把拉住。

    「請你們,給我照張相好嗎?」

    女孩明顯鬆了口氣。

    「我來我來。」戒心頓消,女孩的芙蓉顏色綻開,她蹦跳著拿過衣錦的相機,男孩也好奇的湊過來,這款最新的消費品顯然令他們羨慕不已。

    衣錦轉過面孔,怔怔的看著遠處的古墓群,很久才被女孩的催促聲驚醒。

    「你轉過來,面對我們呀,擺個姿勢,這樣……」女孩嘰嘰喳喳的比劃。

    衣錦笑著搖頭。

    「就照我背影吧,對,就從後面照。」

    一線陽光不知道何時從沉雲背後探出來,正迎上衣錦仰起的臉。

    2、拿著你給的照片熟悉的那一條街

    衣錦在大街上慢慢踱步,鞋底還有著山坡上帶下的細泥。

    天色有些陰暗,城市的好處就是,當霓虹燈亮起,你總會以為這一天不那麼寂寞。

    可這是座小城,霓虹也並不多。

    衣錦慢慢的向著燈光最盛處走去,那裡佇立著這附近最華美的建築,小城惟一的五星級酒店:盛世芙蓉。

    她來前已經訂了房,就下榻在那裡。

    她站在它的下面,微微瞇起眼睛仰起頭花火小札。

    七年了,它似乎沒有多大改變,只是燈光更亮,往來者更多了些。

    是它沒有變,還是自己的記憶偏差?

    她有些苦惱的搖搖頭。

    七年前,寧信就牽著她的手站在這酒店門口。

    那是她第一次來到這座芙蓉小城,也是第一次見到寧信。

    他就那樣一直一直牽著她的手,緊緊的牽著,走過這座小城的每一條街,城外的每一座山坡。

    五天,四夜。

    他用他的右手牽她,左手給她梳頭髮,擦臉,餵她吃可愛的糕點,然後摟著她笨拙的接吻。

    那是春天的四月,小城的街頭巷角,一種叫芙蓉的粉色花朵正層層疊疊的盛開,一旦成潮,便觸目驚心的美。

    他跳起來去摘那樹上最大的一朵。

    卻因為被她所限,怎麼都跳不高。

    她說:笨蛋,鬆開一會。

    他擰她的耳朵:跟我一起跳,我喊一二三。

    他喊一二三,他們一起起跳,過路的人都當他們是傻瓜。

    一次,兩次……五次,十次……

    她笑得上氣不接下氣,他裝作生氣。

    最後還是摘到了,那麼大的一朵,盈盈的,放在他和她的懷裡。

    「衣錦,這世界上是有童話的,我不會鬆開你,我要證明給你。」

    他把臉埋在芙蓉花和她的混和香氣裡,對她呢喃低語。

    她十九歲的眼淚,一下子晶瑩了花瓣。

    3、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在街角的咖啡店

    盛世芙蓉酒店的頂層,是全透明的咖啡廳,七年前它叫盛世咖啡廳,但是現在它叫「好久不見」。

    衣錦坐在一角,慢慢的轉動著手中的小勺。

    好久不見。

    她的嘴角慢慢的浮現出一絲溫柔的笑意。

    鄰桌的小男孩一直在纏著父母要買最新的奧特曼模型,父親輕聲的喝斥他,而嬌小的母親則細碎的列數著家裡已經有多少類似玩具。

    小男孩很生氣。

    趁父親起身上洗手間的工夫,他從母親邊的座位溜下來,手腳利索的爬到衣錦的桌下。

    衣錦低下頭,從流蘇的桌布下含笑看著他,他亦抬起頭來看到衣錦,急著做鬼臉示意她幫他隱瞞。

    衣錦對他伸出一個小指頭,他不明所以的伸出一隻小手來抓住,樣子像一隻好奇而淘氣的小狗。

    真是個好看的小男孩。

    也許是三四歲的年紀,亮而黑的瞳孔,略白的膚色,柔軟的頭髮貼在漂亮的前額上,因為剛剛生過氣,小鼻尖有點微紅,但是更讓人有想咬一口的衝動。

    他像那剛剛離開的父親,不很像座上粗心打手機的母親。

    「你是誰?」他輕聲問。不尖叫的時候,他的聲音也軟軟的挺好聽。

    「我教你一句魔法口訣吧。」她也低聲對他說。

    「什麼?」他瞳孔閃亮。

    「貓吃魚,狗吃肉,奧特曼打小怪獸。」她一字一字輕輕的念給他聽。

    路過的服務員也沒有發現長長的桌布下鑽著一個調皮的小男孩,只是奇怪這個美麗的女子微笑著趴在桌上似乎在自語,她長長的黑髮從耳邊流瀉下來,光潔如鏡。

    小男孩的母親收起手機,終於發現兒子不見了,她瞬間尖叫起來,孩子的父親聞聲從洗手間衝出,服務員也方寸大亂。

    「在這裡。」衣錦彎腰抱起那個小淘氣,遞到他母親手裡。

    那小淘氣還在自顧自的念著剛剛學到的魔法口訣,稚氣的小臉滿是喜悅,對於因為他差點大亂的現場完全無視,連奧特曼模型的事也丟到了腦後。

    孩子的父母連聲向衣錦道謝。

    衣錦含笑搖頭。

    「來旅遊嗎?」孩子的父親客氣詢問。

    「是。」這小城的春天,總因了芙蓉花開,而引來不少遊客。

    「這裡不錯的。」本地人熱情的推薦口吻。

    「嗯,這裡不錯。」衣錦用手指在空氣裡輕輕劃了幾下,對著咖啡廳屋頂上垂吊下來的廣告牌,微笑著念道:「好久不見。」

    4、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看看你最近改變

    衣錦在小城裡住了六天,六天的時間,天漸漸回暖花火小札。

    咖啡店的一角獨坐了一個人,是那天遇到的一家人中的孩子父親。

    衣錦今天穿了一條深紫的長裙,幾乎拖到腳踝,走路瑟瑟有風。現在已經很少有女子穿這樣的長裙了,可是衣錦穿著卻剛剛合適,美麗得令所有人側目。

    只有那個桌邊的男人不曾抬頭。

    他的目光好像越過長滿雲朵的琉璃天幕,消失在很遠很遠的地方。

    「是你。」對於不請自坐的美麗女子,他有些意外。

    「今天一個人。」她含笑,不似客套。

    「每年的今天,總是一個人……在這裡。」他自然的說出來,突然一驚。

    這個女子有一種奇怪的令人蠱惑的魔力,她教了他兒子一句魔法口訣,也許她就是一個魔女。

    「想著……一個人。」

    七年前。

    寧信緊緊拉著衣錦的手,不敢放她走。

    她就像一個脆弱而美麗的精靈,他怕一放手,她就會飛走。

    他們相識於一個偶然的短信,然後他愛上她,不曾謀面。

    她堅決不予他照片,不告訴他她家地址,而他亦愛到不敢查那手機號碼來處,怕瀆職了心裡的彼岸之城。

    沒有父親,母親瘋顛,十九歲的她脆弱如萍,敏感如兔,他伸手去捧,亦怕融化。

    位高權重的父親知道原委,直斥荒唐,然而愛情來時誰會懷疑真假?

    他一遍一遍的說,衣錦,你信我,見我,我會給你一個童話,我會讓你相信童話。

    她於一年後來到這座小城,那是他們第一次見面。

    他陽光英俊,她柔弱美麗,他的右手牽住她的左手,再也不放。

    那是童話中的五天四夜。

    他做到了。

    七年前的四月,小城裡芙蓉花的香氣,幸福清甜。

    「可是,她一定要獨自先回去,她說三個月之後,在她的城市等我到來,那麼倔強的女孩,我竟然拗不過她。」咖啡廳裡的男人寧信嘴角含笑,衣錦彷彿能看見他正慢慢走回他那滿是碎片的記憶山坡,他赤足流血,而她無能為力。

    「她走了,開始還好好的,我們保持著聯繫,我每天每天的想念她,一遍一遍的告訴父親我定要娶她。可是一個月後,她就那樣消失了。」

    他瘋了一樣的趕到她的城市,在每一條街每一個角落尋找。

    「可是那座城市沒有我們共同牽手走過的路,我像一隻失敗的獵狗,徹底失去了她的消息。」

    「一段只有五天四晚的愛情。」衣錦輕輕地說:「你或者不再記得她的模樣。」

    「那麼用力刻在心上的人,是永遠不會忘記的,那天你看到我的妻子了嗎?她們長得很像。」他輕輕的歎氣,像刀割一樣劃過她平靜的眼底。

    她猛的抬起頭來。

    5、對你說一句只是說一句好久不見

    這個故事還有一個關於衣錦的版本。

    那個女孩子,曾經有一個生活在城市底層的父親,有一個柔弱善良的母親。

    她的生活很苦,但這並不妨礙她像花朵一樣生長。

    直到有一天,早起去擺攤的父親因為城管的追打,負傷在家,最後鬱鬱而終,而母親一夜之間竟然半瘋。

    十六歲的她從學校消失,白天給服裝店打工,晚上批發一些廉價衣服去擺攤。

    有一陣那條街上的城管都有點怕這個眼神凶狠看起來彷彿隨時要拚命的擺攤女孩。

    直到寧信的那條錯發的短信。

    他愛她,甚至不曾謀面,就敢許她一個童話。

    也許是她還不夠堅決,不夠強大,她拒絕著,卻分明被深深誘惑。

    她在十九歲那年,去了他的城市。

    那城市美麗得令她害怕,她已經很久沒有抬頭看天,看雲朵,看陽光,看滿樹的花。可是這裡,都有。

    還有寧信。

    他像個無理的小孩一樣死死的牽著她的手,五天四晚不放。

    「衣錦,這世界上是有童話的,我不會鬆開你,我要證明給你。」

    無理的小孩,沒有改變世界的力量,卻讓她徹底融化花火小札。

    就是那幾個日夜,她重新愛上看天,愛上看雲,愛上粉色的花朵,愛上笑的感覺。

    那就是愛。

    回去的時候,她帶著一個秘密,她曾經對自己說,這是對他的最後一個秘密。

    三年來她四處打工擺攤,已經攢了一小筆錢,她想用這筆錢在城裡租一處小店,給她和媽媽安個小家,然後微笑的、快樂的等著寧信來看她。

    她要忘記那三年裡充滿恨的她,把自己變成很空很空,然後等寧信用愛來填滿她。

    可是苦之愈苦,甜之愈甜。

    她看到了來處,卻看不到歸途。

    那一年,衣錦的城市出了一件轟動全國的大事。

    因為城管野蠻執法,導致一鍋滾油將小攤販主夫妻嚴重燙傷,並傷及一旁的可憐路人甲。

    這在全國上下掀起了一片聲討的熱浪。

    然而只有衣錦知道,她不是可憐路人甲。

    她是主動衝上去的,就在那滾油被那惡人一腳踹翻飛向那攤主夫妻的一刻,她衝上去,試圖擋開他們。

    她怎能忘記,她那老實憨厚一輩子卻在床上鬱鬱而終的父親?

    那一刻在劇痛來臨的時候,她模糊的閃過一個念頭,也許從父親閉眼的一刻起,這就是宿命,降臨於她的身上,不可逃避,終有這麼一天。

    社會各屆給予了她極大的同情與救助,母親由福利機構暫代照顧,而她從此輾轉於各大醫院,對大面積潰爛的皮膚和容貌進行一次又一次修復。

    這就是衣錦消失的秘密,因為那次事件後,所有媒體都是報導的她的本名,田小桃。

    三年後她看著鏡子裡自己的臉,她想,那是自己嗎?那是三年前見到寧信時的衣錦嗎?

    她不知道。

    因為自從母親瘋後,某天就一把火燒掉了她從小到大所有的照片,而她和寧信,在那抵死癡纏的五天四夜裡,竟然連手機照都不曾拍過一張。

    他曾經那麼篤定,只要他堅持,就會擁有永遠。

    一張臉就這樣消失了,而容貌如果不在,還有沒有人能夠認出曾經的靈魂?

    她不知道。

    她和他,都不是那麼堅決的人,也許很愛很愛,但也只是很愛很愛。

    如果這是宿命,他們自會在時間的暗河裡慢慢沉默,漸漸接受。

    6、尾聲

    「寧信,謝謝你,讓我相信了童話的存在。可是一個童話結束了,後面是什麼?是另一個童話的開始。」

    離開的那一天,天終於完全放晴。

    已經是滿滿的春天的景象,小街口亦有芙蓉花盛開,華美如裙,是城市的新衣。

    今年的春天來得稍晚,也許是在家精心妝扮。

    可是,它總會來的。

    無論是含著淚,還是舞步姍姍。

    衣錦拉著行李箱,慢慢走出盛世芙蓉酒店。

    頂層的咖啡廳某桌上,放著一張照片,照片裡的女人背影,似乎浮在雲中,不能醒來。

    遠處的男人將他那好看的兒子抱進銀色的小車裡,順手關門,從另一邊上車。

    半分鐘後車子絕塵而去。

    寧信最終沒有認出衣錦,也許無數次的整容修復,衣錦的臉確已不是多年前的臉。

    也許,那五天四晚,寧信曾經癡癡相望,意欲刻入腦海一生一世的臉,已經在這無情的時間裡,一點點磨去,而他卻渾然不覺。

    他的妻子,那個他認為酷似記憶裡的衣錦的小女人,在真正的衣錦眼裡,卻找不出半點相似之處。

    她不知道是她的記憶模糊,還是寧信的記憶模糊。

    又或許,他們記住的,都不是十九歲的衣錦。

    時間不可重來。

    她想起寧信的兒子跟著她稚氣的念:貓吃魚,狗吃肉,奧特曼打小怪獸。

    他有一天會知道,這句魔法口訣,就是她的祝福嗎?

    平淡的幸福,幸福的童話。

    有時候很容易,有時候卻那麼難,那麼難。

    「寧信,謝謝你,讓我相信了童話的存在。可是一個童話結束了,後面是什麼?是另一個童話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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