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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八十三章 請你一直奔跑(二) 文 / 正宗太白金星

    那天之後我們有三個約定,首先,彼此在對方好友名單裡的首要地位永遠不可動搖花火小札。第二,不管什麼時候跟外人有衝突,無論對錯,都要堅定的站在自己這邊。第三,永遠都不能為了男生吵架翻臉。

    我們還說好,將來誰先結婚,另外一個就要當伴娘。誰先生寶寶,另外一個就做乾媽。你笑嘻嘻的揉我的臉,你說,周嘉言,如果我們喜歡上同一個人,你要讓給我。我也笑,你比我小,要學習人家孔融讓梨。

    你想了一下,再說吧,不到那個時候,誰知道怎麼選啊。

    那時候我們根本不懂得,愛情這回事跟你漂不漂亮,身材好不好,並沒有多大的關係。並且,它發生的時候,其實根本由不得人退讓。

    [四]

    我們是同類,所以相惜,可是我們忘記了,同類往往也相殘。因為瞭解對方如同瞭解自己,所以當摧枯拉朽的那一天到來時,同類總能找到對方身上最隱蔽的軟肋,然後,執刀狠狠的捅下去。

    高三那年學校來了一群藝術生,他們每天都背著畫紙和畫板在學校裡進出,他們擁有修長白皙的手指和乾淨澄淨的面孔,林皓予就是其中最惹眼的一個,當他穿著白色t恤從我面前走過,對我笑了一下的時候,我就知道,我完蛋了。

    晚自習下課之後我趁所有人都走了,偷偷溜進他們畫室,找到林皓予的畫板,貪婪的翻看著他的作品。忽然,門被推開,他笑意盈盈的看著我,我的臉像火燒一樣炙熱,結結巴巴的想解釋什麼卻啞口無言。他關了燈,走過來輕輕的抱著我,月光灑在畫室的地板上,那個夜晚美得讓人簡直想掉眼淚,他輕聲說,把眼睛閉上。

    然後,他親了我。

    那段時間我變得很神秘,我不好意思告訴你我談戀愛啦,因為林皓予說在這個風口浪尖一切行動都要低調。而你竟然也出奇的配合沒有追問我,似乎也背我在搞什麼見不得人的名堂。終於,你生日的前一天,你跑到我們班來對我說,明天晚上一起吃飯吧,介紹我男朋友給你認識花火小札。

    第二天我跟林皓予說,我最好的朋友生日,陪我一起去吃飯吧。他抱歉的笑,今天不行呢,我還有一張素描沒有交,老師不讓我走。

    沒辦法,我只能形單影隻的去赴約,灰頭土臉的想像著你八婆似的炫耀你的幸福。可是當我推開包廂門的時候,我的笑容僵在了臉上,你過來拉我,嘉言,怎麼了,手怎麼冰涼的?

    你的男友站起來看著我邊,他穿著和林皓予一樣的白t恤,面孔像林皓予一樣英俊,我看著他,笑出了眼淚,你是不是有個雙胞胎兄弟叫林皓予?

    那晚我們不歡而散,一桌子的菜都沒動,他走了之後我和你隔著桌子看著彼此,第一次覺得面對對方不知道說些什麼。最後,我端起酒杯對你說,落薰,無論如何,生日快樂。你的眼淚滴滴答答的落進了酒杯裡,那是你第一次在我面前哭,我才知道,原來你哭起來也是不好看的,眼睛眉毛皺成一團,妝也花掉了,兩道黑黑的淚水順著臉頰流下來。

    你說,嘉言,我從來沒有求過你什麼事,這一次,算我求你。

    你的樣子那麼認真,我難過得說不出話來。

    你的聲音在空曠的包廂裡顯得那麼勢單力薄,我只覺得心臟一陣絞痛,我笑笑,說什麼傻話呢你,我本來就不喜歡他,我只是對戀愛好奇而已,既然你喜歡,你就跟他好好在一起吧。

    你用那種特有的,像穿透力一樣的目光看了我好久,你再次確認一遍,是真的嗎?嘉言,真心話嗎?

    那是一個注定違背初衷的年代,本來我想說的是,我也喜歡他,請你成全我們吧。可是看到你那個志在必得的樣子,我就什麼都說不出來了。

    就為了那一句話,我疏遠了你們。因為是同類,所以我瞭解你,你想要的,誰也拿不走。

    我告訴自己要忘記他,忘記最初的愛情。

    [五]

    等到我知道你失戀的消息時,林皓予已經離開了半個月。

    我猶豫著要不要去找你,誰知道你先來找我了。你還是那麼坦蕩磊落的樣子,買了一盒香草冰淇淋給我,自己吃巧克力的,你說,他跟我分手的時候說,還是喜歡你多一點,嘉言,還是你贏了。

    我把冰淇淋挖了一個大坑,他並不是喜歡我多一點,只是因為我是先放棄他的那個人。

    人們總是懷念自己失去的,和未曾得到的,我對於林皓予來說就像是夜晚的曇花,因為消逝得太快了,反而有了令他惆悵的意義。

    兩盒冰淇淋都吃完了,我們始終沒有多說什麼,分別的時候你背對著我說,嘉言,其實那時候我知道你也非常喜歡他,可是我是小氣鬼,我捨不得讓給你,你別恨我。

    我怔了怔,別傻了,怎麼會呢。

    你的背影一如從前鏗鏘,落薰,有時候我會想,這個世界上還有沒有什麼是能打擊到你的,是能把你的銳氣磨掉一點點的。

    事實上,我是怪過你的,當初我們不是說好了,如果喜歡上同一個男生,應該是你讓給我的呀。我比你大,按照長幼排序,他該是我的。我的名字是二十九畫,你的名字是四十一畫,按照筆畫排序,他也該是我的,可是你那麼哭得那麼可憐,我不得不做先退場的那個人。

    然而那時,我們還太小,一個英俊的男生對我們笑了幾下,我們就傻乎乎地認為那是愛情。

    我們沉默了很久,你忽然跑過來用力的抱了抱我,然後又飛快的跑掉了,你那麼驕傲的姿態,就像一隻奔跑在山上的小鹿,我怎麼都沒想到,那竟然是我最後一次見你了。

    第二天上課的時候我收到你快遞來的信,你在信中說,你這樣是考不上什麼好大學的,所以家裡一早就決定送你出國留學,所以你每天只要玩得開心就夠了,因為不想在出國之前留下什麼遺憾。那封信很短,你最後說,嘉言,我從來沒有覺得自己虧欠過任何人,除了你,因為我的自私而對你造成了傷害,我真的很抱歉,嘉言,希望你原諒我,希望在你的心裡,我依然是你的好朋友,因為在我的心裡,始終都記得當初的那些約定。

    落款是,你的朋友程落薰。

    那封信和你送我的腳鏈我始終帶在身邊,直到我高中畢業,直到我讀大學,又認識了新的朋友,並且遇見了一個愛穿百t恤的男生,我跟他說,我最好的朋友也喜歡你這款的男生哦。

    是這樣吧,落薰,第一次喜歡的人,以後也會一直喜歡,是不是。

    後來我也遇到當初跟你一樣的難題,新晉的師妹喜歡上我的男朋友,我像當初的你一樣直接,我告訴她,從我手裡搶人?沒可能的。

    當時沒有鏡子,可是我知道,那一刻,我勢必有著跟你極其相似的表情。

    落薰,你游離在我生命之外的這些年裡,我總是在不經意的時候想起你來,你清亮的眼神和倔強的眉目浮現在我的腦海裡未曾沾染一點煙火的痕跡,時光過去你沒變,我喜歡的一切你都還保留著。而我,也一直鞭策自己,告誡自己,要有足夠強大的內心,來應對這多邊的人生,以及人生中不斷兜頭而來的暴雨風霜。

    經歷了很多艱難之後,後來的我才覺得那些曾經被我鄙夷的詞語,那些我曾經覺得厭煩的說教,原來是會受用一生的信條。

    最後,就用我最喜歡的一句話作為結尾吧:假如有一天我們湮沒在人潮中,庸碌一生,那是因為我們沒有努力活的豐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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