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239章 最美的是你的名字(一) 文 / 正宗太白金星
二十歲生日那天,我答應了那個追了我兩年的學長花火小札。那天他手捧一大束紅色玫瑰,在人來人往的宿舍樓前問我可不可以做他的女朋友,周圍有善意的笑聲,那些學弟學妹滿眼的羨慕,我點點都答應了,你一定和他們一樣以為我愛慕虛榮才會答應的,只有我心裡自己知道,那天是我為你單身的最後一天花火小札。有一篇很熱的帖子上說,那些轟烈不留後路的愛情留給十字開頭的年齡,女人跨過二十歲就要為自己以後的人生著想了。我並不是那種聰明的會為自己謀劃未來的人,我只是在這一天放棄了等你再回頭愛我一次這種傻傻的念頭。
既來,你還記得四年前的今天發生的事麼?也許你可能記不清楚了,但是我一點一點都不敢忘記。遇見你之前我的生活是非常迷茫的,並不是家庭不幸福,相反可能是生活的太安逸了,所以沒有目標,沒有夢想,整天無所事事,可你就像一束光,照進我的生活,像故事裡說的,柳暗花明。雖然後來我們之間發生了那麼多讓我不願提及的事,但是我知道,就是因為當初遇見了你,才有了現在的我,一個堅強的,勇敢的我。
那天我生日,芙蓉園人聲鼎沸,晚上我定了包間等我男朋友張來給我生日,為了和張共度二人世界,我謝絕了很多好朋友,可最後等了很久只等來一句對不起。偏偏服務員不識相的進來問什麼時候點菜,我一句話不說惡狠狠的盯著她,她瞪我一眼就出去了。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你就提著一個大蛋糕進來了,你一進門我就知道什麼目的,可我不打算把包間讓出來,憑什麼我生日的時候失戀還要把包間讓給你們。你把蛋糕放在桌子上,湊到我旁邊,說,美女,你看沒有包間了,你等的人恐怕也不會來了,要不,讓給我們?本來想對著你發洩一通,可是開口就成了嚎啕大哭,我今天生日被男朋友甩了,還要把包間讓給你們,那我去哪啊?一見我哭你就慌了,手忙腳亂的給我擦眼淚,你告訴我那天也是你生日,一幫朋友都在趕來呢,不能關鍵時刻掉鏈子啊,你還安慰了我半天,就在我決定把包間讓給你起身要走的時候,你拉住了我,讓我和你們一起過生日,誰都不認識多尷尬啊,你大概看出了我的猶豫,說,越是失戀越要玩得開心點嘛,吃晚飯我送你回去,然後拍拍你旁邊的凳子讓我坐。後來就來了一大幫男男女女,個個都是帥哥美女,他們剛進門的時候就有人問,既來,新女朋友?太嫩了吧!你說,去去去,高一的小學妹。吹蠟燭的時候,你說,我今天認識了一個小美女,她也是今天過生日,希望她以後都開開心心的。你的朋友們都不懷好意的笑。吃完飯大家提議去唱歌,我實在沒心情,跟大家說了再見,你執意要送我回學校。路上我們誰都沒有說話,快到學校的時候你問我名字,我覺得以後也不會再有什麼交集了,沒有必要了吧,可是轉念一想,你也算是我今天的恩人了吧,一個名字而已,就告訴了你。
校運動會,我自不量力的報了三千,開跑前我就在心裡告訴自己,我要是堅持不下來就一輩子找不到男朋友,可是發令槍一響我腿就軟了,剛開始就被遠遠的落在了隊伍最後面。太陽很毒,汗珠辟里啪啦的掉在跑道上。我想算了吧,就算跑了第一又有什麼用啊,張也不會再回到我身邊了。正想中途放棄就聽見你在場邊給我加油,你拿個破旗邊搖邊喊,沈春嬌加油啊,得了第一哥哥給你買糖吃。大概是被你的美色迷惑了,或者是不想被你看見我總是那麼丟臉,我還是咬牙堅持到了最後。可是一過了終點線,全身的力氣都被抽空了,倒在地上起不來,其實我什麼都知道,可我就是太累了,太懶了,眼睛都不願意睜開。班裡的女生過來拉我,費了很大的勁都沒拉起來,混亂中就聽見你說,我來吧。你把我背到了看台,拿了水還有巧克力,你還罵我是豬,嫌我重。我沒心情和你吵,大家都在看三千米第一名的女生,可我看見的是在她身邊跑前跑後的張。你大概也從我的表情猜到了,意味深長的哦了一聲。你拍拍肩膀讓我靠,我也沒有客氣。運動會結束之後你送了我一個特別大的波板糖,你說,上次你生日,把你送回宿舍之後買的,本來想給你當做生日禮物,可買完才想起來只知道名字,沒有電話,也不知道班級。後來就互相留了電話,你出去的時候也常常帶著我,美其名曰,見見世面。
有一次你們球隊贏了比賽我們出去唱k,啦啦對的幾個女生過來八卦我的名字,我沒多想就告訴了她們,旁邊一個娘娘腔聽見了,陰陽怪調的說了聲,哦,春嬌阿……周圍的人都哈哈大笑。我低著頭一言不發,像個受氣的小媳婦。你從則所剛回來還不知道發生什麼我就拿起包跑了。馬路上你叫我我不理你,你急了,衝到我面前按著我的肩膀問我到底怎麼了,我覺得我給你丟臉了,我也不喜歡自己的名字,可我也沒有辦法啊,你突然就笑了,然後你看著我的眼睛很認真的說,你知道世界上最美的是什麼嗎?最美的是你的名字,沈春嬌。那天晚上我們手牽著手走回學校,你把我送到女生宿舍,我再把你送到男生宿舍,我們來來回回送了好幾遍。直到宿舍的燈都熄了,你才目送我上樓。我躲在宿舍的窗簾後默默的注視你,隔了太遠我看不清你的表情,可我知道你一定是微笑著的,就像我的臉上也始終掛著笑容。後來看到一個美國電影,裡面有一句經典台詞,大概意思就是,當你終於明白你愛上一個人,你就一分鐘也不想再過沒有他的日子。那時候的我們也就是這樣吧。
所有的人都不看好我們,甚至有的朋友還打賭說我和你不會超過兩個月,小白也是一臉痛心的讓我回頭是岸,我都不置可否,我不怕萬人阻擋,我只怕自己投降。其實早在我們生日那天晚上之前我就知道你。新生剛入校的時候高二年組有一場籃球賽,球場旁邊被圍的水洩不通,大多數男生是來看球的,很大一部分女生是來看帥哥的,這一大部分女生當中又有一大部分是來看你的,我和小白也是來看你的,可是我是個非常理智的花癡,當我聽說你在學校交的劣跡時,我就開始討厭你了,是真的討厭,我那時候有自己所謂的原則,對你就像是好好學生對街頭流氓似的嗤之以鼻。後來身邊的朋友一個個都有了另一半,朋友圈裡落單的我和張也就自然而然的走道了一起。認識你之前我一直覺得我對張就是愛了,安安靜靜的在一起,不吵不鬧。那種感覺就像喝溫開水,溫度剛好合適不會燙傷,也不會冷到胃,可是總是少了東西。直到遇見你,我才恍然明白,愛情是什麼樣的東西,那是一種強大到可以成就一個人,也可以毀了一個人的情感。
那些話大概你也聽到了,為了給我表決心,你當著我的面把通訊錄裡的電話都刪了,只留了我一個人。備註名稱是,親愛的。其實我真的不在乎這些形式的東西,只要知道你像我愛你一樣愛著我,我就有足夠的力量去應承那些懷疑的目光。
我們在一起時真的是我生命中最好的時光,有時候什麼都不做,什麼都不說,就安安靜靜的看著彼此都能看一個下午。你老是不要臉的說,沒想到你醜不啦嘰的還挺耐看呢。
我剛上高二的時候你就高三了,你們搬去了最南面的教學了,整天各種的補課,我們高二高三放學時間都是錯開的,有的時候好幾天到見不到你一面,可是只要一有時間你就帶我出去吃好吃的,你說,食堂那就是給那時候年齡尚淺,不知道怎樣去維持,去經營一段感情,以為感情不就是這樣,互相愛著,然後就順其自然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