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 言情小說 > 孤仙正傳

第一卷 第三百一十七章 洗鼎煮粥 文 / 紫曇風白

    傍晚,大鼎城東南一河邊密林中,魚腸探出頭去看了好一會兒後,才叫吳備去前面不遠的荊州府買些吃的回來孤仙正傳。這些日子樂菱魚腸忙於奪路奔命,吳備被他二人保護著,又閒又輕鬆,此時儘管害怕,卻更怕二人扔下他不管,提心吊膽地穿過夜霧中的田野裡去了荊州府。

    密林裡十分幽靜,廝殺聲已聽不見。而荊州府更有重力陣法保護,靈氣全無,械鬥不起來。但同時城內無靈氣便也不能修行。故此樂菱三人入大鼎城以來,一直都在城外夜宿,白天才穿州過府。

    而大鼎城所有的州府全都這樣,並且也改了郡縣的名稱,無論大小,都稱為州。

    每州也有一個鼎,沒有鼎就沒有州,也就沒有大鼎城。這就是大鼎城名之來源。

    而每個州的州名也是搏殺出來的,誰是州牧,州名就冠誰的。大鼎城各處隨時都有可能變為戰場,搶奪對方的鼎。鼎為勝者奪去加鑄重鼎,人則成為鼎奴。每當州牧外出打仗時,鼎奴就要給州牧扛鼎。

    在大鼎城,地盤越大人越多的州,鼎越重,是謂重器。

    大鼎城守城龍贔屭的鼎即為大鼎之最重,名為屭鼎。而哪一州的鼎重,贔屭大人才會住到哪一州去,那州州牧也才能做大鼎城城主,統領大鼎各州。

    故爾大鼎城人還有個著名說法就叫「問鼎天下,屭鼎主州」。

    然而樂菱一開始卻聽成了「問鼎天下,洗鼎煮粥」,以為大鼎城很和平很溫馨,洗鍋煮飯,很有家的氣息。直到三人莫名其妙亡命奔逃了十多天。才弄明白正確的含義。

    贔屭龍大人喜歡負重,鼎越重,他越歡喜。然其實贔屭龍大人很是神出鬼沒,心無定主,一直都沒選定去向。或是因他一直沒找到能與屭鼎匹配的鼎。

    所以各大大小小的野心州牧便不時發動州戰,搶其他州的鼎來加重本州的鼎,以求討得贔屭龍大人的歡心,定鼎主州。

    只要有本事鑄鼎。就可以參與奪鼎。更須有本事守鼎。

    如是,大鼎城曇花一現的流水州鼎就多了去了。現在最重的州鼎就是魏鼎、吳鼎和荊鼎。魏鼎在大鼎城西北,吳鼎和荊鼎在大鼎城東北和東南。

    樂菱三人要經荊州北上,穿過吳州或魏州才能到達中天帝國第四城的南城門。大漢失守,九龍陣封了大漢至大鼎的通道,但北上第四城則可由城門而入。

    樂菱帶著魚腸和吳備在大鼎城外沒待兩天,就等到一場州戰引發的震盪九龍陣的機會。她用了一招蒙眼大變活人的招數。將至今也一頭霧水的魚腸和吳備變進了大鼎城,並且正好落在了混亂的戰場上。如是三人連聲感歎都沒來得及發出,便開始了逃亡生涯。

    路上又遭遇了數十次大小州戰,才好不容易來到大鼎東南最大的荊州府城外,一條小河邊上。相比而言,大州周邊就平靜多了。而一旦州戰爆發。也必是轟轟烈烈。

    樂菱引河水靈氣和木靈氣在密林裡布下了一個一丈二大的水木隱靈陣,這個陣是她從墨師當初在她走火入魔時為她所佈的水木陣裡感悟出的。她先是以陽木生陰火與陽水結成了個水木平衡點,然後加注靈力放大這個節點,放到可隱藏陣內靈氣波動時,恰好一丈二,十分適合在密林這種狹小環境裡用。

    布好水木隱陣後,樂菱又取出三百把我刀交給魚腸。

    有這些我刀,魚腸自是毫不猶豫地就跟樂菱來了大鼎。他只知我刀是樂菱為他偷來的。卻不知樂菱是以南炎聯盟神鸚鵡王的名義徵用的,理由是蟒泰借用了她的聖殿騎士,在大秦蟒營裡送情報時,她還看見鸚鵡族侍衛也做了飛行運輸隊。

    伶王衛隊不能白用,這兩百萬把我刀就成了借資。而蟒泰借用的時候也沒給她打招呼。好歹她還給留了個紙團在那裡。

    她到忘了蟒泰找不找得到她。就算鷹緬和白寒俊,現在也失去了她的消息。

    然魚腸現在每次最多只能融合三百把我刀的血魂。此刻本命劍懸在他頭頂上,紅黑白三色光交熾閃爍。不用水木隱靈陣的話,就憑這劍光也早就暴露了。

    而這批我刀的血魂與魚腸上次在戰場上吸的忍武士我刀血魂完全不一樣,令魚腸吃盡了苦頭。

    本來魚腸的本命劍上有睚眥神魂絲,吞噬刀上血魂原是很容易的事,但不知怎麼回事,大和武士的我刀中的血魂卻十分邪性,魚腸必須全力提升魂境才能控制這股血煞氣,還需一段不短的時間才能將之與本命劍的劍靈融合。

    樂菱此時還不知其中原因跟她很有關係,更不知為樊大哥和龍族又帶去了怎樣的困擾。她也沒讓吳備養本命劍。吳備已過了養劍靈的最佳時期,現在養也不會有太大作為。並且吳備的金屬九珠修為是藥辟堆出來的,強的是皮肉筋骨,練的是耐餓耐抗耐打,做盾牌比做劍修有前途。

    待魚腸用本命劍一一吸掉我刀裡的血魂後,樂菱又再將刀收入聖蓮空間交給地魂繼續提煉,自己則守在一旁為魚腸護法。

    地魂的超強神識發現了我刀裡有沒見過的材料,研究之後發現既柔又堅,永不磨損。於是地魂決定用這材料煉製一把饕餮吃魂劍來融合睚眥血魂劍,這樣樂菱就有真正的倚天劍了,可以吃殺天下。

    「你確定不是叱吒天下嗎?一點想像力也沒有孤仙正傳。」對地魂這句話,樂菱聽著很不是滋味。吃殺跟天一點關係也沒有,不僅不霸氣,還墮了倚天的威名。「不如雷殺、麻殺。」她又補充道。

    「麻殺就有想像力了嗎?」地魂回敬了一句,便開始抽火蓮的蕊心火,準備煉化我刀。

    樂菱撇了撇嘴角,意識退出了聖蓮空間。

    實際地魂搗鼓什麼樂菱都無所謂,而它現在又已煉化了一半饕餮神魂。精力旺盛得不行。火蓮蕊心之火更是煉製器物的王火,無物不融不解,且不失其靈性,還原、分解、融合皆可,極大滿足了地魂玩物造器的樂趣。

    所以地魂才特別寵愛火蓮吧,樂菱想到,任何時候它都不會忘記提醒自己為火蓮備酒。若火蓮也可進階的話,只怕都已成精了。

    連四小弟天天為地魂打工。提供靈力,都被它各種欺壓。尤其是它得了饕餮神魂後,還威脅四小弟誰不聽話就吃了誰,嚇得來連虎仔和火鳳都沒以往那麼傲嬌了。

    它們是見識過饕餮神魂現身吃雷的,現在提起都猶在夢中。饕餮身子有多大,嘴就能張多大,不小心說不定還能翻個里外。一副若天有處下嘴,它連天都能給吃了的饞相。

    而天魂命魂直接就無視地魂,依然閉目修魂,只偶然命魂還是會說一句高深莫測的話。起先便又說了句「吞天」,然後,又不再開口了。

    不知是指吃殺劍。還是指饕餮嘴。

    夜深了,魚腸已進入入定狀態,而吳備還沒回來。

    「沒用的東西,買幾個肉饅頭都能被困在城裡!」樂菱悶悶地罵到。都這半夜了,荊州府城門早就關了。

    又想吳備不會被抓去當鼎奴了吧?

    ……不會,大鼎城是遵法禮的,鼎禮守法。不在城外不能隨便打殺人,否則城裡也不會布重力陣了。重力陣既防人偷鼎。也制止城內械鬥或鬥法,以免誤會攻城。

    在大鼎州城裡,只能鬥嘴。

    那嘴功卻是十分的了得,詭辯在這裡很有市場,並且概不務虛。說話間便賺人財物,厲害的甚至能賺人州城。不知百城士子過大鼎城時有無發生此類事件。記得百城中的合連城鬼谷門就最擅長來這手。鬼谷門反覆無常,事無定主。不為表面虛榮,目的性很強。

    吳備裝可憐的騙術也不差,人又賤又貪,一定是偷嘴誤了出城時間。

    肉饅頭也主要是給魚腸買的,即便吳備買回來了,他現在也吃不成。而幸好地魂也只垂涎靈物,若連食物也吃,只有把魚腸和吳備賣去當鼎奴。金子銀子在大鼎沒用,大鼎人竟用靈晶石當貨幣,還分了品級。而自己帶的各種高品靈晶幾乎全部都用來做成麻將和籌碼賣了,戒子空間裡的金子再多,在大鼎也是窮人。

    大鼎城人人外練外功,內練嘴功,卻又持重劍負重鼎,平時只能靠靈石補靈氣。靈晶石既常用,又越來越稀缺,代替銀子成為貨幣交易物也不奇怪。

    金三城的欠款字據上到是全部寫的火靈晶,也不知大鼎城人認不認……

    樂菱胡思亂想著,而到了天亮,吳備仍沒有回轉。

    晨曦樹林裡,魚腸神清氣爽地收功起身,眼中又多了幾分精氣,一閃而斂。作為刺客,精氣不能外放,修煉到最高境界是站在面前也感覺不到他。

    樂菱也收回了水木隱靈陣。水木隱靈陣隔絕內息外放,卻不阻礙外面靈氣進來,她也盤坐靜修了一整晚,當然她也只是坐在那兒,冥思就行了。

    樂菱陣法一收,魚腸卻又翻了幾個後空翻,在空中彎折他那水蛇腰,角度匪夷所思。

    樂菱對此已習慣,不止一次地想到,魚腸就憑他這腰也是天生的刺客,從任何角度行刺都無障礙。更驚人的是魚腸連手指手臂都能反轉,柔若無骨卻極俱韌性,有若殺人絲線。

    「你會練到連眼神都能殺人吧?」樂菱突然問到。

    魚腸停了下來,想了想,回到,「劍人合一之後,便算是吧?但現在言之還尚早。」他俯身拾起地上的重劍,包在灰布裡,又開顏一笑,對樂菱說到,「也不會太久,我已有突破武將中期的感覺。」

    樂菱微笑點頭,「走吧,去荊州找吳備。不知在城裡能不能用拳頭揍人。」她是很想扁人,卻更想吳備乾脆失蹤了算了。

    這要不是看在魚腸對吳備的態度上,她早這麼做了。而魚腸對吳備的兄弟情節也令樂菱完全不能理解,就因吳備長得像自己,第一眼他就認定吳備是可信賴的朋友。

    背地裡還勸樂菱,讓樂菱相信一個刺史的眼力。此時魚腸對樂菱又說到,「我也知他一夜未歸,許是沾了酒了,誤了出城時辰。他耳根軟,聽不得店家勸酒。」

    樂菱不由一悶。我想飲酒的時候,耳根也軟。算了,再聽下去魚腸也是說吳備的好,卻是為勸自己接受吳備,反到顯小了我倚天氣量。

    一擺頭,御劍升空。乘早間農人少,樂菱魚腸在空中一閃而過,消失為兩個亮點。

    大鼎城的修士凝珠便能御劍,天上飛兩個修士除了速度快而外,也不會太惹人注目。大鼎修士土屬性居多,又注重練體,對外物的依賴心也很強,在煉器方面便很有建樹,他們是在飛劍上加了個陣法,凝珠期修士用靈晶石便能御劍飛行了。

    不過速度卻差了很多,也只有非富即貴的人才用得起。(未完待續)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