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082)遇襲(18) 文 / 鄭因
金成想:若岳二小姐有個閃失他是不會原諒自己的,若她成為此狼腹中餐他金成就與此狼拚將一死,那怕把自己這條賤命搭上也值……【步步經心(082)遇襲(18)章節】。總之說,今晚他這條賤命是與二小姐緊緊的綴在一起的。
接著他看到了路邊的石子眼睛一亮,馬上躍下馬兒揀了幾塊大點的就當撒手鑭,說時遲、那時快,金成對準那只只惡狼狠狠地扔去。
好準啊!
幾塊石塊幾乎塊塊無虛發,就像神槍手一樣每塊都打中他要害處。
金成還可歎著想:剛才要來時忽忽的沒帶傢伙上身,不然,就他這麼只笨狼,早已被他剝皮抽筋了。可自己以為是要來接岳二小姐的親戚的,又不是要上戰場。
那只可惡的狼終於放下藝雅芳,一時痛得在地上打滾、額角上還血流如注呢!
金成乘勢拿起路邊的柳枝兒對準那只可惡的狼一五一十的抽打下去,那些不大不小的柳枝兒一下下的就像抽進他的五臟六腑,讓它鑽心入骨的痛。
就在金成從狼口中奪下藝雅芳並把那鳳冠霞帔披上岳二小姐身上要馱她離開此是非之地時,卻猛聽到桂媽和小雪同時喝著說,「金成,那是個披著狼皮的人,難道就這麼放了他嗎?」
她們就像一陣風般追到。
金成一聽好像猛然醒悟:就是一隻垂死掙扎的狼也不是這麼不堪一擊的,難道如桂媽和小雪所說的是個披著狼皮的人嗎?
他的易容術很好,幾乎能以假亂真的程度,要不是剛才岳二小姐被啁走、她倆則被嚇暈了,為表示藐視她們而開口說的話,她們至此也是不明真相、被蒙在鼓裡哩!
金成一想這才把藏在腳底的一柄劍短拿出來戳開那層狼皮,一個顫巍巍、血肉模糊的臭小子就從狼皮裡面滾了出來。
金成拳腳相向地把他打得扒在地上、並踏上一隻腳,還輕蔑地扔下手裡的那柄短劍說,「把你的眼珠子老老實實地給爺挖去,還有,把那雙手也剁了。」
夜來鷹想:又遇到一個要他挖眼珠子和斷手指的。難道他的眼珠子和手指是借來的哦!只不過暫時安放在他身處的嗎?
剛才藝雅芳迷迷糊糊中好像自己回到現代上來,她的身上還是插滿了管子,父親還跟那個與她不大見面的後媽大操了一場。
她訓斥著父親:他終日只知來此處陪伴這麼個像塊石頭樣的女兒,連生意也不想去經營啦!這麼長此下去恐怕連顧客都會走光,一家人就喝西北風去。
父親說,若芳兒不能站起來,他是不打算離開的,他還做好了與醫院打官司的準備。
他要告醫院醫治不及時,用藥不當。不然,就芳兒的身體素質一向很棒的,怎的會導致一昏迷過去就不醒轉過來?
說得恰當些,在現代的藝雅芳已成為植物人。
那個她很少見面的後媽聽後從鼻腔裡哼出一聲來說,「難道你還嫌你這塊石頭寶貝的女兒不會給家裡添亂子?還打官司?若打輸了全個家底都會被賠進去的。」
父親就對她哮著說,「你若不滿意,大可與我離婚,然後另尋高枝去。我當初就知你不是看中我的人,而是看中我的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