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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四章 賊王上 文 / 打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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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這……這是誰幹的?」

    於鴻鵠不知道大腦渾渾噩噩的自己,是如何出的潘家園,在沿著那條少為人知的小道來到馬路上的時候,他只感覺自己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水給浸透了。

    其實今兒開始時的生意是很不錯的,一大早剛來到潘家園,於鴻鵠就開了兩單,到了中午的時候,於鴻鵠更是盯上了三隻肥羊。

    那三個年輕人一看就是沒什麼經驗的,女孩背著包從來不低頭,兩個大男孩一個是隨意的將錢包塞在了屁股後面」「小說章節。

    另外一個男的相對謹慎點,不過在那西裝胸前鼓起的地方,一眼就能看出是錢包的存在。

    除了在偷取那個坤包的時候,於鴻鵠使用了刀片,對付那兩個男人,於鴻鵠只是用的手上功夫,輕易的就將錢包夾了出來。

    得手之後,於鴻鵠馬上就遁出了潘家園,當時一看錢包裡的錢,頓時讓他樂開了花,小兩萬塊錢,九八年這會,還真的很少有人隨身攜帶這些多現金。

    將錢包隨手扔進了垃圾箱裡,於鴻鵠找了小館子吃喝了一頓,他也算是賊膽包天,想著今兒手氣不錯,於是轉身又進了潘家園,接連又干了好幾票。

    但是於鴻鵠怎麼都沒能想到,在不知不覺之中,他身上的五六個錢包盡數被人扒去了不說,居然連自己逃命所用的貼身腰包,也被人神不知鬼不覺的摸走了,這讓於鴻鵠想起來頭皮都是一陣發麻。

    「誰有這麼高明的身手?恐怕就連師父在壯年的時候,也沒有這等手段吧?」

    越想於鴻鵠越是害怕,他今年五十四歲,這其中有二十多年,都是在監獄裡度過的。於鴻鵠的師父,也正是在監獄裡認識的。

    當年於鴻鵠才十八歲,因為盜竊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在監獄裡,他認識了一位被判無期徒刑的中年人,也就是於鴻鵠的師父。江湖人稱苗六指的人。

    苗六指的右手,天生長了六根手指,他從小在滬上長大,還不到二十歲的時候,就是滬上有名的神偷。

    後來滬上被日本人佔領,苗六指逃到了川省,其實像他這種人,在哪都是一樣的,不過苗六指的運氣不太好。一次出手的時候,卻是偷到了軍統的頭上。

    如果僅僅是偷的錢,那還沒什麼,關鍵在那個公文包裡,還有一份絕密的文件,如此一來,事情就鬧大發了,整個陪都的小偷。盡數被投入到了監獄裡。

    苗六指也沒能逃得掉,儘管沒承認自己就是偷包的那人。但是他在滬上名氣太大,以影響抗戰穩定的罪名,直接被判了個二十年。

    只是苗六指這二十年的大牢還沒坐上一半的時間,外面就風雲突變,蔣先生灰溜溜的逃去了台島,窮苦大眾翻身當了主人。

    要說苗六指也挺苦命的。他怎麼都不屬於窮苦大眾人民的範疇,在解放後案子一重審,好嘛,原本二十年的刑期,直接變成了無期。

    眼看出獄無望。苗六指也絕了這念想,不過閒極無聊,總是要琢磨點事情幹,於是苗六指決心將祖宗的事業發揚光大,再培養出一批盜門精英來。

    要說最不缺人才的地方,一個是大學,再一個就是監獄了,尤其是進監獄的這些人才,對偷雞摸狗的事業,都有著一種狂熱的喜愛。

    苗六指從建國初期,真的是培養了不少賊王,當時他看於鴻鵠年齡小,在他面前稍微展露了一下本領,頓時就讓於鴻鵠堅定了畢生奮鬥的目標,那就是要成為一代賊王。

    不知道於鴻鵠那早死的老子,知道取了這個寓意鴻鵠之志名字的兒子,卻是立志要成為賊王之後,會不會氣得從墳裡爬出來。

    跟著苗六指學了兩年,於鴻鵠就出獄了,不過於鴻鵠並不是那種天生吃這行飯的人,兩年的時間顯然不足以出師。

    於是在出獄一年後,於鴻鵠又因為盜竊罪,被判入獄六年,讓於鴻鵠欣慰的是,他還是被關在京城的監獄,又和師父團聚了。

    這次於鴻鵠充分認識到專業改變人生的道理,在獄中除了認真改造之外,更是埋頭苦練盜竊技術,五年之後,於鴻鵠又出獄了。

    出獄之後的於鴻鵠,發現社會已經亂了套,一幫子小屁孩帶個紅袖章,整天在找那些老頭們的麻煩,治安更是沒人管。

    這種環境對于于鴻鵠而言,可謂是如魚得水,這些年在監獄裡學的技術都用不上了,跟在一幫子紅小兵後面,去到誰家直接舀就行。

    不過這種沒技術的活終究不靠譜,有次於鴻鵠在幫一戶人家「搬家」的時候,剛好被那家人回來堵在了屋裡。

    好巧不巧的是,他偷的那戶人家,剛好是那一片區紅衛兵的司令,這可是捅到了馬蜂窩上,就算那會公檢法處在半癱瘓的階段,於鴻鵠還是被判了十三年。

    這次於鴻鵠一直呆到了八十年代中期的時候,才被從監獄裡放了出來。

    活了四十多年,於鴻鵠除了吃牢飯就是靠偷竊吃飯,他實在也沒別的本事,於是還只能幹老本行,不過蹲了二十年的監獄,於鴻鵠的反偵察能力也已經是專業級的了。

    在出手了幾次之後,於鴻鵠就老實了下來,他收養了好幾個孤兒,將自己的那身技藝傳授給了弟子,平時基本上就不出手了。

    靠著那些小孩每日偷取的錢財,於鴻鵠活的很滋潤,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時候,蹲了近半個世紀的師父苗六指終於出獄了。

    俗話說吃水不忘打井人,於鴻鵠也算是有良心,將師父接到了自己在京城的家中奉養天年。

    隨著時間的推移,於鴻鵠當年收養的孩子也慢慢長大了,一個個都能獨當一面了。

    再加上有賊王導師苗六指的存在,他這裡也成為了全國賊王們朝聖的地方,只要是在京城地界混飯吃的盜門中人,每月都要給於鴻鵠孝敬上供。

    人到中年的於鴻鵠哪裡有過如此風光?整日裡接待各地取經的同行,甚至還組織了一次六省賊王大會,卻是忘了人怕出名豬怕壯的這句老話。

    於是風光了還沒兩年,於鴻鵠又一次回到了他熟悉的地方……監獄。

    好在於鴻鵠已經有幾年沒親自出手了,給他定的是個窩贓的罪名判了三年,在九六年那會被放了出來。

    等到於鴻鵠出獄後才發現,自己當年打下的江山早就不在了,京城竄起了一幫子年輕手黑的晚輩。

    靠著早年闖下的偌大名聲,那幫小子也算是尊老,將潘家園附近這一塊,劃成了於鴻鵠的地盤。

    由於自己的派出所的重點關注分子,平時於鴻鵠也不出手,只是讓幾個弟子混跡於此,除了隔三差五的去派出所匯報下思想工作,小日子倒是過的也不錯。

    但是這天有不測風雲,人有禍兮旦福,於鴻鵠生就一副苦命,舒心日子沒過了兩年,壞消息又來了。

    就在前不久,原本和於鴻鵠井水不犯河水的那幫小子,由於和一群東北幫搶地盤的人爭鬥失利,退出了京城坑蒙拐騙偷的行業,由對方接手了。

    那幫東北人說起來都不算是盜門中人,他們雖然也偷東西,但不是用刀片就是鑷子,手指頭上壓根就沒活,偷不到基本就是用搶的。

    而且這些人可沒聽過於鴻鵠的大名,更不懂得什麼叫做尊老愛幼,打下地盤後就想於鴻鵠下了通牒,給出了兩條路。

    一條路是於鴻鵠捲鋪蓋滾蛋,別再在京城地界上混了,而第二條路則是向他們上供,每月上交一定的錢之後,還允許於鴻鵠呆在京城。

    這人要臉樹要皮,癩蛤蟆還要個花肚皮呢,好歹於鴻鵠當年也是號令群賊的人,哪裡肯屈居人下?加上於鴻鵠也五十開外的人了,於是就想著退出江湖,帶著快八十歲的師父苗六指去鄉下隱居。

    只是去鄉下生活,這也要錢啊,於是在對方規定的期限到來之前,於鴻鵠也重出江湖了,趁著潘家園週末地攤開市的機會,顯示一番賊王風範。

    不過於鴻鵠萬萬沒想到,他竟然在自個兒最熟悉的專業領域,栽了如此大的一個跟頭。

    讓於鴻鵠又驚又怒的是,他不僅渾身上下被掏的一毛錢不剩,就是連保命壓箱底的錢和那三根小黃魚,也被他天殺的小偷給偷去了。

    要不是腦子裡還剩下了最後一絲理智,於鴻鵠剛才走到派出所門前的時候,差點就進去喊冤報警了。

    「陝甘的劉瞎子?他都快八十了,肯定幹不了這活。」

    「豫省的宋老二?那也是七十多歲的老傢伙了,腿腳肯定沒這麼利索。」

    「蘇省的趙老大?那傢伙化了灰自己也認識,而且也沒這技術啊。」

    「川省麻老三的活不錯,只是他去年才進了號子,就算越獄也不敢往京城跑吧?」

    坐在馬路邊的路牙子上,於鴻鵠在苦苦思索著,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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