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八十七章 昏迷不醒的女孩 文 / 秋風寒
沈冰和王子俊喝了符水後,不多會兒清醒了,他們茫然不知在自己身上發生了什麼事。沈冰記得比他多點,起碼還知道什麼叫鬼捂眼。
王子俊抓著曲陌的手,那副關心樣,我看有百分之三十是刻意裝出來的,「陌陌,你沒事吧?」
呃,叫的肉麻,我想吐。
沈冰把我拉到一邊,瞪著眼問我:「我被鬼捂眼後,你沒乘機佔我便宜吧?」
我倒,我哪還有那個心情啊,這話問的。
曲陌在女孩身上翻出了手機,可是受雨淋過怎麼也開不了機,聯繫不上她的男朋友,我們只有把女孩帶走了。雖然現在太陽沒露面,但站在山包上能清晰看到前面不遠處,山間有座樓房,應該是賓館了。
在路上,王子俊和沈冰問起曲陌昨晚的事,曲陌謊稱自己被鬼給劫走了,幸好跟著毛天師學了兩年道術,不但沒被鬼**,反而把這個姑娘救了回來。我問起那個男孩呢,曲陌搖頭說不知道。
她來到黃山後,在一個山溝裡碰到了這女孩,沒看到男孩的身影。然後她又說起昨晚跟鬼斗的情景。她起初進了山,開始下起了雨,路又濕滑,小心翼翼的往前走著,突然一陣陰風吹過來,眼前站著一個摔得模樣很慘的女鬼,說自己叫唐小涵,求她幫忙去救同伴。
曲陌一想,我曾經說過接的這個生意就是她的,所以跟她過去,順著一條極為陡峭的山路下去,到了一個山谷深處。到那兒一看,滿地的屍體,大部分腐爛,有的還面目完後,剛剛死去不久。
這個時候,唐小涵忽然衝她吐出一口黑氣。曲陌腦子裡一暈,馬上想到這可能是鬼氣,閉住呼吸,飛腳踢中唐小涵,把她踢出老遠。她來的時候也帶了黃符,先在身上貼了一張,轉頭就跑。往山上爬的時候,遇到了這個女孩。
她趕緊掏出一張黃符貼在對方心口,女孩一下軟倒了,人事不知。她回頭看看,那只妖鬼可能害怕她力氣大,又有黃符護身,沒敢跟著,就背起女孩往山上逃。正好她趕到這兒,力氣耗盡支持不住,遇上了我們。
曲陌說謊很聰明,說完謊就接著說起自己後面的遭遇,讓他們根本來不及去找破綻,他們兩個一聽到妖鬼很厲害,劫走她也在情理之中了,輕輕鬆鬆把王子俊和沈冰兩個人蒙騙過去。
這隻鬼東西看來善於變化,能任意變成其他人長相。鬼東西要是知道曲陌跟我們是一夥兒的,估計會變成王子俊或是我的模樣。曲陌也算幸運,那隻鬼東西沒追她,反過來倒是涮了我一把,要不是我們替她擋這一下,她是否能活著爬到這兒,很難說了。
看著那座樓房不遠,一直走了兩個小時才到。王子俊早就挺不住了,把女孩交給了我。這一路上,我對背上這個女孩感到奇怪,但也沒說什麼。就算是驚嚇過度,昏迷了這麼長時間,總該醒過來了,可是到現在還沒知覺,並不只是受到驚嚇這麼簡單。
這個賓館叫魅力賓館,規模不大,簡易兩層小樓,建在半山腰上,四外樹木掩映,環境倒是挺清幽的。進門的時候,遇到一個人很面熟,他見到我們看了一眼,低著頭忙走出去了。我看著他的背影消失才想到,他是昨晚上送我們到這兒的司機。***估計是來要回扣的,托兒不能白當。
登記的時候,我又看到了一條熟悉的身影,只是這個人面孔很陌生,真的想不起在哪兒見過了。
我們要了三個房間,進去一看,條件很差,空調開不開,電視是破的,被子骯髒兮兮,不知多長時間沒洗過了。沖個澡吧,淋雨不能用,馬桶也不能沖,不知裡面是哪位先客留下的大便,臭氣熏天。這破房子,居然一間收我四百!
我先調了點符水,讓沈冰和曲陌灌那個女孩喝了,這碗符水裡用了三種咒符,驅邪、淨身、守魂。這碗符水下去,估計過不了多長時間就會醒,不然,麻煩就大了。
我跟王子俊簡單用冷水擦了擦身子,滾倒在床上睡著了,兩夜沒怎麼睡覺,困的實在受不了。這一覺睡到下午兩點多才醒,沈冰和曲陌早醒了,她們去那女孩房間看了幾次,她一直都沒醒過來。我不由皺起眉頭,這事有點邪乎。
沈冰說不如拜託賓館找個醫生來看看吧,你這個神漢別把人耽誤了。我一瞪眼,什麼我是神漢,有我這麼大本事的神漢嗎?不過她說的也道理,讓醫生看看,我們算是盡到了責任。
賓館這方面很積極,找醫生又能從中提回扣,馬上找來了景區的醫生,看過女孩後,醫生皺眉說:「一切正常啊,看不出有什麼毛病,要是你們不放心,把她送到鎮上醫院做個全身檢查吧。」
靠,全身檢查,這混蛋醫生肯定跟鎮上醫院有勾搭,想從中牟利。
把醫生打發走,我說真得把她送到醫院,窩在我們手上,萬一出個意外,責任全在我們了。別好事沒做成,反倒被她親友給敲詐一筆。他們三人一聽都贊同,可是魅力賓館距離景區大門很遠,要我們再把她背下去也不是個辦法。就問賓館能不能把人送到醫院,賓館大堂經理馬上說能啊,送一次五百!
草他二大爺的,什麼都要花錢,一花還是大價錢。我來的時候只帶了五千現金,到這兒沒過一天已經花了大半。
王子俊又發揮了嘴皮子功夫,把價錢砍到了三百五。大堂經理說,已經去叫人了,景區內專門有幹這種活兒的,用擔架把人抬下去。
我看看時間已經是三點多了,趕緊去餐廳吃了點飯,回來後,大堂經理叫的人還沒來。我說不能等了,子俊在這兒守著,我跟曲陌還有沈冰,趁天還亮著去一趟昨晚她被鬼領到的那個深谷看看,說不定能找到唐小涵的同伴,今晚就可以打道回府了。
王子俊撇撇嘴說:「為啥要我在這兒留守?」
我嘿嘿一笑:「第一,曲陌必須去,只有她知道路。第二,你沒我和沈冰身手好,帶著她總比帶著你這個累贅強。第三,因為你長的帥,女孩萬一醒過來,她不會感到害怕。」
最後一條理由連我自己都覺得狗屁不通,長得帥跟女孩害不害怕有個屁關係,但王子俊一聽到最後居然樂意了,這小子就喜歡有人誇他,何況在心上人面前,嘴裂的像個瓢似的。
其實我帶沈冰去的原因不說大夥兒也能明白,第一,我不敢讓她跟王子俊單獨在一塊,不放心這小子會乘機對她放電。第二,我帶上她是為了避嫌,就我跟曲陌兩個人去,怕他們會瞎琢磨。第三,她這種死纏爛打的性格,我敢不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