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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三十八章 訣別,我的淚2 文 / 1677147491

    收拾好了,我就不想待多一分鐘(吃喝玩樂撿個女友38章節)。反正是要走的,何必磨磨蹭蹭,要走也就豪情萬丈地走。有什麼可怕的?也沒有失敗的恥辱感。哪個人不要去那個地方?有誰能免了這趟旅途?沒有,只不過早晚而已。

    誰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就要踏上那班班機,唯有我知道,我像個孔明,能清楚知道接下來要發生哪些事。這麼說來,我何來的失敗?真正的失敗者是那些像蒼蠅一樣的在情啊,色的臭糞堆裡嗡嗡鬧著不知明天死活的人。還有那些認準了紅的綠的票子做爹做媽,卻把親爹親媽拋到一邊不聞不問的人!那些都是最愚蠢的傢伙,冰冷的沒有了生氣的紙張也比活生生的人更寶貴,難道不是奇事嗎?

    心裡好一片闊土,心裡是一陣的舒坦。我拎起輕巧的旅行包,就要出門。門也是不需要關的,讓它開著吧。

    手機卻突然的響起來,我也不想接,準備按掉,卻看見上面顯示是1來的。我們結婚以後就把彼此的號碼輸進去,都為了方便,也是為了表達你在我心中是第一位的意思,都在姓名欄上輸進了1。

    她還打什麼電話,算了,別接。我的手指卻沒有執行大腦的指示。最近,這套指揮系統確實有些問題,那是故障頻出。這回,又出故障了。但我心裡立即在說:「接吧,會不會和小青有關呢。」

    電話接通了,那是她的聲音嗎?咋一聽不大像,聲音很輕浮的樣子,卻一點都不拖拉,說:「你快來吧,在市交警隊裡,你爸媽都在!」

    市交警隊?怎麼回事?我想起來了,對,我把這事都忘了(吃喝玩樂撿個女友第三十八章訣別,我的淚2內容)。昨天我正收拾的時候,媽媽給過我一個電話:說是撞老爸的人市交警查出來了,問我明天回不回家。我猶豫了一會兒才說,我事情忙,就交給交警隊辦吧,他們應該會秉公處理的。那頭老娘歎了口氣說:「你忙,你忙,忙的老婆……」她沒說下去,我就說,那我回來吧。這回,我哪裡想得起這些。娘,對不起了。我掛了電話心裡這麼說,卻想著現在對老娘狠些,她到時候傷心就會輕些。想想那個不孝子,走了就走了,也沒什麼可傷心的。

    可是現在他們都到了市交警,難道事情又有了變化。正想著,老娘電話又跟著來了,她第一句就問:「兒啊,你不會有什麼事吧,我老是眼皮兒跳的。」我說我有什麼事,不就是離婚嗎,沒事!老娘鬆了口氣說,那好,你過來,這些事我不懂,還有,你爸爸也在,別說那事!

    我是走不了了,看時間還早得很。來回要不了一個小時,那就去吧。

    市交警隊在市中心,離飛機場也就半個鐘頭的時間,我就帶著旅行袋招了出租車去。

    一進門,我看見好多奇怪的人都在。這使得我一路上的疑惑越來越摸不著北了。招弟在那兒,她的現任丈夫卻不在身邊,是一個年輕人,這讓我詫異,招弟一夜間又改嫁了?

    眼前的她長長的如山間瀑布一樣的柔髮沒有了,代替的是一頭現代化的燙髮,捲曲著,染成了金黃色,一對大耳環很是耀眼地掛在兩邊,閃爍著奪目的光芒。一身高檔服飾,腳蹬足有三寸高的摩登鞋,身材似乎也就更加細長。她卻不看我,或許是看到了她最不想看到的人。她低頭對年輕男人低語著什麼,眼睛還是沒看看我,好像我的到來是一陣夏日的熱風。

    只見穿著一身休閒裝的年輕人不停地點著頭,然後招弟就頭也不回的走了,沒有跟任何人點個頭說聲我走了。她的臭架子大概和終於穿上了足夠高的鞋成了正比。

    母親看到我是一臉歡喜,像個迷路的孩子終於看到大人來領她一樣。父親臉色好了不少,臉卻是緊繃著的,好像很不高興。看著曾經的女兒,今天的兒媳婦(他老人家哪裡知道這些變故)這樣走了,心裡當然高興不起來(吃喝玩樂撿個女友38章節)。

    我把母親拉到一邊,問現在是怎樣的。母親壓低了聲音跟我說了大概。我聽了要跳起來,我太感到驚訝,也覺得這個世界真的太小,或者冥冥中有著神奇的力量。母親告訴我那天撞父親的人竟然是黃二毛的表弟,他奉命回老家請一個長輩來喝喜酒。為了趕時間,他把他心愛的摩托飆得和飛機一樣,引來了鄉鄰一片羨慕的眼光。於是就有人說著:「看,那就是黃二毛的表弟,多威風。」「威風個啥,不就是個摩托,又不是小轎車?」有人反駁。那人很精通的說你真是個鄉巴佬,他說這個摩托是進口貨,比國產的一個小轎車還要貴得多。

    兩個人說著嘴皮子,正在飛的表弟感覺更加像飛的表演,他好像是看到自己變成了大鳥,一個翅膀抖動就是十萬八千里。正陶醉中,眼前忽然飛來一個小黑點,就在他驚訝中,黑點變成了一個傴僂的老人,手裡拎著兩斤肉顫顫巍巍地向他直撞來!

    啊,他一個激靈,像表演魔術一般,把車手一抬,兩個輪子的進口摩托騰空而起,從老人的頭頂像個老鷹一般漠然飛去。等他又有了陸地的感覺,他在倒光鏡中看到老人趴在地上,身邊有了紅彤彤的血。他第一反應是逃,第二感覺還是逃!他猛地一踩油門車飆的像宇宙飛船,直衝向蠻荒而去。

    但他不經意間一個本能的支撐車身的腳印卻出賣了他。交警在勘察現場時很快鎖定了這個腳印。這是個高檔皮涼鞋的印子。於是就很快找到兩個目擊者。那個很精通的老鄉說:「警察同志,真沒有看清楚,我那天是看到一個摩托,什麼摩托,我沒看清,你看清了嗎?」他問那時跟他鬥嘴的另一個老鄉,那個老鄉也說就看清是摩托,不是小轎車,其餘的路太遠了,哪裡能看得清?

    交警也沒法,只好繼續努力工作,好幾天都是沒有了頭緒,到了末了,我本家一個堂弟實在是忍不住,就把警察拉倒暗處說:「那個鞋子,只有最有錢的人才買的起,肯定是他,那些人都不敢得罪那個人。」

    這下才有了今天這碼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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